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1. 认可所有行业合伙人的价值投入,包括资金与人力投入。动态股权架构用于对行业合伙人贡献的动态修正。
2. 动态股权模型仅适用于行业合伙人股东。资本投资方仍采用固定估值方法,因此所有行业合伙人仍具有估值放大的收益。
3. 该方式体现了劳有所得。即即使一次性投入,仍体现了已投入价值的长期贡献。对于所有股东其享有的绝对回报,在非盈利期不会减值,在盈利期得到增值。行业合伙人内部的股权比例,体现了相对增值或减值,与历史已发生贡献挂钩,并对所有行业合伙人保持永久同等性,其调整基于统计数据。
4. 以本项目为例,盈利期为天使轮以后的发展目标。对于初期行业合伙人的股权调整,是基于天使轮以后各自股权对应的新估值为计算基础,进行的修正。
举例:
盈利期前
种子轮(估值45万) :甲估值20万(自投),子估值10万(自投),丙估值5万(自投),丁估值5万(自投),戊估值5万(自投)。所有行业合伙人股权占比100%
天使轮(估值2000万) :甲估值800万,子估值400万,丙估值200万,丁估值200万,戊估值200万,投资人估值200万。投资人股权占比10%,所有行业合伙人股权占比90%
盈利期后(本项目为天使轮以后),行业合伙人进行动态股权变动,在享受增值估值的基础上进行贡献值的修正。
假设该期项目盈利500万,对于500万的贡献比例的认定方法为:基于某行业合伙人所产生的资金流多少(包含投入资金与领取的全职/兼职工资)。
在确定出对项目盈利(新增价值)的贡献后,该贡献与天使轮融资后的估值一并计算,作为行业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变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