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在上映的由好多人的女神主演的同名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想必有些人已经看过,作为一本小说,这个题目并不太吸引我,因为有潘金莲,会想到西门庆(偷笑),进而会有武松打虎,哈哈,诶......你们懂得。以为又是一部书写男女关系题材的小说,第一次在书吧看到这本书时也并没在意,随便翻了个序,作者:刘震云,哦?还是比较有分量的名字。
那个女人叫李雪莲,围绕她展开的有很多个男人,其实都跟她没有啥直接的关系,因为她要离婚,离婚本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双方同意就完事了,但她的这个离婚没那么简单,因为她本身就已经离婚了,但是她说那是假离婚,现在要真离婚,那么为了现在的真离婚,她要再跟她男人结婚,然后再离婚,这样一来,这一件事就变成三件事,一个官司就变成三个官司了,你说麻烦不麻烦?
她为什么要费那么大劲非要再结婚再离婚呢?因为那个计划生育的年代,她要生二胎,但她男人又是公职,生了二胎就违反了规定,会被开除公职,好嘛,思前想后,学人家假离婚(厉害吧,多超前的思维),结果孩子生出来,却发现她男人跟别人结婚了,哦?懵叉了。这个性格刚烈的女人瞬间觉得自己被骗了,还是自己把自己推到坑里的,那个挨千刀的,平日里闷不做声,却原来早在自己十月怀胎时就沾花惹草,最后还“喜结良缘”了,这个冤啦,憋得这口气啊......(唉,女人啊,别太天真哦~)
她不服啊,不服就得理论啊,三番五次和她男人想要好好说说这事的时候,却不成想,她男人倒先不耐烦了,一番争论后,又被扣上了潘金莲的帽子,潘金莲何许人也,想必大家都了解,好了,又懵一回,这回是彻底被这个男人激怒了......
在李雪莲的观念里,她和她男人就是假离婚,既然现在她男人又跟别人结婚了,她就要真的和他离婚,怎么办?告那个男人,打官司嘛,把她认为的假的变成真的(离婚证在手,谁说得清到底是真是假呢?)还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
李雪莲为了证明自己,或者说是为了洗刷莫名的冤屈,出一口气,一个人走在争取清白,证明真假的道路上,要说为了出一口气,坚持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五年,也都能理解,可李雪莲为了出这口气,一坚持就是二十年,奔走了二十年,辛苦了二十年,被阻挠了二十年,从曾经的杨柳腰,变成今天的水桶腰,岁月用二十年的时间,在她的脸上,她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无望的时候也曾动摇过,但最终拗不过那口气,最后连唯一支持她的老水牛也离她而去,兜兜转转,结果被告去世了,傻眼了......坚持了二十年是为了什么?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了……
一个对法律,对司法程序一窍不通的农村女人,从始至终没有一个支持者,硬是活生生地在告状的路上开辟了一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特色道路。可能这份坚持有些偏执,发展到最后也偏离了原来的初衷,由一个官司生出了很多个官司,结果也没有换来自己想要的答案,那么辛苦,她坚持的是什么?她真的是想要一个真的离婚证吗?或许,她只是想证明一个对错,在那个信任缺失的年代,想赢回一份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