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昨晚在《杂乱无章》的推文里,我看到了这句话:
“永远不要用牺牲,来衡量一段感情。”
是的。
从两个人决定在一起的瞬间开始,你愿意付出什么,都是你的选择,和对方“应不应该因此而更喜欢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在恋爱的函数世界里,付出与收获,真的未必是正比关系。
你以为你爱得越多,被爱得也会越多。
殊不知,有时候,即使你的爱大到正无穷,也未必能够收回半分爱的成本。
毕竟恋爱,从来就不是一个可以用“性价比”来形容的玄学。
从上了爱情的赌桌开始就要明白,有些结果,是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的。
我想起了我上一段恋情。
02.
从某个角度来说,当时我是有点怨恨前女友的。
因为分手之后使我陷入一段极其漫长的黑暗期。
后来我发现,其实我更应该怨恨自己。
因为是我自己使我陷入一段极其漫长的黑暗期。
我是清晰地记得,她选择分手的方式,是从QQ里发来的一句话:我们分手吧。
之后便再也没有任何现实当中,面对面的讲话。
即使在那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不停地想当面问清楚。
我更是清晰地记得,分开之后的每一天,我每天都是重复地问自己:
是我做错了什么?我有做错什么吗?我明明对她那么好,为什么要分手?
反复的思绪并没有让我获得答案,得到的只是千刀万剐的自我惩罚。
不甘心的三个字,开始涌上心头。
我脑子里开始不停地回顾着……与其用“回顾”这个词,倒不如说“计算”。
我计算着我对她的好,我对她的关心,我对她的付出,和我对她的爱。
接着再用我的“爱”,减去她对我的“爱”,看看算出的数值,是正是负。
当算出来的答案,每次都是正的,我又开始问自己:
为什么?为什么我都爱得多过你了,你还是要跟我分手?
然后脑子又重新回到“计算”这一步,再来一遍,周而复始。
很幼稚。很可怕。
甚至此刻我写下来这段文字之后,我自己看了都觉得后怕。
我都要怀疑当初那个一点理性都没有的人,是不是自己了。
但被心魔操纵的傀儡,从来都是没有理智的。
03.
自从得出我的“爱”大于她的“爱”,这个计算结果之后。
我感觉分手后的自己,是牺牲的。
这逻辑大概像是:
因为我爱多过你,我付出多过你,所以你就该更爱我,以达到和“我对你的爱”一样多。
连“爱值”都没有平衡,你竟然还想分手?你竟然还真的分手了?
我再一次被自己当初不成熟的心智感到害怕。
那之后又过了许久。
可能时间不仅是一味良药,更是麻痹心魔的麻药,我渐渐恢复理智,重新复盘并梳理了这段感情。
发现后来的那段痛苦,大部分都是“自我感动”,所带来的。
我一直错把“不甘心”三个字,当成是对她的“爱”;
我更是以“自认为大于她”的爱,道德绑架了她“少于我”的爱。
而我“痛苦的自我牺牲”,其实只是为了想要一个“分手的理由”。
清醒过后,我发现:
那之后三番四次地想追回来,其实也不是真的因为爱了,而是想找她要一个答案。
一个让大家好聚好散的答案。
其实如果当初,倘若彼此能够当面说清,好好分开,不至于一个QQ消息之后就再无印迹。
可能我也不会那么偏执,硬要骗自己一个理由,硬要给结果一个答案。
因为后来,我对她的感情也不能算是爱了;
而我也不再在乎,当初谁爱得多,谁爱得少了。
毕竟我也开始明了:
从两个人决定在一起的瞬间开始,你愿意付出什么,都是你的选择。
和对方“应不应该因此而更喜欢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是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04.
情感的世界里,真的很难说明,谁是对的,谁又是错的。
某个晚上,我有试过认真地问自己:
我曾经是否真的喜欢过人家吗?还是一直喜欢着“自我感动”的感觉?
记得我的答案,是很斩钉截铁的:
我有喜欢过她,她也一样有喜欢过我。
而后来的结果,我也一样是很斩钉截铁:
她已不再喜欢我,我也不再对她有感觉。
后来我是想明白了。
每一段开始了又结束的感情,当初的爱是真的,开心也是真的。
而之后的结果,不爱是真的,不开心也是真的。
只要各自对得起自己,并在这段感情之中,谈得上问心无愧,即可。
既然已经结束的情感,就没有必要再去计算:
谁牺牲得多,谁牺牲得少。
毕竟,永远不要用牺牲,来衡量一段感情。
所幸,后来我遇到一位,重新点燃我温柔的人。
……
话说昨晚,广州真的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突如其来,狂骤而去。
真的,像极了爱情。
大概是因为,我是个严重失眠患者,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总是喜欢瞎想,再把我乱讲的东西,分享给那些,同样睡不着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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