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春天的一个记忆,在下雨时候想起。
2013年春节前,我回到了我的母校;大巴到站时候是傍晚6点多了,我打个三马仔到了门口;
我走到四方塘边上,五年前,池塘边上的古榕树下,我的初恋女友就是以一个笑容,把一个帅哥的世界征服了;每一次,我们约会的地方就是以池塘为圆心,以五栋宿舍楼为半径,给以躲避学校保卫科的搜捕;然而五年后,我自己站在这树下,看着灯光摇曳的水纹,还有那来来往往的男生女孩,涌出一阵心酸,我们叫做回忆;这大概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了吧,这也许就是脑短路或海马体还是哪些化学反应造成吧,大学就不应该吃那么多核桃,也就不会有那时候的恍惚、会疼、喝醉,哦,对了,这比红酒后劲大得多;
现在我想写的是,当初我是如何忘记一个人的;那时候年轻,疯狂的爱上一个人,要多疯狂?大概也就觉得一定到永远吧;女孩子也陪我度过了我人生的最帅气的时期--青春期;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是在14年国庆,是个有些燥热的阴天;已经有几年没见了,我们在公园溜达;讲真的,当时我和她的距离只有零点零一米,但是我仿佛觉得我和她隔着分开时候的那2506公里,还更远。还记得,那时候的电话,在零点零五分响起,在一点几分不记得了结束通话;加上期间的沉默,当然我也不知道她沉默是为了什么,我也记得不我说了些什么;回到宿舍胖子说今晚那么久,大半夜的,又闹鬼,你瞎出去干嘛?我说,我分手了;哦,明天去大南门买烧鸡给你;仿佛在他世界里,烧鸡是可以治疗一切;其实那天晚上我没睡,给她写了一条要分成几条才发出去的短信,回顾了我们认识起,写给她的那些情书,具体到那时候没表白在四楼厕所边上看风景顺便看她的细节,到最后的分开,再希望她过得很好之类傻逼的话语;发完信息后,我觉得我在这方面还是蛮有才华的,边写边把自己感动的哭了;到最后我觉得她以后肯定会后悔的,以后哭着求我我也不会后头才得,好马不吃回头草,更何况我还是汗血宝马呢;
其实,接下来的那33天,你们懂得,跟故事里说的一样,喝醉酒被学妹送回来,还不止一次;打球打到脚抽筋,哥们去背回来;逃课逃到老师自己打电话给我说不去就要挂我,灰溜溜的跟老师说我在厕所,马上就回来;其他傻逼事儿就不一一描述了;可是还是忘不了啊;怎么办,刚好朋友约去玩,好,走呗,立马奔湖南,先吃碗臭豆腐,恶心恶心一下心里的空虚,还有脑里的海马体;当然之后去凤凰、张家界,越来越觉得充实;之后依法不可收拾,没事瞎跑,努力当个文艺男青年;到最后,自己觉得我病了,旅行不能改变什么,只不过能让人短暂的忘记而已,人类很奇妙,当有新事物吸引时候,你连自己都可以忘记;平静之后,该骡子骡子该马是马,天性使然;不过这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最难熬的过去了,但我却发现了新世纪:装逼与耍文艺;旅行就是其中之一,以致我晒黑成大叔;这样之后,我认识了很多新朋友,自己也忙碌起来,最初的思念与痛苦,都渐渐麻木;时间一长了,也就习惯了,什么思念啊什么记忆啊,都被时间这条大妖精,一口一口吞没了;所以时间,是打败记忆的最佳,或唯一方式;
而今,我渐渐明白,要想忘记一个人,就是要把这个人从那段感情中拯救出来;那怎么拯救这对每个不同经历,不同环境,不同的爸爸妈妈教育而不同;曾经的我也想做一个无情的人,多情太苦,老白亦曾喊过“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邦折亦念到“苦多情朝思夜梦,害相思沉沉病重”;但成为一个无情人,却也不容易;无情伤人,也伤己,如同葵花宝典,欲练此功,必先自宫;而我这样的阳光男孩,笑起来的小虎牙能把人迷死,怎么做得到无情呢?
有时候,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忘记一个人,也并不是那么难,不过是我们潜意识里一直提醒不要忘记而已;新的事物总能让我们的神经到达G点,如新的恋情,新的朋友,新的事业等,都会加快速度我们对不愉悦的遗忘,好像科学上称为转移注意;但是最后,我们都将过着自己的生活,太平静就作一作,太开心就给自己伤口撒点盐,然后,继续生活;毕竟人生中难得有一些遗憾,在街尾的咖啡店里,当响起一曲触动心灵的音乐时候,某些东西会像被固体清新剂,慢慢溢出它的味道;
离开的如同这三月樱花或将埋在土里,却芬芳了一整个春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