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科普作品的华人本来就少,能写出好作品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这本书就称得上一本难得的好书。作为一本好书,这本书有三好。
第一好是文风好,与道金斯的名著《自私的基因》一样,本书大量采用了拟人的写作手法,硬是把枯燥的生物进化理论讲的活灵活现,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比如复制子如何形成细胞,单细胞生物如何演化出多细胞生物,神经细胞如何诞生等主题,如果只是采用常规平淡写法的话,大概率会写成诸如“为了进化中的竞争需要,复制子与脂质分子层偶然结合在了一起,为细胞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单细胞在偶然的情况下相互结合形成了多细胞生物,为了统一控制协调有一类普通细胞进化成了神经细胞,”这样的内容,读者很容易觉得索然无味,味同嚼蜡,说不定看一会就睡着呢。但是作者没有这么写,而是借用游戏思路,将这个过程描写为生命在竞争中不断打怪升级的历程,游戏开始,主角就是一个最低级的复制子,通过不断修炼获得金罩铁衫、铜锁铁门、雷神律令和奴役之刃四项神器,终于小有所成,进化出了神经细胞。除此以外,作为华人科普作家对于中文读者还有一个更大的优势是文化优势,西方科普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中为了说明道理,会穿插西方文化元素,但是由于文化上的陌生感,中文读者往往无法产生文化共鸣,因而对这样的有意安排无法领情。而作者作为熟悉中国文化的华人,在描述从复制子不断进化到大脑的过程中,引入了不少中国文化元素,这就让读者从文化上对作者所要表达的内容产生了亲近感,降低了理解门槛。
第二好是叙述主线好,进化论的阐述主线可以有很多个,有的将主线放在基因竞争,有的将主线放在个体演化,还有的则在群体进化,而本书则将进化放在复制子-细胞-神经细胞-脑-意识这条主线上,正是在脑的这条主线上,作者有机会克服一般进化论受限于生物属性的约束,由生物属性的进化,伸展到意识、文化范畴的进化,即使后者不是对前者的反叛,至少也是前者的延续和飞跃。这条主线的选择,客观上为作者将生物进化理论、脑神经科学和哲学、伦理学与未来科学贯穿在一起,放到一个框架下去讨论提供了条件和土壤。从而也为作者提出自己的观点,推出自己的结论奠定了水到渠成的基础。
第三好是观点好,作者提出的观点是尽管经过不断的文修武备,终于进化到了神一样的大脑,但是从基因的角度看,大脑只是一个有权的傀儡,真正的权柄还在基因手里,但是大脑终究不会轻易就范,也在不断为完全自由而努力,到了意识阶段,大脑就拥有了反叛基因的能力,尤其是当技术发展到人的意识可以上传到云端的时候,大脑就通过脱离了生物限制而彻底脱离基因的藩篱。
作者的观点非常富有想象力,而且这样的想象力并没有完全脱离进化论和脑神经科学的研究实践,所以在释放绮丽奇特的气息的同时,又拥有了一定的说服力,所以尽管作者的观点势必会引来不少的批评,但是这种能够引发人们严肃而非庸俗争议的观点本身就算的上一种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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