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是错的!
即使你赞同我的观点,
你的生活也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
除非——你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这是书先生的第225篇原创分享。2021年3月13日,于新加坡)
引子
我是一直在读书的书先生。
在我几十年的英语学习和教学生涯中,我最讨厌四个字:语法规定。我讨厌听到老师说这四个字,我自己更不会说。
为什么?
语法不是哪个人可以规定的!我们只能从真实的语言使用中去总结。如果往前再走一步,就是从总结的规律中去尝试“窥视”它们背后的人类认知。
这是一个语言科学工作者应该有的态度。可惜,不是所有人都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语言。在英语教学史上,就有一些很离谱的语言规定。今天的推文就和大家分享几个。
句子不能以介词结尾?
我都搞不清楚这个规定怎么来的,但拥趸还不少,比如《生活大爆炸》里的Sheldon就是其中之一。
《生活大爆炸》有一集,Sheldon工作的地方来了一个朝鲜天才Dennis Kim,然后Sheldon, Leonard和Dennis发生了下面的对话:
Leonard: So, Dennis, how long have you been in America?
莱纳德:那么,丹尼斯,你在美国呆了多久了?
Dennis Kim: A year and a half.
丹尼斯·金:一年半了。
Leonard: No kidding. You speak English really well.
莱纳德:开玩笑吧。你英语说得真好。
Dennis Kim: So do you. Except for your tendency to end sentences with prepositions.
丹尼斯·金:你也说得好,除了喜欢在句子结尾用介词的习惯。
Leonard: 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
莱纳德:你说啥?
Dennis Kim: That.
丹尼斯·金:就是这个。
Sheldon: He's not wrong.
谢耳朵:他没说错。
如果句子不能以介词结尾是必须遵循的规定,那么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这个常用的句子,就必须说成About what are you talking? 稍有点语感的人都知道,前面一种说法明显更流畅。
就这个离谱的规定,据说邱吉尔曾经说过下面的话:
This is the sort of tedious nonsense up with which I will not put.
这就是那种受我不能忍的无聊鬼话。
这句话里有put up with这个词组,意思是“忍受”。邱吉尔——如果这话是他说得,我不确信——故意把up with放到关系从句引导词的前面,让句子显得很别扭,以此来嘲讽这个无聊的规定。(看我的翻译,是不是也很传神!)
to do中间不能加副词?
这是另外一个很有名的假语法规定。这个规定的意思就是说,我们不能用to quickly run, to gently speak,只能说to run quickly, to speak gently。
对英语比较好的人来说,这个规定就违反直觉,毕竟to fully understand, to really get可是很常用的搭配。如果把副词放在后面,变成to understand fully, to get really,听起来很别扭。
这两个反人类的规定,可能都和拉丁语有点关系。英语中很多动词+介词构成的动词词组,在拉丁语里就是一个单词。拉丁语中的不定式标记是用后缀表示,而不是单独的一个to。
如果沿袭拉丁语的用法,那么这两个规定有点道理。但也仅仅是有点儿,因为,第一,英语不是拉丁语,第二,人们不是这样说英语的。
还是那句老话,我们只能从真实语言使用中去总结,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规定语法。下面再来一个和拉丁语没有关系,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假语法。
it is time sb. did sth.?
可能您听老师讲过it is time somebody did something的用法。一般老师会告诉你,这是虚拟语气,里面的动词一定要用过去式。还有试题专门考察你这一点。
但是,实际使用中,这个结构使用过去式的情况只占大约25%,另外75%是一般现在时和各种情态动词。
比如下面是我从COCA随机抽取的20个例子,大部分都是用的一般现在时态,而不是一般过去时。
加上high,也就是it is high time that ...,会不会不一样呢?答案是,没什么不同(见下图)。
也就是说,从语言证据来看,这个it is (high) time that somebody did something的语法点根本不存在!这个逻辑很简单——既然绝大部分情况下人们都不这样用,我们总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硬说它是一个语法规定吧?
one step further
通过这三个例子,我希望您get到了对待语法的正确态度。尤其是我们做老师的,一定要有这种正确的认识,否则容易误人子弟。
如果您恰好是一个有点钻研精神的人的话,我们还可以往前再走一步。您看这三个假语法点,我们说他假,是因为实际使用中,人们并不是百分之百遵循,甚至大部分时间都不遵循(比如第三个)。
但是,我们也有“遵循”的时候,虽然只是巧合,比如,我们会说:
I stayed in the room with the best view, from which I could see the sea.
我住在风景最好的房间,从那里可以看到海。
这句话如果把from放在句末,就有点别扭了。
- I stayed in the room with the best view, which I could see the sea from.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介词和动词分开更自然的组合和那些不分开更自然的组合之间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
同样的,to fully understand比to understand fully更自然,但to run quickly比to quickly run更自然。可以假设,有一些副词和动词的组合,用to + 副词 + do更自然,而另一些组合,则人们更多使用to + do + 副词顺序。
那么这两种组合里面的副词和动词有没有系统性的差异呢?差异在动词上还是在副词上呢?或者是在组合上呢?
对第三个假语法,也可以提类似的问题:那些在这个结构里用了过去式的句子和没有用过去式的句子之间有没有系统性的差异呢?
这些问题都很有意思,有足够的数据,用上合适的研究方法,一定可以得出一个同样有意思的答案。我没有详细地去查资料,不知道是否已经有答案了,反正我目前还没有读到。如果你看到过类似的研究,烦请告诉我一声。如果真的没有人做,您也可以尝试做一下。
结语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我帮您总结一下:
- 语法不能规定,只能从真实使用中去总结。
- 句子不能以介词结尾是假语法。
- to do不定式中间不能插入副词是假语法。
- it is (high) time somebody did something是假语法。
- 面对假语法,我们可以尝试去探究背后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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