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兼职的路上,正巧看到这番景象。十一月的中旬,连霜降已过,依旧是古怪的不耐寒冷的我,穿上了过早的呢子大衣。明明就是深秋的装饰,却死活不显秋日的优秀。对的啊,风一起飞乱的黄棕的落叶,时下流行的焦糖的温暖色调,高贵又亲切。它是那么冷,那么萧索,那么地不在乎寂寞。
我尤其喜欢这个乱糟糟的季节,忽冷忽热,搞不懂穿什么,吃饭会很香,上课总是犯困,骑车的时候脸是凉的又不如寒冬那么刺骨残忍,我的心情会好,抠下小朋友头发上粘腻的口香糖也不怎么觉得恶心,一切都是好的,一切都是顺利的。
我后来觉得最安心的时候,就是有挚爱的作家,有特别喜欢的书也有废寝忘食的心,有喜欢的演员,觉得她迷人美丽,有喜欢的歌,或张狂或轻缓,有想要达成的必须要达成的目标,有想从事一辈子的职业,有想保护的人,有一个随时都可以依靠的家,有想去的地方,有想学的技能,有期待一份真心的诚意,有豁达而平静的心境。每天都开心,每天都不彷徨。
所以这个秋日,在冬天来临之际,我和它一样已经准备好迎接属于我的漫长又从不平坦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