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强奸犯,跨时十年,强奸380多名妇女!

北京双桥老流氓:一晚祸害5个女人,1300人围剿不了,这是真事!

  上世纪70年代,接二连三的入室强奸妇女兼抢劫案件,在朝阳、通州、顺义等地方发生,在接近十年期间,有三百八十名妇女受害,并创造了一晚上强奸五个人的记录。

多起案件的作案手法极其相似,刚开始警方认为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后来才知道,380起强奸案全出自一个人之手。

老北京人肯定知道他的名字——“双桥老流氓”李宝城。

当初为了抓捕这个老流氓,北京警方动员了1300人。还动用了当时的准军事化部队:首都工人民兵。是的,你没听错,1300人,而且没抓不着!这个采花大盗为何如此神通广大?

    这要从他第一次犯案说起。1972年夏天,北京警方接到报案,有一个面蒙红布,手持镰刀的裸体罪犯,夜入到十八里店的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妇女。

    抠出两个窟窿眼的红布和那把镰刀以及光溜溜的身子,这是案犯作案的标配。由于完全挡住了脸,加上受害人受到过度惊吓,所以没有任何有效的信息。

      要是按现在的思维来看,查出案犯其实很简单。李昌钰通过内裤上留下的精液就能侦破了克林顿的案子,这有何难?可那个时候,国内没这个技术,想找出案犯,犹如大海捞针。

1300人大围剿

在第一次得手之后,案犯愈发猖狂。强奸加盗窃的案件,在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10里的地界之中,接连上演。你可不知道这个老小子猖狂到什么程度,每次作案都跟个大侠似的自报家门:“我是老流氓”。

“老流氓”,一时间成为了恐怖的代名词。

朝阳、通州的男同志都不愿意上夜班了,因为老流氓专门赶男人上夜班的家庭下手。

这个罪犯必须抓住!咱们技术是不行,但有的是人啊。人海战术咱拿手啊!

为了抓捕老流氓,警方发动了“人海战术”。1300名民兵迅速召集起来,那可比现在的朝阳群众声势浩大多了。这1300名民兵全撒了出去。那时候警方没有配枪,民兵把自家能当武器的家伙事儿都抄上了,敲、镐、耙、锄、棍、棒,人手一个,全副武装。

    经过分析,已经完全摸准了老流氓下一步可能的几个作案地点,民兵在这几个村子外重点埋伏,守株待兔。

那晚,兔子终于来了!

来了是来了,顺顺利利地作完案,跑了!

几百人眼皮子底下,跑了!

这也太邪乎了!莫非~警队中有卧底?无间道?或者说,这个罪犯不是凡人,是来自地狱的恶魔?这些问号,让每个人心中都压上了一块沉重的大石头。

这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

其实,问题还真出在我们自己身上。

    当时这些民兵虽被称为准军事部队,但其实是一帮没有任何经验的老百姓。指挥官按照军事行动的原则,要求所有人保密,不得打草惊蛇,一直到晚上,民兵才开始来到村外蹲守。

    老流氓似乎有预料一般,天还没黑就潜入了村子,他如入无人之境。等到半夜开始作案。这时候在村外的野地里的民兵们,仿佛给他站岗,直到他逃跑之后,受害人喊叫起来,村外的民兵才知道里面出事儿了。

    当时,上百名民兵们听到呼救声后一拥而入,四处大喊“抓老流氓啊”。一直忙活到天亮,毫无战果!这个消息一上报,上级十分震惊!

什么?这多人去埋伏,竟然让他顺顺利利地作了案,我们连毛都没摸到?立马派人去现场,给我查!

十三处的干事心急火燎地到达了现场,经过一番摸索,这些专业人士一拍脑门:原来是这么回事儿!

老流氓当时根本没有跑!

    民兵涌进来的时候场面完全乱了套,他发现一时半会儿跑不了,就躲在作案地点后面的秸秆堆里,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还就地方便了一下,等天亮之时,人都散去,他大摇大摆地上班去了。

“万里独行”田伯光

但是,一次抓不着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将近十年期间,这个老流氓一次次在这围捕中逃脱,而且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是谁!

老流氓真不是一般人。他的整个作案过程,设计得十分精良。

他先透过窗户观察屋内的目标,然后,从没人的房间的窗户爬进去,把所有衣服脱下来放在窗口位置,接着,蒙上面,拿着镰刀,进入受害者的房间作案。

那些妇女完全不敢反抗。因为他一般找的是带孩子的妇女,他先用镰刀挟持住孩子,妈妈当然不敢乱动,只能任由其胡作非为!

作案之后,他抱着衣服,光着身子,一溜烟地逃走。


厉害的来了

老流氓还有另外一个雅号——“飞毛腿”!

他和平常人跑起来不一样,他是跳跃着跑的。这和我国的著名长跑运动员王军霞的特点如出一辙。而且他的体力和耐力惊人,要不然怎能一晚上强奸五人?

后来马家军的一名弟子在听说了“飞毛腿”的事儿之后,感叹说,这小子就是没走正道,不然是冲击奥运会奖牌的料!

    所以,稳、准、狠、快,且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老流氓活脱脱是武侠小说中的“万里独行”田伯光!

“我老流氓还会回来的”

在这次1300多人的大围剿失败之后,老流氓愈发嚣张,甚至在一次作案之后,喊出了灰太狼的口号:“我老流氓还会回来的!”

      果真,他言而有信,过了几天真就回来了。我们警方也不傻,几个干事在屋内早已腿蹲麻了,衣柜里、床底下,都是咱们的人,外围还有人埋伏,这次他实打实的跑不了了。就在大家都屏住呼吸,看着老流氓快要翻进窗户之时,他扭头就跑了!

原来,在屋内蹲守了很久的侦察人员,点了一根烟来提神,就这么一丝丝的红光,让老流氓察觉到异样,立刻逃走。在长达十年的抓捕过程当中,像这样的“就差一点点”的情况屡屡发生。在某年的冬天,警方沿着他留在雪地里的脚印,终于锁定了咸宁侯村这个位置,这儿,就是老流氓的窝点。

      警方锁定了20多个嫌疑人,而且还寻得了一只他掉在路上的鞋子。太好了,这下按说好办了,20多个嫌疑人挨个试试鞋呗。奇怪的是,一个都没对上。侦查人员都怀疑人生了:难道范围根本就锁定错了?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这老流氓真的狡猾透顶。

谁能想到,他每次作案的时候,都穿他爸爸的鞋!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你若是警察,你怎么办?

对,用警犬!

上级高度重视这个案件,于是特批警犬队出击。你“飞毛腿”再能跑,还能跑得过警犬吗?

还他娘的真跑得过!

本来眼看着警犬带领着大队人马就要追到罪犯了,可它突然停止了脚步,坐了下来,吐着舌头,一动不动。不论主人如何安抚,警犬总是追一追就停了!唯独一只勇敢的警犬,将老流氓的一只手套咬了下来,仅此而已!

所有人都感到无比压抑,这TM到底是中了什么邪?难道这个老流氓真不是人?

他们哪知道,这个老流氓其实是一个在兽医站上班的兽医!他身上的药味会让狗狗感到非常恐惧,一旦逼近,立刻吓蒙!

遇到克星

1980年到1982年,整整两年,没有了“老流氓”的消息。这个大案一直悬而未决,但天意昭昭,正义会迟到,但不会不来,他终究还是落网了!

当年1300人舞刀弄棒没逮着的老流氓,却被一个人单枪匹马用一块砖头打倒。

这一天早上,家住在北京通县梨园的周连良去供销社买盐。他走到供销社门口,和里面出来的一个人打了一个照面,两人对了一眼,擦肩而过。

刚要进门,供销社的女营业员从门里探出头来,大声喊:“抢劫啊!”

周连良是个退伍军人,他立马意识到,就是刚才那个人!他一个转身:“站住!”便撒开了追了上去。他哪知道,这个人就是沉寂了两年的“飞毛腿”。

老流氓一听动静,立马切换到了当年的模式,挂档,起飞!

一个拼命跑,一个拼命追。

要说那个时候的群众真的很有责任感,一听有人喊打劫,立马撂下东西抬腿就追。在北京通州的街头,瞬间展开了一场百十来人的马拉松比赛。大概追出去几公里,周连良一回头,“嗯?人呢?”身后一个人都没有了。都挨个跑趴下了。

好小子,腿脚可以啊!

周连良心想,这下追上了也得一对一,不知道他手里有没有家伙,我得保险点。于是,周连良在路边抄起来一块砖头,紧追了上去。

两人又跑了大半天,老流氓这下真有点吃不消了,除了警犬,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对手,“好小子,轻功不错嘛,到今天也就你还能跟上我魔鬼的步伐,看来遇上硬茬了,来吧!”

老流氓突然一个转身,摆了个架式,干!欺人太甚,你小子也太过分了!

没想到他刚一转身,周连良一砖头拍到他脑门上,当场倒地!哎?咦?我怎么躺地上了?我在哪?我是谁?

周连良的身手拳脚功夫那是在部队上练的,三下五除二,把这个劫匪押送到了当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同志一听就摆手:“大兄弟,你这个案子我们接不了。”

周连良说:“怎么就接不了,他抢劫了,还有证人呐!”

派出所同志反问他:“这家伙在哪儿抢的劫?”

“通州梨园啊。”

“对啊,他在北京抢劫,我们这是河北三河县啊!”

原来,周连良追老流氓足足追了一万多米。都跑出北京啦!

要说这个周连良还真是老流氓的克星,老流氓被称为“飞毛腿”,而他也不差,曾夺得了北京市业余马拉松冠军。而且,刚才说了,他是退伍军人,您猜他是哪个部队退下来的?

好说,8341部队,即中南海保镖!


不打自招

然而,李宝城虽然被抓,而且是因为抢劫被抓的,但并没受到太大重视。被河北的警察交给北京警察,扔到拘留所里就没人理他了。每天是咸菜窝头,窝头咸菜……一直吃了二十多天咸菜窝头,终于把李宝城吃毛了。

发生了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宝城的弱点就暴露了———他没让公安机关抓进去过。这就意味着他对抗审讯无论在技巧还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处,问题是整天关在屋里就剩瞎琢磨了。身负三百多起案子,李宝城的心理不出问题那才怪呢。

不断受到煎熬的李宝城,遇到个“贵人”,一个狱友不知道是故意玩他还是真想帮他,跟他说你多交代点问题,可以早日提审。为了换得早日提审,他主动供认了自己曾经在两年前作过的一起盗窃案。结果,过了三天,终于有人审他了。审他的是刑警老孙和另一个刑警。

话说回来,怎么把人搁那儿二十多天不理呀?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当时接到上级命令要整档。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晕头转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纰漏———李宝城这案子被归错了档,造成二十多天后才发现此人居然没审。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过来的,案卷主要内容都是李宝城对抢供销社的细节描述,没怎么提他那个万米赛跑。

所以,老孙他们审李宝城,是后来才知道那个万米赛跑的事情。他们重点还是问抢供销社的事儿。李宝城也好像觉出来警察审他并不像审“老流氓”,于是一口咬定自己当时是喝多了,不知道干了什么。这种小伎俩倒瞒不了老孙他们,听这小子不说实话,两名警察就开始跟他泡蘑菇。审着审着,老孙忽然看到这小子还交代了一件盗窃案———偷的是财务室,金额一千多元,在当时算比较大的案子了,于是一五一十和李宝城核对起来。

说着说着,老孙脑子里灵光一闪———嗯,这个案子怎么有点儿熟呢?他停下笔想了想,忽然想起来了———哎,这不是“飞毛腿”卷宗里的案子吗?

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情况,所以说不准他的个头。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汉,完全无法抵抗。再看看这李宝城———形貌猥琐,土里土气,最要命的个头才一米六几———这小个儿像吗?

      事后才弄明白,受害妇女的描述为了表达自己确实无法反抗,往往夸张到离题万里。要是说强奸犯身材瘦小,身高体重还没赶上自己,知道的是强奸,不知道的还以为通奸呢!!

那时,“十八里店飞毛腿”三百多个案子,都归纳出来了,就是一个人干的,而李宝城供的正是其中之一,那不是他是谁?后来,李宝城终于认罪了,问哪个案子说哪个。半年以后,他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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