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世今生·如痴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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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雨季,从三月份就开始了。云朵吃了一个冬季的水汽,浮在城市暗潮汹涌的上空,大大小小的,总也下不停。星与月,都躲去别的星球,留下人们在雨中忧愁烦闷。
灯火通明的书店,咖啡的香甜浓郁浸染着失眠人的空气。书柜像士兵般鳞次栉比地守着他们,倚在墙角的、背靠背的、甚至是已睡着将头埋进书里的,年轻的,充满欲望的心。醒来的人趁着骤雨初停往潮湿的马路走去,台北的夜,即使大雨也抵挡不住游荡在外的心灵。通宵达旦营业的不仅有那些常见的比如钱柜与夜市,还有书店、咖啡馆、漫画出租屋、茶餐厅、便利商店…是故台北人并不缺打发漫漫长夜的去处,将疲倦、困顿、庆祝、失落、彷徨、狂欢…丢进微醺与未知的黑暗里,不急不缓地将时光造作于随心所欲中。
没有经历过一夜台北的年轻人,不足以谈他享受过人生。
台北人因常见的习惯与钝化,并不珍惜这样的“好处”。曼丽刚刚从外地出差回来,她第一次去了台湾以外的地方,一去就是漫长的七天。三月的北方,处处还裹着银色的装扮,雪未化尽,人们穿得像笨拙可爱的棉球。曼丽在异地失眠,又贪恋暖气,城市早早就安静得令她不愿出门。雾气模糊了玻璃窗,水滴顺势落下。她领悟到,自己的故乡竟是如此善待失眠的人。
回台后失眠的第一夜,曼丽迫不及待地从床上起来。她是生命力旺盛的人。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现代过膝旗袍,直襟开口至胸线,露出凸起如双翼的锁骨。墨蓝底色绣白色大花,开衩至皙白嫩如芙蓉蛋羹的大腿,贴身包裹住每一寸肌肤尽显曼妙身姿。在春光的夜中旖旎,是曼丽的快乐之事。
打理好头发,搭上一件羊绒开衫,曼丽拿着伞朝书店走去,虽然路途并不近,七年了,她一直坚持走路过去。一双低跟鞋沿着路灯,在潮湿的马路上并不难行。水洼里的水溅脏她的脚踝,在街巷中迂回穿梭,路过一些古老城楼门前悬挂沙质大红灯笼,在风中摇曳美丽,那是过年时残余的景物。曼丽兴致大发,掏出手机,站在那家店门前摆起造型,自拍几张张。那栋古老日式洋楼作为背景,配上曼丽此刻的打扮,竟觉得那画面是一副民国时期的少女画报。曼丽将照片发彩信给明台,撑起伞继续行走,至书店门口,她用纸巾将污水擦净,又把鞋擦了一遍,才轻轻地走进去。
看到穿着校服的学生正孜孜不倦地坐在桌前奋笔疾书,曼丽想起自己国中时为了考进台湾大学,经常在此读书读至天亮,累了便随意睡一会。上学前,她去洗手间将书包里的牙刷毛巾拿出来,快速洗漱梳头,用冷水激发清晰意识,然后走出书店等一小会,明台便带着早点骑着自行车来接她。
她将之前读到一半的书找出来,坐在靠窗位置,路灯下依然能一览无余城市景色。坐在她左边的是一对韩国少女,右边斜对面站着一位欧洲少年。每一天都有许多游客来这里感受一夜台北,漫无边际时曼丽打探他们身上与生俱来的细节,用自身的敏感猜测他们的人生,饶有兴趣。
“你在哪里?”手机显示是明台的信息。她迅速打下“老地方”三个字,将手机放回包中,拿起书开始认真阅读。读至结尾处,有人在她背后切切抚摸她的头发丝,触碰到她颈处肌肤的指尖,柔软冰凉,无限留恋。她并不急于转头看他,只微微将头抬起,轻声道,“你来了。”
曼丽抬眼看见窗外的天空微微发白,周边的人都不知去了何处,只剩一个美而充沛的她在此超越现实地存在。她眨眨眼睛,将干涉困倦眨去,伸手去抓明台的手,将他牵至身边坐下。
黑夜与天明交替之间的时间,并无他人打扰,两人轻声肆意交谈。
“你这身旗袍,以前从未见你穿过。从何得来?款式新颖独特,做工精致,在哪里买的,我去那家店里再给你买一件。”
曼丽嘻嘻笑道,一见到明台她便有了天真浪漫。她将他的手心摊开,十指并拢,将脸放上去安然倒之,枕在他的手心里撒起娇来。“你找不到,这家店很远。不如你现在陪我回家换身衣服,我们去吃厚饼蛋。”
明台宠爱地看着困倦得陷入瞌睡的曼丽,将她揽进自己怀里。身上的烟草、雪子松、琥珀的混合气味幽幽散发,这是明台身上独有的味道。曼丽身边有其他男士也喷明台所用的同款香水,却总不如明台身上的令她向往和迷恋。她在明台怀里蹭蹭,又问,“好不好。”
“好。那我们现在回你家。”
明台本想让曼丽此刻睡一小段,旗袍暂不用换。但他又知曼丽从不愿将她的“怪癖”让人所知,穿着旗袍并打扮复古艳丽地招摇过市,太引人注目,曼丽不喜欢过多的关注,明台也不喜欢。她是外表上乖且柔弱、瘦且修长,他人都觉得她是典型的台湾女孩,除了他,没有人知道她会喜欢穿旗袍半夜出行。
这只是她的一个独特爱好,无伤大雅,所以明台从不劝她。只是最初时,担心她半夜出门会遇坏人坏事,于是两人相约曼丽不可单独半夜出门,需明台陪伴方可。后来,曼丽去学了跆拳道与拳击,腹肌练出六块,身手比他还要好一二分,曼丽才开始独自夜行。
明台陪曼丽走至书架将书放回原处,两人牵着手悠悠走在凌晨五六点的台北街头。霓虹灯闪烁灿烂,有的早点铺已开业劳作,包子在蒸笼里膨胀,冒出漫天白色雾气。
小伙计远远地打量曼丽,这年头已少有年轻女孩穿旗袍穿得如此一丝不苟地走在街头。
“我给你发邮件时你还未睡?怎么弄这么晚呢?”
“我大哥去了美国,有些公司上的急事要处理让我代劳。”
“哦…什么急事?又是让你应酬那些大咖?”
“嗯…没办法,新办的节目需要有声望有名气的人支持,才可一炮打响。这不刚陪他们唱完歌,便来找你了。”
“我说呢你身上除了香水味还满是酒精味呢。反正你也不喝酒,陪他们玩玩也算替你大哥分忧。”
“嗯…我大哥想把一些事情慢慢交给我,让我上手。他为明家产业操心了十几年,也该轮到我为家里分担了。”
曼丽并不说话,低头踩着自己的身影,总也跨不过去,也永远无法跨过自己的身影。有些现实是从最初就存在且不可回避,当决定涉足踏进一片烈日下的热带雨林,就必须接受遇见奇花异草且被不知名虫兽蜇咬。明楼的桃色新闻日日可见,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杂志、报纸、新闻、电台、订阅号…随处可见。曼丽尽力躲掉,却偶尔也会有不知情者在她面前带着猜测好奇去探讨事情的真假。有一天,明台会成为他们口中的一员。
“你来做我的助理怎么样?”明台见曼丽良久不言不语,更紧地握住曼丽的手。“我是说真的,曼丽,你过来做我的秘书,这样我可以时刻见着你了,再也不用苦巴巴地满脑子想你。”
“我才不。你舍得吗,让我替你帮那些人端茶送水、斟酒伺候陪笑脸。你舍得让那些老男人色迷迷地盯着我吗?”
“我舍得。只要能天天看着你,我才不管其他呢。谁要敢盯着你看,我收拾他!”语毕,明台一把拉住越走越急的曼丽,她心里肯定想到什么,慌了。明台看不见她的表情,心里也慌了。曼丽面对着他好不容易将头抬起,明台原本想伸手去刮她的小鼻子,却看见噙着满眼泪水的一双大眼睛,睫毛微微颤动,她咬紧牙关努力控制自己不让泪水倾落。这张受了委屈的脸,让明台的心瞬间柔软,一把将曼丽搂进怀里。
包子铺的小伙计痴痴看着这两人拥抱在微亮的晨光中,街道空旷寂静,那少年穿着黑色皮夹克浅蓝牛仔裤,浅灰色发色,一身潮流打扮;那少女盘民国时发髻,穿旗袍穿得婀娜多姿,复古优雅。小伙计看得恍惚,似两个不同时空的人相撞在一起,穿越到了同一世界。
明台只慌得叫曼丽别哭了,他本不知曼丽此刻的心绪到底有多复杂。她不是害怕自己,是害怕他这个明家大公子抵不住花花娱乐界的诱惑。人的本质决定在选择上会趋美避丑。即使避开本质的驱使,那些面对豪门、钱财、富家太太的悠闲生活、多金少爷的年轻女孩,终归会是利用身体与容颜来换得一生的清闲,何不献身于罕有的那一个呢。
何况明楼与霓凰就是赤裸裸的前车之鉴…
何况…她一个穷人家的女儿,家庭背景自身条件低人一等,若不是她从小和明台一起长大,也许她曼丽这辈子都无法与明台这样的人相识相爱。
明台只知有一,不知二三。曼丽在明台肩上啜泣,呜咽道:“明台,我害怕…我们分开…霓凰姐姐她…我…”
曼丽语无伦次,明台慌乱只知安慰。他心里也不愿涉及娱乐行业,人生多少有一两件身不由己的事情。无法两全其美,是生命的常态。天真无邪与攻于心计,浪漫多情与呆板木纳,克制与肆意…我们做人,只有一颗心。
那雨又下起来,哭也无用,害怕也无用。雨终究要下的,该来的会来。明台一通承诺,曼丽也越觉得哭的没意思。
“别哭了别哭了,我保证,多余的人我多余的一眼都不看的。心里只有你,只有你。你还不知道我,我们在一起四年了。我已经离不开你了。谁要让你离开我,我会死的。立刻,马上,死掉!”
“你又胡说!”曼丽嗔怪道,捶打明台却不想花拳打空,被明台死死抓住手肘。明台见曼丽眼妆花成一片黑云,噗嗤笑出声来欲伸手替她擦去。曼丽躲开,“别碰,越擦越花,我自己来。我想吃包子。”
“不吃厚饼蛋啦?穿着旗袍去吃早点,待会可要被路人看见的哦。”
“不管不管,我们快点儿吃,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