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的窗帘随着风的吹拂而舞动,我躺在床上,没有一点睡意。我戴上了耳机,任由手机里的歌曲排序而唱。真的是喜新厌旧,曾经喜欢的歌曲,如今听来却觉得厌烦了。
人对于喜欢的一首歌,一个人,一件事,能维持,保持新鲜感多久呢?说说我自己的感受吧!我喜欢一首歌,喜欢一道菜,那么,会一直一直循环的听着,吃着,直到厌倦的那一刻停止。那么,对于喜欢的人呢?对于浅层次的喜欢,好感,维持度也并不长久。二十多年了,没有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没有刻苦铭心的爱恋及暗恋,只是表面上的好感,在这样徒有其表的喜欢,注定不会长久。
咋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两个人相处,要的就是久处之后还依旧喜欢,两人就算不说话,也不会尴尬,这样的感情才是两人所期望的。毕竟,如今的社会里,快餐式的爱恋将就的最后是悲剧的离婚。
喜欢木心这首诗:从前的日色变的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知道了。
祥和,宁静,我站在寂静美好的家门口,眺望那条蜿蜒曲折的小路,目送车马带着我的思念送到你那里去。那是彼此,信念,是希望,是心里的喜悦,涔透在身体的每个细胞,每一寸肌肤里,此生,执子之手,终老一生。
完美的童话,终归是很让人羡慕。如今,这样的完美爱情,可遇不可求,得之我幸,不得那也只是遗憾。人生在世不能十全十美,拦截人生路上的总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就比如说,此刻我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没有想到,也意料不到,人生会出现这些意外,让你经历的刻苦铭心,记着这生命的可贵。
我喜欢你,只在那一刻。久了,淡了,倦了,那就一别两宽,相忘于江湖吧。如果爱你,会为你奋不顾命,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不后悔。就比如王菲愿意为窦唯早起去公厕倒尿盆痰盂。虽然,后边离婚了,但不可否认,在两人在一起的那会,我是真的爱你,无关身份地位。只是那份爱在随后的日子里,消磨殆尽。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不怪每一个人,没能完整爱一遍。是岁月善意落下,残缺的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