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对我来说,实在不是件小事。
小时候,我是它的脑残粉儿,因此没少被我妈暴打。
长大后,它是我忙里偷闲时的兴趣,也是我迄今最大的遗憾。
01
小时候的事大多都记不起来了,在少有的几件记忆深刻的事情中,和写字有关系的事就占了一大半,其中有两件事恐怕到老都忘不了了。
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老师利用下午放学后和周末开办兴趣班,什么绘画、书法、唱歌、跳舞应有尽有,学费五十块钱一个月。
我家里那时候穷啊,所以跟这个培训班无缘了,可是我并不甘心,攒了一个月的零用钱,买了毛笔和墨水,自己在家练的不亦乐乎。
有一天我看到学校宣传栏里贴出的优秀学员作品,其中有一副毛笔字写着“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我觉得那个“之”字写的简洁大方,于是我回家找来费报纸,拿出笔墨,根据回忆,开始模仿。
也许是写的特别投入,所以根本没注意到衣服上沾上了一大块墨水,那是一件九成新的衣服,也就穿过两三次,我妈回家后发现我把好好的衣服弄成了那个样子,后果可想而知。
那是我第一次因为写字被我妈暴打。
02
上中学的时候,在繁重的学习任务中,有段时间我的写字瘾又犯了。
以前的毛笔没坏,但写起来也不舒畅,所以我想买支新毛笔,那时候我家的经济条件依然没改变多少,因此我妈让我节约点儿,将就着用旧毛笔。
可我还是不甘心,想给自己买支好用点儿的毛笔,于是我借着学校交班费这个机会,向我妈拿钱的时候多报了十块钱。
然而,我运气实在不佳,那天中午吃过午饭,同学来我家找我一起上学,和我妈聊起交班费的事,然后我妈知道我撒了慌。
那是我第二次因为写字被我妈暴打。
03
好不容易挨到大学了,虽说手里也不太宽裕,但至少可以随意买支自己喜欢的笔了。
可是那时候我觉得自己跟《伤仲永》里的主角一样,把原本那一点点天赋都磨没了,写出来的字也不出众,只是勉强能看,所以后来也没有下苦工夫去练。
为了做好宣传部的工作,我利用对写字的一点点天赋,自学了POP字体,每天都跟宣传海报展板打交道,更是把楷体书法抛到了九霄云外。
这也许就是有句话说的那样,“人只有在最接近幸福的时候倍感幸福,当幸福真正来临时我们反而患得患失”。当我没条件写字的时候,我为写字想尽各种办法,而当我可以无拘无束的写字时,我却对写字失去了信心和热情。
这是多么大的遗憾啊。
04
现在,我对写字不再执着,但时常也会翻开本拿出笔写上几段。
我喜欢在雨天读书,听雨声滴答滴答,手里拿着笔,桌上放着本,当读到与众不同的句子时,便动手抄下来,看文字在白纸上走动,仿佛一段美妙的舞姿。
我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写字,微黄的灯光和美妙的文字陪伴着我,写尽生活的酸甜苦辣,留下人生的珍贵回忆。
我喜欢在压力大的时候写字,再放上轻音乐,在书写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能忘却烦恼,让心灵逐渐平和安定。
我想,科技再发达,我也放不下书写吧,毕竟这中间有太多太多美好的东西无法被替代。
我放弃了当书法家的梦想,也不再执着于写字这件大事,而是把写字看成是个老朋友,一个见证我成长的老朋友,也将陪我走过余生的老朋友。
写字对我来说,一直不是件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