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英气逼人,健步如飞。
……
十年前,那是第一次见到王大爷。
我那时还是个毛头小子,大爷还是我大爷。
村口唱戏台子到村东头的枯井盖儿,大爷一口气能追上一个来回,那年代,古惑仔电影横行,小流氓乱窜,乡里经常有敲诈抢劫偷窃等事发生。大爷是新调来的片警,这一块归他管,照说这是个闲差事,按前几个片警的做法,那就是放养,上头检查,就巡逻,不检查就喝酒打盹儿。可,大爷一来,不一样了!
大爷天天在这块转悠,那天,三个流氓就被追上了……
只听得街上有人大喊快跑快跑,一溜烟就从桥头窜过去两个人影,模样我是不记得了,但是那飘逸的长发,Duang~Duang~Duang,就这么蹦跶过去了。大爷紧随其后,四十好几的人了,手里握着警棍,脚上踩着双凉鞋,脚趾头大半秃噜在外面跟地面亲密接触。照我说,那三个流氓也是智商不高,大爷一人追三儿,分开跑不就得了,非得抱团跑。
一口气从村西口跑到了东头,我家屋子高,尽收眼底,包括……大爷摔成狗吃屎的样子……前面说到大爷脚趾已经跟地面亲了好久,许是太爱地表了,大爷摔了!那三个流氓智商确实不高,这会儿简直跌落负数。
夏日炎炎,地表温度高得很,大爷手臂被蹭破了一层皮,警服裂开了口子,就连凉鞋的底都已经崩坏了。三个流氓眼见大爷这会儿落难,准备教训一顿,回头抽起路边的木头杆子就往大爷身上抽去。
大爷俯身站起,手臂上的伤口蹭了一地的血,三个流氓很快就把大爷包了起来,一阵乱棍就往大爷身上抽打。大爷一把扯下几近脱落的鞋底,挨着墙找寻着时机,三个流氓不顾这些,往死里打,大爷找着机会,一把抓着其中一人的棍子,右手上去就是一个鞋底甩耳光,一脚踹进那人正中央,闷声倒地,没法起来了……一直在那打滚,又起不来,没谁了。
另外两人一棍棍砸下去,全砸在大爷手上,腿上,哪有伤口,砸得更猛,大爷硬是扛着,咬着牙。眼睛却涨红了血丝,大爷的一棍子下去,那两家伙就没那么容易挨得住了,大爷侧身一闪,躲过一击,一拳击中那人的肩头,接着一个擒拿手顺势一压,只见那流氓跪在了地上动弹不得。
最后一个流氓见形势不妙想抽身离开,却被赶来的片警追上,带走了。
至此,一挑三的英雄事迹算是落幕,大爷身上的伤也没白受,很快嘉奖就下来了,乡里乡亲都知道了有这么一位大爷镇守这片,心安不少。
大爷在这一片儿一待,一晃就是两年过去,大爷经人介绍有了老伴儿,每天乐呵儿样,满脸春风得意,让人羡慕。可,大爷一直没要孩子,别人不知道,我也困惑了很久,直到后来才知道。
那是两年后的一个周末,乡里出了大事,大爷的老伴儿,被人捅了好几刀,等大爷赶来的时候大妈已经被送进手术室了。后面的事情,我听其他人说了一些。大爷瘫倒在大妈的床前,哭成泪人,声音还特难听,嘴里一直说着是他对不起大妈。
大妈握着他的手却说,你知道吗,我这辈子一直不肯嫁,就是要等,等到属于我的大英雄,你就是,我这一年很开心,很开心……
大妈最后因为不治身亡,永远闭上了眼睛,大妈爱听戏,尤其是霸王别姬,好似王大爷这个霸王与她这个虞姬,最后的结局她早就了然于胸,她接受得了。
大爷从那以后,再也不当警察了,退了休,在乡里包了一块田。
有一天,我端了一碗水给大爷,大爷坐下来把收音机关了,跟我聊了很久。
“大爷,为什么不当警察了呢?”
“当警察连最心爱的人都保护不了,我当他干嘛!”
“您可是英雄啊……”
“……”大爷沉默了,许久,“没办法保护最爱的人,我要这英雄有何用?”
“大爷……那您没有孩子吗?”
“……有……有过,混社会,吸毒,死了。”
“死了”,是个很大很大的词语,大到,我不知道用什么来刺破现在的人尴尬。
“秀芳最爱听曲儿,孩子,你听听。”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
大爷,还是我大爷。
(王大爷的故事改编自现实生活,结合了书里看过的人物,分上中下,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