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意外,最近我写的故事得到了很多人的反馈。
小时候,我以讲笑话为乐,可是我姐姐老是说不懂我在说什么。我觉得再好玩的事情经过我的加工就变得索然无味。一个一波三折的故事,我讲出来就是:“从前有个小孩,他很不听话,然后他就死了。”为此我很苦恼,也就放弃了这一乐趣。只是依旧很喜欢故事。那个时候还没有喜马拉雅电台,我就买了一个收音机,屏气凝神地听故事,有时候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听坏了两台收音机。到现在我还记的二年级听过的故事,以及那个旋律“太阳升起来了,起来听广播啦。”
二年级的暑假,我考的很差,爸爸有点生气,表姐拎了一大堆书到我家。我每天都得看安徒生童话和作文书,但是并没有什么用,每次写得作文依然很差。用我小学同学的话说就是,打草稿的时候凑字数,腾到作文本上的时候就精炼精炼再精炼。
我在初中的时候,我们被迫每周写两次日记。我觉得这很形式,最夸张的是老师让我们暑假写20多篇日记,我在最后三天每天编7篇作文。我也很少写我真正想写的东西。但当时我非常羡慕那些可以用文字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感受的人。
我一直都喜欢看书,因为读书是唯一我不会走神的事情。思维跟着作者转动,体会不一样的人生。如果什么事情都不干,一天坐在图书馆里我一天能读四五本书,我有人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一直觉得到我这,那股气一定是受热蒸发了。
高一为了让自己的作文更好,我甚至在空间里立下志愿,说为了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会经常写自己的生活。但是我并没有继续下去,因为我觉得我的生活是其他同学的翻版,根本没有写的必要。一年以后看着那个说说,为自己觉得难为情就删掉了。
在高中时我的写作还是很差,写作是我最讨厌的一件事。我总是写五段式的议论文,引出话题,论点1,论点2,论点3,总结。而且每次都会把各种大咖从棺材中召唤出来,用他们来应付改试卷的语文老师。
进入大学后,每当遇到让我开心抑或悲伤又或者是让我很有体会的东西,我就会自然而然地用笔记录我的心情。每当看完一本书以后,我也会写读书笔记。慢慢开始用文字记录我的感受。但我从来不分享给别人,因为我担心万一文字会出卖我,会让别人一眼把我看到底。当我可以20分钟敲出800字的作文,并且对看过的事,看过的书,别人说的话引用自如时,突然很可怜高中的自己。那个时候的自己除了两点一线的学校生活,什么都不知道,没有体验过什么是真正的友情,没有感受过什么是真正的青春,连看课外书都觉得是奢侈。可是没有观过世界,哪里来的世界观?更别说让高中时期的我去抒发对人生的思考了。
我用英语写故事写了一个月, 用中文写故事写了一个星期。我的体会是,写你所想,不做作,别人才能从心底上体会到你所想表达的内容。
我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有人告诉我唱歌跳舞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好坏则是另一回事情),如果你做不了就是因为你不敢表达自己,担心自己会被别人笑话。我觉得讲故事也是这样的,如果你很在意别人的看法,你很难打开心扉,讲出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