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短短七年于我二十四的年纪来说也不算的太短,从高中末年开始,我就有了读书,藏书的习惯。也是因为在那一年我发现了我的人生目标——做一个有文化的流氓。那时候才真正发现,一个人只能出口成脏,而不能出口成章是一件多么下流落魄的情状啊。而懂得一些别人所不能明的事情,夹杂着下流龌龊的话,那真是有魅力极了。
此后每月收入的十分之一二都会花费在买书上。而书与其他物品有所不同的是可以搁置,纯粹的摆放也不会显得浪费。所以在我的书架上,绝大部分是没有翻阅过的,就只是像仪仗队那样站着,好看,却没有什么意义。而我正是欣赏这种无意义,我对于无意义的事物尤其欢喜。因为无意义,才可以任我去赋予它们意义。如果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固着的意义,而这个意义又不得我的欢喜,那真是难堪局促啊。
大多读书人,尤其喜爱在书本上写写画画,做读书笔记。那真是一个好习惯,我也勉强学过,写时意气风发,挥斥方遒,书生意气。待第二日再翻阅,顿时痛心疾首,捶胸顿足,像宿醉清醒之后,发现自己前一日做下的蠢事。恨不得掩面疾奔,焚书自绝。此后,再不敢往书上写一个字,画一个点。
从不喜借阅图书,更讨厌别人借我书。借钱还可以腆着脸皮去打听,而书借出去,就再难要回,因为没有多大价钱,就不好意思往回讨要。最后别人忘了这个情,我吃了这个亏。更因为我从小视自己的东西为亲人,这种“泛灵”一直延续至今,导致我舍不得丢弃任何一件自己的小玩意儿,像老太太藏破烂一样收拾起来,舍不得与人。
曾与友人讨论“人应该多读书吗?”虽我二人都从事教育工作,却都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理由不是所谓现在社会热谈的“读书无用论”。而是读书会让人变得狭隘困惑,因为一个集体的平庸是不会容得下一个人的聪明和开通的。越是聪明的,越是受打压。这种感觉可不好受呀,尤其对于感觉敏感的人。而神经粗大之人,像我。则会有意无意的散发出一种莫名其妙的狂傲气,让人觉得我不好相处,性趣冷淡。实则恰恰相反,我是一个多么热络,多么热爱人类的人啊!却因为这德行,使我至今朋友稀少。能愿意和我交往的朋友都是心肠极好的大善人,我很感激他们。
书之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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