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英国《卫报》(the Guardian)办了一个“我的写作日”(My Writing Day)专栏,邀请知名作家分享自己的写作生活。本篇译自伊恩·兰金(Ian Rankin)的文章:《孤独、咖啡与音乐:27天后我有了一份初稿》。
伊恩·兰金,1960年4月28日出生于英国,推理小说作家,被誉为苏格兰黑色之王,当代最优秀的侦探小说家之一。1997年凭借《黑与蓝》获得英国推理小说最高奖金匕首奖,2004年凭借《重新做人》获得美国推理小说最高奖埃德加·爱伦·坡奖, 2005年年仅45岁的伊恩·兰金获得英国推理小说终身成就奖——钻石匕首奖,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获奖者。
所谓“有代表性的”工作日是不存在的,即便我正孜孜不倦地写着一本书。动笔行云流水有时,断断续续亦有时。电话来了,门铃响了,有东西要买,紧急邮件得回。为此,我萌生了逃离的念头。我在苏格兰东北海岸有栋房屋,从爱丁堡开车三个半小时可到。那里手机信号很弱,还没有电视。固定电话倒有一台,但号码我没告诉过代理人、出版商、与任何新闻记者。再理想不过了。我目前正在写一本新书。进展得非常顺利。初稿花了我27个写作日。稿件较粗糙——我只校对了一下情节发展。第二稿可以看到我润色了文字、纠正了时间与地点的谬误、也丰满了人物形象。就是说,尽管我的初稿常常一蹴而就——我如果写得飞快的话,故事也会很有动感——但在第二、三稿中,我还是会慢慢来。第三稿通常就是我的出版商和代理人要看的。
一个顺畅的写作日大概会有10页纸的工作量,也即3000个单词左右。我并不数着字数写。故事需要多长,我就写多长,而且写出1500字的精彩内容会比写5000字的普通内容强得多。我的工作时间大约从早上11点开始,也有可能下午2点,或晚上7点。动笔之前我常做两件事:阅读报纸和填纵横字谜。对了,还要喝上一杯浓咖啡。我并不抽烟,曾经着了魔地爱吃巧克力条以打发写作时的中断时间,但我已经戒掉了那个习惯。我现在停下来时会泡茶喝(或再来杯咖啡),然后一边盯着水壶看,一边思考这个故事后续的发展。我每次北上都来这栋屋子,在顶楼的一个房间里写作。如果天气寒冷,我就生起炉火。太阳出来时,我经常外出散步,然后,在日暮前或入夜后开始写作。如果文思不畅,或遇到了问题,散散步通常会带来启发。要么我会给妻子打打电话,深入地讨论一番——她读过大量的小说,曾多次帮我走出过困境。
创作初稿期间,我不会停下来阅读写好的内容,除非已经写了100多页。我通常过几天再读,一边做些备注,记下这个故事的后续发展。我从来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提纲——在完成这本书之前,我绝不会知道结尾。故事本身有一种发展趋势,我只是跟着走罢了。初稿中的某个角色可能会换了名字,因为我已忘记最初称呼他们什么了——那倒没关系,这些后续都能纠正。我也不会卡在某个词、某段描写而停滞不前——这些我都会在后续的稿件中修改好。我在写作中的确会做笔记——诸如接下来发生什么、人物与事件怎样关联等等——但即便情节不合适,之后我也能想到一个更好的。就这样,我将所有的便条都贴在书桌周围,再加上潦草的内容提醒写在几张纸上,还有乱七八糟的笔记写在手稿空白处。我用一台很旧的笔记本电脑工作——屏幕坏死后,我便换了一块,没有新买设备。每隔一两天,我会把写好的打印出来,这样我就有了稿子。我也会把每天的工作存入记忆棒中随身携带。安全第一。
哦,我提到了音乐吗?我工作时常放些音乐。我有几张写作专用的图腾式CD,包括布莱恩·伊诺(Brian Eno)、橘梦乐团(Tangerine Dream)、加拿大硬板乐团(Boards of Canada)、莫格瓦伊乐团(Mogwai)、爱菲克斯·特温(Aphex Twin)、科尔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等,都是没有歌词的音乐;如果有人在我旁边唱歌,我就没法儿工作。
就是这样:几分孤寂、茶或咖啡、音乐、还有我的想象。二十七天后,我写出了一本小说的初稿,这本书将于2016年末出版。书名将会是《不如作妖》(Rather Be the Devil)——我也没办法,得有个让我高兴的题目才行。通常书名反映了我心中给这本书定下的主题。第二稿完成后,我就停下来去找资料,因为直至此时我才清楚自己得去弄明白什么,而不是可能需要弄明白什么。这种做法再一次大大提高了创作速度。
译/蓦然
备注:
1.此文原作者:伊恩·兰金(Ian Rankin)。
2. 原刊登于《卫报》网站,“我的写作日”(My Writing Day)专栏。
3. 本译文仅供个人研习、欣赏语言之用,谢绝任何转载及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译文所涉法律后果均由译者本人承担。本人同意简书平台在接获有关著作权人的通知后,删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