这是2018年第01号书单
文学作品的一个意义就是它能够向你展现生活的另一种可能。展现那些你想过却没有做,甚至是从来没有想象过的可能性。
所以,这一波书单展现的从来没在我身上发生过的,Duang~
关于爱情的故事
先是贪恋过世间奢靡豪华的眼睛;接着是向往过熏风和爱之芬芳的鼻孔;然后是不知耻地说过谎、骄傲地感喟过、淫荡的喊叫过的嘴;然后是沉迷于甜蜜爱抚的手;最后是当初曾为满足情欲跑得飞快,如今却再也无法行走的那双脚掌。
受过教育的美丽女孩爱玛嫁给了镇上的医生包法利,成为了包法利夫人。
出嫁后的爱玛发现生活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同,那些在教会里听过的、书里看到的故事并没有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她向往巴黎的生活,脑子里装的是“欢愉、激情、陶醉”这样的字眼。再看看自己的丈夫,简直老实的一无是处。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包法利和爱玛被邀请到侯爵的庄园做客。在见识到繁华、奢靡与激情之后,爱玛对于自己现在的生活变得更加不满。
“沃比萨尔之行,在她的生活中留下了一个窟窿,犹如暴风雨一夜之间在崇山峻岭劈出了长长的罅隙。”
别人越是夸赞她的美貌,她越觉得现在的生活和自己不般配,她应该是和英俊的子爵在一起啊。爱玛变得烦躁和忧郁,爱她的丈夫为了让爱玛变得开心,一家人搬到了新的地方——永镇寺。
在这里,爱玛先后遇到了自己的两任情人,里昂和罗多尔夫。
罗多尔夫觊觎爱玛的美貌,花言巧语让爱玛以为自己找到了真正的爱情。她晚上偷偷跑出家门去见自己的情人,和情人谋划私奔。在她以为想象中的生活越来越近的时候,罗多尔夫抛弃了她。
爱玛变得更加贪恋和粗俗,每周都要去城里与里昂见面。在每一次的欢愉与激情中,她再一次以为自己找到了真正的爱情。爱玛不断的签下账单满足自己的物欲,最新款式的衣服、漂亮的家具、奢华的旅馆,她花钱毫不顾忌。
爱玛最终无力偿还账单,瞒着丈夫吞下砒霜,死在了自己家里的床上。
故事其实很简单,包法利夫人在结婚的那一刻就开始追寻自己心目中的浪漫与激情。她把自己打扮的越精致,就越对现实生活不满。
福楼拜说:“爱玛在那个时代必须得死。”
爱玛一直以为,只要她找到了真爱,生活就会是另外一种样子。
她找到了吗?或许她找到了。她和里昂之间的爱应该就是爱玛想要的爱情。可是生活并没有变化,反而推着她走向了死亡。
为什么呢?
或许爱情并不是浪漫和激情吧。又或是,生活的美好与否可能与爱情并不是因果关系。
你瞧,我爱你。只不过爱不像恨那样敢肯定自己会被对方听到。
莫里斯对亨利充满了恨与嫉妒,因为他是萨拉的丈夫。虽然萨拉一再表示她只爱莫里斯,但是一想到每天和萨拉生活在一起的是亨利,莫里斯的胸中就会生气一阵怒火。
莫里斯对X充满了恨与嫉妒。他不知道X是谁,但是他知道那是萨拉的新欢。他觉得自己败给了X,萨拉竟然抛下他去喜欢另外一个男人。这让莫里斯胸中的怒火再一次升腾。
莫里斯开始不择手段,他雇佣私家侦探去跟踪萨拉,去调查X的身份,他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男人让萨拉抛弃了他,无缘无故的结束了与他的恋情。
恋情的结束始于两年前的一次德军轰炸。当时莫里斯和萨拉正在楼上享受着欢愉,德军的轰炸袭来,比以往更加的猛烈和持久。
莫里斯想要躲到地下室,便离开萨拉先去看一下楼下的情况。一颗炸弹在楼前落下,飞来的门板压住了莫里斯。
当他醒来去楼上找萨拉的时候,萨拉竟然脸上略带失望的对他说:“哦,你还活着。”
此后,萨拉便消失了。再次见面是两年后。
莫里斯的私家侦探查明了X的身份,也偷来了萨拉的日记。日记里满是萨拉对莫里斯的爱,还有关于两年前不辞而别的原因。
现在,莫里斯确定萨拉是爱他的了,但是他的恨与嫉妒并没有消失。他去找萨拉,他要带着萨拉离开,他要独自占有萨拉。
但是他没有成功,萨拉在一场重病中死去了。
莫里斯以为恋情终于终结了,现在谁也不能得到萨拉了。
当X前来吊唁的时候,莫里斯心中的的嫉妒与占有再一次升腾起来。
人都消失了,为什么还是充满着嫉妒与恨,为什么还是想要占有呢?
在这本书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将莫里斯心中的嫉妒、恨、欲望、试探、猜忌表现的淋漓尽致。
“我爱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
凡人的爱可能永远都伴随着嫉妒与占有吧。
爱是一门艺术吗?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想掌握这门艺术的人又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或者爱仅仅是一种偶然产生的令人心荡神怡的感受,只有幸运儿才能“堕入”爱的情网呢?
这是一本翻看了很多遍的小册子,只有150页,9万字。但是短短的篇幅却包含了宗教、哲学、心理学等多方面的内容。
伟大的作品可能会从一个小的角度发,但是他们都会走向同一个终点,那就是探讨人性。
“Know Yourself”我们可能终其一生也不能了解自己。
没有能力简介这本书的全部内容,所以只介绍~第一章。
在文章的开始,弗洛姆便提出了他的问题“爱是一门艺术吗?”。
他认为爱是一门艺术,我们学习爱要像学习其他艺术一样,全身心的投入,付出自己的努力。
但是同时他又说道,大多人并不认为爱情是一门艺术,它没办法学习。爱只不过是突如其来,让你一下便陷进去的东西。
弗洛姆在第一章分析了大家认为爱这件事一无可学的原因:
第一: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能不能去爱别人。所以,每个人都为了让自己能够被人爱而采取不同的手段。
事实上,我们这个社会大多数人所理解的“值得被人爱”无非是赢得人心和对异性有吸引力这两种倾向的混合物而已。
第二:大家认为爱情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每个人都认为爱情这件事很简单,难点在于没有遇到爱的对象或是被爱的对象。
第三:人们不了解“falling in love”与“being in love”之间的区别。
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做是强烈的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是多么寂寞。
第一章比较短,内容大致是这些。后面的章节感兴趣可以自己去看了。
只是我在想,作者描述的那种爱情,存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