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经】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直译】
了知他人者可称有智,自我了知者方为真明智;克胜他人者称有能力,自我化胜者方为真强。认知充足者内心富余。坚定行道者定有真志。不迷失真我者自知生命本来恒久,肉身坏死仍不被忘怀者方得真寿。
【细解】
生命从来浑然一体,能觉悟此知,自然就知守住这份自在。但偏偏是有了认知,又反被认知二元搅扰。一端是,沾沾自喜能知的能耐;一端是,纠缠比较所知的所困。为此,在上一章的“守朴”阐明之后,老子索性把话题再摊平,将正知正见和盘托出。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了知他人者可称有智,自我了知者方为真明智;克胜他人者称有能力,自我化胜者方为真强。
知人者智。知人,简单说即了解人。可是,“人”、“我”本来就如“知”的分化虚幻相。所谓“他人”,也是认知相的一种。完全是因执着有“我”,才有“他”相产生。所以世间的一切认知,其实皆是能知、所知勾兑出来的知见万花筒。世人多是执迷于万花筒的奇观异彩,就是不信也不知,一切所见都是本心化现的所以然。了知到这点,再观人之所以为人,这在老子看来,也算是智者了。
但我们知道,老庄从来都是主张“绝圣弃智”的。所以这里的“智”,是指智巧、聪智,而不是真智慧。智慧是与生俱来,本性自在的本能,就像是莲花的洁白本性,你去也去不掉。反倒是那些聪巧、智谋,就像是淤泥,总喜欢附着在智慧本性之上,生造是非,妄生分别之心。以此费尽心机,自当聪明。实际是作茧自缚,终究逃不出二元怪圈,所以在老子看来,这些向外逐取者,都不过是小智。
看“智”字本来也如此,上面一个知,下面一个日。意思是只知日,不知夜。只能见白,不能见黑,所以只是端见、边见。知其白,不知守黑,显然是智不全。
自知者明。自我了知者才是真明智。一切因“我”而起,所以了知了我,就了知了它,也就了知了一切。生命的奇特似乎就在于明白“自己是谁”。
我们经常看见那些即将步入死亡的人,他们总觉得有放不下的。诸如儿女还未成年,财产分配不周,而今“自己”就要离世了,于是心生万般不舍,弄得周遭也是哭哭啼啼。这是典型的“不自知者”。
即将死去的只是自己的身体,并不是“自己”。当然,没有觉悟老子大道的人,会觉得这是文字诡辩。他们就是不信真正的“自己”,唯有“独立不改,周行不殆”的一体道。也即是说,人、地、天、道,自性和合一体,生命从来是整体不割的,根本没有所谓独立的“个体”。你当下以为的“个体”,完全是一体自性促成的一知。而你还是自作多情,就是不认,不信一切都是五官七窍这套囊身“投影仪”投射出来的影像。还不信?那你不妨设想,换一套鸟兽虫鱼的五官试试。
有生有灭的,都是知的影像幻相。那不生不灭的,才是真正的知本身。
并没有一个真实具形的“我”,执迷说有,那也只是一知而已。就像电影中人来人往,有生有死,但其实并没有什么东西真从内存中分割来去。
即使你看重肉身,肉身死去也并非“自己”被分割,而只是自性造化,化作了其它形式。自性周行不殆,所以随时随地造化其它形式,也是生生不息的。所以,即使“自己”的肉身形将化去,但自己的子孙,自己的声名,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友人,学生的学生,友人的友人,生息不已,重重无尽。“自己”从来都合寂静用在,哪会死去呢。
因此了知自己,便明白“我”只是一知,而“知”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既没有谁生它,它也不存在死亡。所以老子说“自知者明”。
明,一个日加一个月,即知白又知黑,知其白,守其黑,所以是中道观的知全,当然是明智。
胜人者有力。所谓胜人者,即从肉身能耐上和智力上胜过他人者。比如将他人摔倒,表明我比他有力。比他人思考快,表明我比他人聪明。
但若以中道观来看,我摔倒他,并非凭我一己之力。没有天地存养,地心引力,我哪有什么力展现此“能”呢。没有助缘,我站都站不住,谈何能力摔倒他人。智力比赛也是如此。所以老子说,胜人者勉强称为有力而已。有力之力,也其实都是些外借之力。
自胜者强。自我化胜者方为真强。所以自胜者就不同。自胜者明白真心本来面目,本没有我他,即使是摔倒他也没有丝毫自矜自长,内心依旧坦坦荡荡,依旧是心明敞亮。摔倒他也不觉得是宠,被他摔倒也不觉得是辱。超然于宠辱之外,则外力不可入其心,如此知朴守朴,化却一切,“我”才是真正的“自胜者”。根本在于“朴虽小,天下莫能臣”,所以老子称“自胜者”才是强者。
第十三章有“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就是说,能明白“无身之吾”者,便是此处的“自胜的强者”。
胜,现代意义通常是一方战胜另一方,或者一方消灭另一方,这只是甚、奢、泰的端见,还只是有为输赢的二元逞强知见。
老子所指“胜”的真意,含有降伏之意。其中也有包容、大而化之的所指。当然,这里的包容,也是无心包容。大而化之,也如殊胜的意思。
自己内心原本就是坦荡空明,莫名生起“喜、怒、哀、乐,悲、惊、思、恐”,转而随即莫名降伏它。既不受能知心的困扰,也不被所知境所束缚,抱持本性自由自在,这当然是“自胜”的强者。
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认知充足者内心富有。坚定行道者定有真志。
知足者富。知足,就是知不足,就是把自己小到无欲。这个无欲,不是不吃不喝,更不是灭人欲。庄子在《大宗师》中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尽矣。”尽,就是“足”。
庄子在《让王》中借用孔子的口吻说,“常知足的人,不会因利禄牵累自己。常反省自得其乐的人,即使失去什么也无忧虑。常修行内在的人,即使没有官位也不觉惭愧。”
庄子又在《盗跖》中也说“知足而不求争执,于心无事,故不求贪婪。不足的人才会去贪求,他们四处纷争,还不自知是贪。”
离知无我,离心无物。抱持生命本来,全然不出我心,这当然内心“富”余。富,不单指财富。毕竟再多的财富,也不过如肉身之物,终是多藏必厚亡的假持。
强行者有志。坚定行道者定有真志。强行者,就是按照自己本来面目行事。所行皆是契合真理的正道,是本自具足自知之明的,所以内心坚定直道而行。因此这个强,不是强行执着的逞强,而是“知常曰明”,“知”生命本来面目后,千真万确的确信之“强”。这种强,越大越足越强,又洽洽越不逞强,因此反而是越发雌实柔和。
理解了“强”,就明了强行者有志。
这个“志”,是指唯道是从的守朴之志,是对真理持之以恒的向道之志。有了这个志,就不至于半途而废,就能契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
孔子也曾向老子求道。孔子曾开示学生“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也正合了“强行者有志”之道。十五有志于学,近二十年的坚持,到三十而立,立下自己“向道之志”,又经过十多年的生命实践,才确信“四十不惑”,更坚定,更不惑此志,进而五十知天道本命,六十所见所听皆是真理所在,七十得以从心所欲,但仍旧“不逾矩”,不逾越不动摇三十而立的“正道之志”。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不迷失真我者自知生命本来恒久,肉身坏死仍不被忘怀者方得真寿。
不失其所者久。不失,不迷失。我们修习老子,便知肉身就像是一所空房子,好比一个囊身机体,它时刻收发着里面住着的真主人的主导。这位“无位”的真主人,才是自己生命的本来面目。明白本来面目者,才是名副其实的“不失其所者”。
另外,“不失其所”的“所”是什么所?正是合道自在的本心之所,也是庄子所说的“无何有之乡”。确信契入“不失其所”之所,自然明白生命原本合道一体,当是恒常“久”存的。
庄子在《养生主》中开篇一段,说的正是“不失其所者久”。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我这生身命数是有限的,而知的能性是无限的,以有限去追逐无限,这是疲于奔命啊!若谁以为能把握这知,危险就已经降临了!即知为善就不要沽名钓誉,即知为恶就不要触碰刑律。正如督脉通畅才有了经络的顺行,才可以保全此身,才可以成全此生,才可以奉养这生身的父母亲人,也才可以谈得上享尽天年。”
也就是说,生命真正值得生养的“主”,不是这具臭皮囊,而是囊体中真正的“主人”,也正是灵明了了的那“知”。离了这知,一切都是空花水月,一切都是随时随地会失去的所。
死而不亡者寿。死,肉身有生,便就有死。而“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那一“知”是谁生的?没有谁能生它,因此它也没有死。所以,合了大道一体的自性本“知”,才是不生不死的“我”。既然不死,所以是真“寿”。
不亡。不被忘怀。亡,无心之忘。
人们通常攀比谁谁高寿,说的都是肉身所持有的年限。
庄子说,再高的肉身寿命,终究是“吾生也有涯”的。我们把庄子《逍遥游》中的一段注解如下,便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寿命。
“认知小不及认知大,寿命短不及寿命长。单凭这样就可认知所以然么?早上生晚上就枯萎的菌菇,都不知有月底的那一天。蝉只活夏天,自然不知还有春秋,这是寿命短的缘故。楚国的南方有种冥灵的寿龟,五百岁只是它的一春,五百岁只是它的一秋。上古时期有种大椿树,八千年在它看来只是一春季,八千年只是一秋季。而彭祖在今天的人看来,确实是难得的长寿,众人无不仰慕他,真要论起来不觉得可悲么?”
试问,老子死了么?肉身老子无疑是不在了,而千百年人们依旧在传说着老子,老子依旧活在人们的心中,这不正是“死而不亡”的“寿者”么。
生命本来就是一体,独立不改,周行不殆。能够清晰领悟此章,自我生命必将提升知“知”的深度与知“不知”的广度。自知、自胜、知足、强行,进而把握生命的真常自在,令有限的肉身生涯尽显无限的生命从容和淡定。能够具实这些正知正见,也就能读懂下一章老子说的“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的中道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