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卧儿王朝的皇帝沙贾汗,在妻子死后悲痛万分。他找来了当时最好的建筑师,建筑师来到皇帝面前,皇帝问他:“你结婚了吗?”
“结了,陛下。”
“你爱你的妻子吗?”
“是的陛下。她是我的生命,我爱她胜于一切。”
“很好。”皇帝说,“那么我把她处死,你就知道我有多痛苦。就能为我的妻子建立起世界上壮丽的坟墓。”
皇帝处死了建筑师的妻子。而建筑师建起了泰姬陵。
就像失去眼睛的人的耳朵更敏锐,失去双手的人双脚更灵巧。失去最爱,才有资格知道什么是爱。
失去永远能让人更敏感。
2008年2月14日,我和初恋在一起。
很快就十年了。
最近姑娘们都在怀念前度。神经大条的我也有一位前度。他从十七岁开始进入我的生命,然后从未离开。
尽管我们现在早就只是语焉不详的某某。
那天在江边跑步。一不小心,在转弯的时候又看见了初恋。顿时记忆翻江倒海,脚下一阵酸痛,我赶紧掉头就跑,好像触到了什么要命的电门。回来的时候,手机里突然传来他的消息:我也在那条路跑步,为什么没见过你。
顿时眼泪掉下来。
我彻底恢复正常,是今年的三月。这个三月之前,所有的悲伤和幸福都是浅尝辄止。
这是一个有大风的傍晚。我收拾完屋子在17楼的阳台上抽烟。风把白衬衫的领子都吹到脸上。去年这个时候我在想什么现在已经忘记了,貌似日本刚地震完,核辐射的谣言像流感一样搞得所有人都头疼脑热。长笛正在送去保养,而我正热衷混迹于园西路和云大校本部,啃着猪蹄儿,看林语堂和纪伯伦。
前年的这个时候,还和现在已经反目成仇的朋友在校园里游荡,一人买一盒雪糕坐在石凳上挖着吃。一个人拿着破相机拍很多没有人物的照片,都是关于艳阳高照的昆明的春天。买了回力鞋和海魂衫,在考虑要不要去考雅思,才学会吹绿袖子,忐忐忑忑的站在舞台上巡演。拖沓多年的前男友终于找了新女友,我瘦了五公斤,面色惨白如大病初愈。我有计划逃课一星期,目的是为了一个人去如家开个房喝啤酒喝到吐死,有计划去找我那个好到令人发指的闺蜜倒到苦水,有计划去纹身,可惜因为我的拖延症和爱面子以及贫穷,这些计划都成为了泡影。后来的后来,我以失恋为由做了一系列文艺且二逼的事情,诸如一个人看电影和短途旅行,不然就是谈了两三次以一星期为最高时限的狗屁恋爱。我的名声随着气温的升高而变得狼藉。终于到了7月,然后8月9月。
自从男友变成前男友,就没有然后了。
隔了大半年,我终于有了勇气接他的电话以及短信,此人的名字在通讯录里终于成为了无关紧要的某某。开心不开心都懒得拨通那个曾经烂熟于心的电话。
他重新有了生活圈子,他诉说着他怎么在酒吧喝得烂醉,晚上风大得匪夷所思;泡夜店回来累的要死,女朋友从大理来看望,却不愿意开房;他说什么时候你来看看,我说好啊好啊有了男朋友就去。
我安静的听着那个万年不改的难听的昆明腔扯东扯西,声音穿过空中的电磁波,已经陌生得无法辨认。
那些关于他的喜怒哀乐,产自别处,仿佛已经同这里毫无关联。
和我毫无关联。
我曾经是因为他来到这个城市,他不在了,这里都是废墟。我像被移植的绿叶盆栽,浑身都是寻不到落身处的不自在。那些繁华或者破败,于我而言都是恍惚的,我只好带着抵抗和疏离感继续在被遗弃的地方生活,一边走过一起走过的每条街巷,一边和不断返流的记忆负隅顽抗。
直到后来他回来也不再联系,直到我逐渐习惯在这里混着,尽管仍然觉得疏离,但不再触景生情,不再感慨物是人非。删了一切联系方式,仿佛打破旧坯子重新锻造一般,我又成为了姐们里一条打不死伤不了的硬汉,以及成功走出EX阴影的最成功人士。
一晃这么多年。
前不久听说他分手了。日子还很有爱的选择在清明节。
我记得当时我在食堂坐着喝东西等吃饭,不知道怎么就呛了一下。一直咳嗽。咳着咳着就有点想哭的冲动,但是因为人太多我也就没有发作。
就那么一两秒钟的时间,我的脑子跟倒带似的回忆起以前的种种。
我想起来有一个秋天的中午,热的要死。我从曲靖摇着火车上来找他,那天我穿着淑女屋的羊毛衫,特傻逼的站在北师大附中的门口等着。我看见他在远远的草坪上踢球,我看见他远远地招手。
他当时逆着阳光站在我面前,那个时候此人皮肤是多么的好,睫毛多么的长,牙齿白得跟海狸先生一样。这直接导致我后来找男朋友第一条就是要有白白的整齐的牙,那样笑起来才能跟太阳似的刺瞎我的双眼。
他带我到食堂吃了半小时的饭。我盯着他翘起来的唇角,心想妈的我是何德何能,才三生有幸得到你。
我知道他身边有一票女的围着,手机里丁零当啷全是暧昧短信,他幼儿园的同学到现在还在对他念念不忘,每天晚上打电话都跟抢热线似的,一秒钟打不进去就得等到1点以后。我在这些女人的夹缝里求生存求发展,撑到现在实属不易。因此,他无法容忍我的神经质我的敏感以及各种傲娇也很正常,毕竟选择如此之多。
我曾经问过他,那个女的有我漂亮有我有钱有我聪明有我爱你么。他说都没有,但是她温柔她懂事儿她不闹腾。
于是我心悦诚服的拱手相让。带着我为这段爱情长跑所做的所有努力,受过的所有折磨,以及得到的所有经验教训和幸福感。
七年之痒这种东西的确是存在的。反复的拖沓和确认只为证明彼此在彼此心中的分量,时间长了都会累的。
你那年说得对,你们没有分开的理由。
那么现在是什么样的理由让你们分开。
我说那个谁,想想快两年过去了,我们都对彼此的生活一言不发。我知道你黑了也没以前帅了,我知道你搬了家,我还知道你酒量越来越好你饭量越来越差。两年了,唯一一次见面也不过是吃了顿饭,我坐在你对面很难看的哭,我站在马路牙子上告诉你我会等你。
我会等你回来,你谈恋爱去吧,分手了我们再开始。恩,你要结婚?结婚也没关系,我等你离婚就好。
说实话,我没想过你们真的能分手。你总是给我各种能让我心肌梗塞的惊喜。
你以为我还在原地等你。你总是这么自信。
我也以为我可以等下去,直到我遇见比你更好的人。
我恨不能把我之前的记忆全部清零,也不想再提起。你于我而言,真的是太沉重的负担。我不想再背着我们的记忆过活,我希望我在所有人面前都跟一张白纸似的,没有涂涂抹抹,没有浓墨重彩。我知道忘记你就像从心脏里挖掉一块肉一样,永远长不好,但是为了我不用再痛下去,我这么做了。
哀莫大于心死。曾经我是多喜欢这句话。但是我现在更喜欢,置之死地而后生。
分手之后我突然喜欢上了坐26路公交,从艺术剧院坐到吴井桥,经过近日隧道,经过市三院,那个时候几乎所有广告牌都是levi’s的牛仔裤,何韵诗站在黑暗里,不知道在张望什么,高圆圆的短头发很好看。
然后去岔街一号买香槟玫瑰或者蔷薇。12块钱一大把,那些花因为不知道自己要死,所以拼命的开,开得恬不知耻。拓东那条路上种的都是参天大树,春天是绿色的秋天是光秃秃的,地上总是会落它们的果子,这些树木总是发出一种奇怪的味道,还会掉皮。我对陌生的味道总是有特殊的感知,我觉得这气味应该来自长着羊齿蕨的中生代。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车子,有时候我就这么看着,我觉得这些车子都很可怜,但至于到底为什么可怜我却说不上来。对面就是金格,苏菲玛索的巨幅照片挂在很显眼的地方,我看不见时间在她脸上留下的痕迹,她的嘴角上扬,但是眼睛却毫无笑意。那个时候我突然想起聂鲁达的诗:
鲜花为之倾倒,而你充满了伤悲。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是一个沉默的少年,沉默到曾经有追我的男生战战兢兢的问我是不是得过自闭症。我曾经尝试一整天不说话,直到上下嘴唇因为太久没有分开而粘在一起,一张嘴就揭下一层血肉模糊的皮。我也总是在被欺负之后安静的收拾书包回家,妈妈质问脸上的划痕,我在一边若无其事的把橡皮切成小小的颗粒。总是喜欢去正在施工的工地或者是废弃的铁轨,拍下天空或者流浪汉居住的窝棚。遇见熟人就会沉默,咬着嘴唇像个怨妇。特别害怕和别人出去玩,每次出门都像个强迫症患者,前前后后换N套衣服,反复的检查包包里的东西,临走要念叨无数遍手机钥匙钱包,甚至走到公交站台了都有想冲回家盖上被子睡觉的冲动。总觉得自己掉东西,总觉得呆在家里才稳妥安全。
后来我很喜欢坐在地板上面发呆,有时候抽烟有时候不。不自觉的流泪,用手捂住眼睛泪水就会从指缝里渗出来。在深夜或者早晨洗澡,然后蜷紧身子睡觉。心里有种隐秘的喜悦。
就像肋骨被砍了一刀的人,每天捂紧了大衣,安安静静弯着腰走路。很疼,但是因为没有伤到要害,所以也不致死。
那些伤口,始终不适合在太阳底下公之于众。始终不是那种习惯表露负面情绪的人,所以总是会让爱自己的人感到难过。但是自己心里却无比稳妥。
痛是证明你还活着唯一的方式,而我的身心,都有着纪念性疤痕。
我用手指掠过身体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有一些凸起来,有一些平滑发亮,有些还在化脓。更多的就是那么细细的一条,比周围皮肤颜色都深一些,一条一条突兀的浮在手臂上。我从来不觉得它们难看。我以及我的恨意创造了它们,过于光洁的皮肤只会让我觉得虚假,而疤痕反而有种存在感。它们像形状奇特的刺青,静静蛰伏在手臂,肩膀和大腿上,我幻想某天能从这些身体的出口里生长出墨绿色的藤蔓,它们的根系庞大,包裹住胸腔。血液滋养它们茁壮成长。
那是我唯一能暴露在你眼前的秘密。绿色的纤细的稠密的,带着草药的苦味。而那些看不见的,我把它们放在空气稀薄的地方,不会变质苍老,也无法被人接近。
边缘性人格障碍。
如果你想要说它是一种心理疾病,那么我能不能不承认。每个人的心都不是完全正常的,我只不过不正常到有了专属的名称来定义。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害怕坐电梯,害怕在拥挤的人群里,总觉得自己会晕倒,又因为害怕自己晕倒而更加紧张。
开始一瞬间一瞬间的爱或者恨,今天觉得你天下无敌的好,明天就觉得你十恶不赦。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悲伤找不到出口发泄,整晚整晚的失眠,而白天又像活在虚幻里面。
我多么努力的让自己看上去不要那么奇怪,努力变成好脾气的人,实在忍不住的时候我就躲起来,我努力的隐藏我的恨意以便让所有人觉得我对这个世界没有危害。
尽管现在我微笑着看你,心里却恨不得把你肢解掉。但是因为我忍住了没有做,所以你看我仍然还是那个世故而天真的样子,安全而可以靠近。
我心有猛虎,而细嗅蔷薇。果然说和做并非都是本质。如果我不说,你怎么会知道这一秒钟在狂笑着开黄腔的我,上一秒才哭过。就算你看见我的眼泪,你又怎么能知道它们是为什么而流。
所有人都不是你看见的样子。年纪越长越觉得这句话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我曾经在公交车上看过一个女人。她有着非常颀长的线条,侧脸的骨骼明晰凛冽,低低扎着马尾。拥有那种不说话就可以让所有人都安静的气场。陪伴她的是一个男人,戴着眼镜个子也不高。
我低头玩手机,想要听他们将会交谈什么。可是一直沉默。而当我抬头的时候,我被小小的震撼。
那个女人正在打着手语,手势干脆爽利,速度飞快,男人微笑看着,不时点头。周围的人都在喋喋不休的说话,可是他们的交谈从来不曾受到侵扰。
快要下车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问这个男人,她是你的妻子么。
不,她是我的老师。
因为已经无法从表面来判断人,所以逐渐学会了对看不惯的人保持缄默。因为别人也无法从表面看穿你,所以不再试图向不懂得自己的人解释自己的内在。
我知道你们眼里的我,就是那个样子,世故,精于算计,强势残忍但是有故作天真的姿态。可知道我有血有肉,不懂退让和自保,就像我曾经说的,我所做出的一切姿态,都是不知道如何自卫的自卫。因为太过于缺乏安全感,极力想要寻找比自己强大的人带领自己走到更高远的地方,对于得到手的东西总是有失去的担心,不相信永远以及天长地久。
这辈子,只有一次,只有一次给过一个人要照顾他一辈子的承诺,并且一点一滴的付诸实践。可是仍然无法达成。而最终这个曾经让我有错觉的人,最终对我的伤害也是无法承担的。
但再伤害又能如何呢?这不还是一样的该爱上谁就爱上谁吗。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身边的闺蜜多多少少都有感情的问题。我听着她在电话那边痛哭失声,一遍遍的问我他是不是不爱她了,心里只想着,多么希望现在来一场风暴,电闪雷鸣席卷整个昆明,让我们俩在倾盆大雨里都清醒清醒:即使他不爱你,也拜托你爱自己一下。
我也不清楚我是怎么能够在每一次分手之后都迅速原地加血复活的。貌似是风和日丽的某一天,我坐在图书馆看推理小说,突然就顿悟了。:原来我爱上的并不是你,而是我主观臆造出来的“你”。是我人为的把你的缺点过滤优点放大,而不是你本来就这么优秀;是我潜意识里觉得你给我的爱和我给你的成正比,而不是你真的给过什么;是我生生的把你从几亿男人堆里刨出来,把你奉若神明;是我心甘情愿的为你低到了尘埃里,而不是你真的有能力把我驯服。这段感情说穿了不过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何干,你不过是站在那里原封不动。如果我不爱你,你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
既然你是老娘创造的,也应该经由老娘的手毁灭。我为你搭起了庙宇塑造了金身,要不要把你打回原形,全看姐姐高兴。
分手果然只需要一个人就能够做到。只要你能承认,你爱的是一场幻觉,以及幻觉作用下的自己。
他人即地狱,所以更没有必要为了一个男人活得性情失真。男人仿佛一生下来就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男人,怎么活都能被接受。而女人,铺天盖地的书都在教女人怎么做女人:有魅力的女人,有修养的女人,做个优雅的女人各种。可是我想这不过是男权社会下女人为了顺应潮流而折磨自己的白痴产物,我跟你在一起又不是为了犯贱,我脑袋上自有一个妖娆无比的小宇宙,这点小伤,伤不得我。
所谓爱情,不过是有的人来了又走了,有的人始终没回来,有的人一直在。
但是我并没有改变,仍然能够站在阳台上吹风抽烟,还是那个插科打诨无所不能的宇宙超级无敌美少女人人小姐。只是伤疤又多了一点。
窗子外面还是阴沉的天,玻璃上雾蒙蒙似有泪光。
但我心似云复晴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