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了在哪,突然就看见一个佝偻的人影在颓圮的城头上走着,天色那么暗,什么都没有,一个矮树也看不着。却又看见余晖把那个人的身子拉的那么长,仿佛这不是他与时光荒原的博弈,倒像是平日里农事了了回家,踉踉跄跄一样。让人心有余悸。
这是个梦。可过于荒唐。
怕只怕,这是真实的故事。时间过的那么快,谁知道七十年是多久。有的人说这一生行进在苦长的须臾之中,临了临了,开始变得从容,反正生命是会重新绽放的。他们说,年轻人,要好好吃苦,因为你也不知道下一秒会不会甜一点。这话不错,这就是人的目的。也有的人说战战兢兢到头了,却还是孤零零孑然一身,年轻人啊,不要总追求太多执念。
后来都是在一瞬间就明白地那么透彻,所谓须臾,只是不愿意面对罢了。换句话说,永恒只不过是相对而言,可执念的好与坏,都无可厚非。我把脸埋在你的胸口,不是为了听你的心跳,而是我就在那一瞬间,想被你拥抱而已。关于你我的十年,大概和今天并无差别,像所有故事不甚平淡的落笔,没有多暗藏汹涌的好久不见,只惊讶于你居然这样久久影响着我,在我的过去里,编织了一个梦。那个场面真情又假意,前者在我,后者自然是你不过了。
那个人的背影消失在山的那头,走着走着,我的眼睛就模糊了。好像看见他长长的归途,和还在我身后的茅屋。那条路,我的视线无法丈量,只觉得充满泥泞,很难走的样子。可是我就看到他一个人,一个枯瘦的背影,不知疲倦的行者,从来没回过头,更没停过,没悔过。
在你和我的以后里,我逃不过你的手心,可也,总会有放晴的时候,所以,不到情非得已,千钧一发,怎么会难过?从前宁愿自己是个古人,却忘了今人就是古人,在时光里,只有先后,没有具体。书篱隔岸遍桃花,百舸争于往昔,何等愚昧,又何等上心头。所以啊,别怕,永恒也不过是一眨眼的事情。只消,抖落满身风尘,孑然暮黄昏。
“突然浑身战栗,泪流个不停, 已经铁硬的心中,又充满温情; 仍然拥有的,仿佛从眼前远遁,已经逝去的,又变得栩栩生。”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