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前二十多年来,最喜欢的两件事,无非应该是画画和看书。
那些偷偷在被窝里看金庸的日子也有,大清早大半夜守在书桌旁看川端康成的日子也有,因为觉得某书写的太好抄书的日子也有,在书店一蹲一天的日子也有,抱着书睡着的日子也有。
补课的时候,学生问我,在初中会不会通过课外书来提高作文成绩,我说不会。可能从来没有功利性的读书,虽然学生年代也写有很多被老师拿出手的范文,但这比起读书带来的其他更多东西已经显得极其的微不足道了。
小学时候拿到了我的第一笔稿费就高兴得不得了,画的乱七八糟的画登在杂志的背后也会觉得自豪,后来写得多是散文和诗,再也不愿意写,也不能写童话,偶尔会某些期刊或者公众号被收录,也会和语文老师一起坐在办公室聊聊写的小小说,以前喜欢画漫画,日漫画得尤为顺手,后来却更喜欢静物,很少画人物漫画,多的都是瓶瓶罐罐。
以前画了什么,写了什么,都要拿给别人看,想听到夸奖,满足年少时候小小的虚荣心。后来写的东西,偶尔会投去杂志社,更多的被自己收起来,作为某种心绪收藏起来,很少再拿给别人读。
我爸曾经对我说过两句话,一句是,你要是做其他事有你画画三分认真就好。一句是,你如果再让看书影响你成绩我就把你所有书都收了。
想起来这两件事,被我爸这么一说,还竟然有点骄傲。
想回画室里画画,一张一张画完所有的瓶瓶罐罐,想再听老师问我为什么今天又忘了带书,想看窗外的太阳照到我的画纸上,一画就能画一天,想听旁边的女孩问我你喜欢哪位作家,想听铅笔在纸上摩擦的声音,想起老师一边改画一边闲聊考我文常,想回画室画画,就像那个夏天一个人留在画室里,画完手掌都沾满铅笔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