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处的时候,手边是一定要有书的。小说也好,杂文也罢。常常翻上一翻,就着泡好的花茶,变换几个舒服的姿势,一个下午或晚上就消磨了过去。
如今,电子书已是十分发达,即好携带又方便翻阅,却依然钟爱纸质书籍。拿到新书后,依然喜欢将整个脸埋到书里贪婪地闻着油墨的味道,依然喜欢用钢笔手写日记,写读书笔记,喜欢古着的各种玩意儿。那些传统的带着时光痕迹的东西,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来,让人不自觉就着了迷,沉了迷。
自问读的书并不多,远未到有资格给别人推荐书的地步。我自然有着自己的小心思:打着荐书的名义寻找同类中人。做这个公众号,码自己想写的字也是我找寻的一种方式。遇到那些和自己喜欢同一类事物、同一本书的人,即便是陌生人,也觉得那份与之俱来的陌生感顿时消除了几分,一聊起那些共同喜爱的事物来,更是亲近起来。
以读书为切入点,是觉得人是一定要读书的。生命的长度在世界的宽度面前,显得太过短暂。总有我们没有行过的路途,翻过的山峦,听过的声音,尝过的味道。而读书,则可以让我心到达远方,去聆听,去感受,进而丰富我们的内心。看过很多人写的读书的好处,其中一段真是深得我心:好看的书就像美食,看过即便忘记了内容,也会变成营养留在身体里面,成为我们的血和肉,让我们变成不同的人。
对女生而言,看书更是提升内涵修炼气质的法宝。之前看央视的纪录片《时尚》,《北京青年报》的时尚主编董惠说道:“我的人生只有同时拥有书柜和衣柜才完整,书柜用来寻找自我,衣柜用来表现自我,这样才能平衡好截然不同的我。”细心观察周围读书时间长的女性朋友后,发现她们身上大都散发着平和、淡定的气质,哪怕没有刻意修饰自己,看着也让人觉得舒服。
读什么样的书,什么样的书才值得读。我是没有发言权的,这个问题也没有最终的答案,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同理,我推荐的几本也只是自己极喜欢而已。有的书是某个深夜偶然邂逅然后就此沉沦,有的书是读来特别契合自己某个时期的心境,有种会心一击的感觉。因了这些不算缘故的缘故,这些书也就在我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了。
希望遇到也喜欢它们的你。
——————————————————————
1.《月亮和六便士》/萨默塞特.毛姆(英)
毛姆这个鬼老头子是出了名的讲故事的大师,他的书几乎本本耐看,本本耐读。本书是以法国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位名叫查尔斯的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放弃工作,放弃家人,放弃他所拥有的一切,来到了巴黎,开始学习画画。
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来到太平洋彼岸的塔西提岛。在这里,他遇到了土著女子爱塔,一个在他患上麻风病后依然陪伴两侧直至他死去的女人。查尔斯在这里创造出一副又一副令后世震惊的杰作,临死之前,他交代爱塔把他画在四壁上的巨画毁灭掉。
常人很难理解查尔斯的行径,他被绘画所击中,他必须去画,必须去追逐,一刻都不能停留。看完刘瑜的书评,我突然有那么一点理解查尔斯了。
她这样写道: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看完此书,你一定会叹服毛姆讲故事的能力,会被查尔斯追逐命运的毅力所感动。此外,书中关于塔西提岛风光的描述也引人向往。
2.《旅行的艺术》/阿兰.德波顿(英)
遇到一位一见倾心的作家常常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和英国才子阿兰.德波顿的“邂逅”正是这样的一件事。坦白讲,书的标题并没有让人想读的欲望。而且书名里带有“艺术”这个高大上的两字,直觉认为这本书肯定大讲特讲艺术啊,或者旅行和艺术的关系什么的,让我这个对艺术一窍不通的俗人如何是好呀。
好在那段时间正值书荒期,对于没有听说的书,也抱着那就试试看的想法。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皮已是十分破旧的书,简单翻了前两页,书名没有入得了我的眼,却被阿兰照片上那股英国绅士的气质所吸引,便果断的借了这本书走。结果自然是,阿兰没有让人失望。
书名会让人误会这是一本在讲旅行的书,它是,它也不是。阿兰通过那些关于旅行的一切:机场、加油站、咖啡厅、不同的目的地,以旅行的心态来提醒我们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阿兰的文字极具质感,句子与句子的排列组合到了阿兰手里便成了轻易让我们心脏沦陷的温柔刀。
读完这本书,会有一种想要重新认识周围事物的冲动,会有想要更加细致的去观察生活的美的冲动。
3.《送你一颗子弹》/刘瑜
本书记录的是刘瑜在2005—2009年间生活里的点点滴滴。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来是因为刘瑜说话及其幽默,妙语连珠,将她的语言形容为子弹一点也不为过。二来是因为刘瑜在书的末尾写道,她是个记忆力很差的人。文字不是她记录生活的方式,而是她体验生活的方式。书写的过程拉近了她和被书写对象的距离,使最微小的事物都呈现出五官和表情。而我写字的意义,也在于此。
当时读到这里的时候,有那么一点想哭。于我而言,我都怀疑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是不是忘了设置“记忆力”这个功能,导致刚刚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转瞬即忘,这当然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烦恼。文字,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载体。我记得的,我想要记得的,我的细碎的情绪,都能在我的文字里寻得。起初我码字只是为了存放在自己的内心博物馆里,好根据某年某月某日的文字来重现当时的历史事件,还原当时的心情,却不曾想因为文字遇到了同一类人,并爱上这样的感悟生活的方式。
杂文最适合没事的时候或者坐车的时候翻上几页,刘瑜的麻辣鲜活一定会让你欲罢不能。由于该书收集的文录较杂,涉及到生活,政治等等,很多读者意见褒贬不一,完全不认同作者观点的读者也大有人在。我觉得吧,读书就图个快活自在。遇到心动的部分,就私心里为作者点个赞。遇到不赞同的部分就一笑了之,保持自己的观点,也不必去争论。就当和朋友喝了个下午茶,最后和朋友观点有争执的时刻已经忘记,所记得的,只是这个美好的下午。
4.《托斯卡纳乡村生活》/玛琳娜·布雷西(美)
我完全是被这本书的封面和书中的配图所吸引了。女作家玛琳娜.布雷西和辞掉银行稳定工作的丈夫费尔南多来到意大利的托斯卡纳小镇居住。这个意大利的风情小镇,有炸南瓜花,有自家酿的橄榄油,有表面冷若冰霜内心却热情似火的邻居,有我喜欢的关于美好生活的一切。
玛琳娜本人我也是爱的。她离异,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在威尼斯遇到这个叫费尔南多的不速之客,然后从美国来到威尔斯和他结婚。
爱她,是爱她对生活的讲究。无论在美国,威尼斯,还是托斯卡纳,大到屋内的装修、摆件,小到搭配裙子的项链,无一不流露出她热爱生活的态度和对精致生活的要求。最爱的还是她始终保证着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在威尼斯,她爱去露天的菜市场,寻找最新鲜的食材,然后做出一桌让当地人赞不绝口的美食,忘了说,她还是个美食家、红酒评论家及星级酒店评论家。
这样懂得生活的女人,写的文字,势必能触及到你内心深处最柔软的角落,又怎么能不惹人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