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评《月亮与六便士》 | 灭幻式梦想观

嗨,你来啦

23岁,坐上7点40分的某路公交,找到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插上耳机,打开网易云音乐的每日推荐专栏,我开始了我的梦想之旅。

是的,在这段不长不短20几分钟的车程里,我会思考自己的梦想。往往是想到后面,心里升腾起一股热气,激动地攥紧双手,似乎那片美好的未来就在眼前,触手可及。

于是,我想读读《月亮与六便士》。

是一本很神奇的著作,有人说它是梦想的宝典,也有人说它是生活的深渊,当然还有人看到它对白人的推崇,对女性的蔑视。一本好书,不可能让所有人观点统一,如果形成百家争鸣的盛状,那恰恰说明这本书蕴含的内容无限广阔。

《月亮与六便士》就是这样一本书。很多人看了前面几章就止步不前,不知其所云,因为作者的铺陈太长,主题进入得太慢,对于急着了解故事情节的读者来说,这并不是一本好的小说。

译者也表示,毛姆的著作在翻译圈里并不是很受欢迎,他不像海明威一样具备生动的语言,惊险的故事情节,以及最后观点鲜明的立场和哲思。

毛姆的文字是晦涩难懂的,充满了说教和大道理。他会花很多笔触去描写一个边缘小人物,写他们的外貌、生活习惯以及情感经历,但读者往往最重视的是主角,而这些小人物,看似除了和主角微乎其微的交集,对推动故事发展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因此,半途而废者多如牛毛。

我很庆幸自己完完整整地看完了《月亮与六便士》。我一直认为,选择阅读哪本书是需要缘分的。

为什么大学四年从各种途径听到不少于10次关于推荐这本书的消息,都没能使我翻开扉页阅读一二;偏偏是坐在公交车上,三心二意地听着歌看着窗外的人群车流,反而让我迫切地想要阅读。

我想是缘分到了,书里的梦想观召唤着我,那个看似百无优点惹人厌烦的斯特里克,正用他标志性的轻蔑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你,你迟早会来的。

召唤

这本书的故事梗概其实非常清晰明了:斯特里克原本是个家庭美满(有位娴淑识大体喜欢宴请艺术文人的妻子,两个聪明乖巧的孩子 )、事业有成(证券交易经纪人,收入不菲)、生活品质高雅(往来无白丁,度假休闲一应俱全)的成功中年男子,他自身虽不擅长交际,但并不妨碍他成为让人艳羡的对象。

就是这么一个人,看似拥有了凡夫俗子想要的一切,在他40岁的时候,忽然抛弃所有,只身前往巴黎画画。他忍受贫穷和病痛的折磨,每天只吃一片面包一小瓶奶过活,甚至一度将要病死;后辗转到塔希提岛(他的梦想生活之地),和当地的黑人少女结婚,定居丛林一心作画。

他死于麻风病,死前嘱咐妻子将他的画全部烧掉,但他的作品最后还是流传于世,被誉为开辟新领域的天才画家,他的画也成为无数成功人士收藏的必得之作。

生前,没有人理解他,他的画不被看好;死后声名大振,成为一代神人。死亡会让世人刻薄的嘴脸柔软下来,使他们愿意放下成见去真正了解一部艺术作品,而非艺术家本身。于是,卡夫卡死后,《双城记》热极一时;曹雪芹后再无红楼。

也正是因为这种终于出人头地、媳妇熬成婆的灭幻式成功,才更加引得人们围观追捧。不可否认的是,人们乐于看到逆袭,看到天才的埋没,后又重新对其身份盖棺定论。剧情的反转给人以有眼无珠的哀叹,或是慧眼识珠的欣喜,总而言之,毛姆描绘了一个天才该有的样子,赋予了他灭幻式的梦想,以及灭幻式的成功。

这部作品最让我感到震撼的地方在于,斯特里克放弃一切决心画画的那一段。他在走之前,只留下一封简短的信给妻子,毫无预兆。信上说:

我亲爱的艾米:
我想你会发现房子里的一切我都安排好了。我已经转告了安妮你的指示。当你们到家的时候,晚饭已经为比你和孩子们准备好了。我不会在家里迎接你们了。我已经下定决心和你们分开过了,我将在今天上午去巴黎。我到的时候会把这封信寄出去。我不会回去了,我的决心是不可改变的。
                                      你永远的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绘画

所有人的第一反应是,斯特里克有了情人,这个情人让他鬼迷心窍般抛弃妻子远赴巴黎。文中的“我”,则被赋予去巴黎一探究竟,代表斯特里克的妻子劝说他回家的使命。

当“我”到达巴黎时,发现他并非如人们所说,住在豪华的酒店里,而是蜗居在廉价肮脏的小旅馆中。“我”问他,为什么离开妻子孩子。他说,他要画画。

是的,一个40岁的中年男子,说要画画,而此前他从未展露出绘画方面的天分,他所有的绘画练习,不过是在夜校里上了一个月的课。他的作品,完全是木讷外行的。并不是什么父母扼杀爱好,逼迫走上“正道”的老套剧情,事实是,他真的没有任何哪怕一点儿的绘画天赋。

她的妻子甚至表示,愿意和孩子一起到巴黎陪着他,支持他的梦想。可是他拒绝了,他只是说:我要画画。“我”的解释是:我感觉他被什么恶魔附体了,他无法控制自己,只能一头扎进突如其来的使命召唤里。这就是他灭幻式的梦想,没有任何铺垫,甚至完全看不到未来,黑沉沉的抛弃俗世一切欢愉的灭幻式梦想。

他的妻子最终也看开了,她知道,一个男人若是因为一个女人离家出走,那她还有等他回来的胜算,因为他终究有一天会厌烦那个女人而想念自己的孩子;但若是为了梦想离开,那么不必等了,她毫无胜算。

此后,斯特里克开始了漫长的创作之路,他懒散、无礼、蔑视一切而又惹人生厌。他直接造成迪尔科的悲剧人生,那个一眼看出他才华并一直帮助他甚至救了他一命的“好人”。他抢走了他的妻子,霸占了他的住所,甚至最后造成他妻子的自杀。对此,斯特里克毫无愧疚之心,放在俗世层面来说,他简直就是个恶魔。

毛姆

毛姆说,作家要了解人,而不是判断人。判断一个人很简单,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但了解不同,你会知道更多隐藏的事情,也正因为这些事情,前前后后造成了人物悲喜交加的命运。对,任何人都是苦乐掺杂的,没有绝对的苦,也没有绝对的乐。

斯特里克很苦,前半生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后半生却深陷贫困的泥沼狼狈生存。他的不堪是铜墙铁壁式的,因为当他决定开始追求梦想,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不需要朋友,不需要爱人,更不需要舒适的环境,甚至是他有意造成自身苦行僧般的生活条件。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斯特里克租住的阁楼里有两把椅子,一把是有扶手和弹簧的沙发椅,另一把是硬邦邦的小板凳。斯特里克永远都是去坐那把小板凳,对舒服的沙发椅视而不见。他庞大的身躯坐在小板凳上显得如此别扭,就像他的为人一般让人看着难受。

但仔细观察会发现,这些对斯特里克都不算什么,他的眼里只有画画。哪怕快要饿死了,一有钱也是先去买画笔颜料。一个人该是有多大的矛盾和决心,才能抛弃俗世的一切,找虐式疲于生计,而又充满激情去追求自己内心的梦想。

简陋

斯特里克萧条的物欲、灭幻式梦想观和创作后看淡一切的毁灭,实际上是作者将这样一类人放大后的体现。小说的原型其实是画家高更,高更早年在海轮上工作,23岁当上了股票经纪人,收入颇丰娶了一位漂亮的妻子。

35辞去银行工作致力绘画,38岁与家庭断绝联系,过着孤独的生活。他要求抛弃现代文明以及古典文化的阻碍,渴望回到简单原始的生活方式中去,找到了精神家园塔希提岛(大溪地),创作风格另辟视角,简化巨大形状,色彩均匀单一,分割主义,无光影的光,素描与颜色的抽象化,超脱自然。

后回国办画展,但得不到当世的理解和欣赏,彻底失败,在物质上的收入是零。病魔和家庭丧女的不幸使他想到自杀,得救后移居岛上,死后声名大振,成为一代著名画家。

高更

读完这本书会让你情不自禁问一个问题,真的有这种人存在吗?如果有,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孑然一身的时候就去追求梦想,反而要等家庭美满、事业有成的时候才去?那么之前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我对此有比较好的解答:梦想是一种福音,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降临。 我所说的梦想是召唤式的,不是那种课堂上老师问你长大了相当什么,你回答相当科学家的那种问答式梦想。

当它降临了,它会让你抛弃曾经重视和追求的东西,转而为其倾尽所有。它才不管你几岁,什么样的生活状况,妻子多么漂亮孩子多么可爱聪慧,它会带你脱离俗世,只追寻心灵上的宁静归一。

这种灭幻式梦想观,正是《月亮与六便士》最大的魅力所在,也因此被众多读者奉为梦想的圭臬。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有人见尘埃,有人追星辰。


沅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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