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秋分的时节,而我还在这京城。
京城的秋天,总是来得不声不响,却又格外明显。处暑后的某个晚上,太阳沉下去之后,突然地也将白天遍布人间的灼热也跟着带了下去,如同久在炉上的蒸锅,一下子被揭开了盖子,人便没有了热气的挤压,紧张烦恶的心顿时松弛下来,身手也似乎更听自己的使唤了。西风起的时候,衣襟也跟着微微飘动,那柔风如同冰镇过的丝绸,裹挟着每一寸肌肤,却也不觉得寒冷。这时候,你便知道京城的秋天到了。
“秋高气爽”这个成语我是从小就学会的,但是也只有到了这里之后,我才彻底领会了。等到罩上一件薄外套的时候,挽起袖子,随意漫步在这校园里:新雨刚停,路面的灰尘已然洗尽,被雨水染成了暗色调;道旁的银杏还依旧葱郁,金黄的果实已经三三两两挂在枝头;野猫躺在那树丛间,眯缝着眼做它的白日梦。几只麻雀掠过,你抬头望天,却不是书本上所说的湛蓝色,而是一片浅浅的淡蓝色,就像牛仔裤泛白的膝盖,这颜色从头顶的天空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地平线。云是不多的,于是一整块淡蓝色板就那样平整地镶嵌在头顶上。空气,还有最重要的空气!此时的空气,阳渐弱而阴渐盛,又恰好能在中间形成一个平衡,既不灼人,也不需人体去温暖它。久坐神疲的时候,只要轻轻推开一扇窗,放一两缕这平和的空气进来,便能提神醒脑,怡神清心,自然可以用了“爽”字来形容。一旦换作蜀地的家乡,此刻正是“巴山夜雨涨秋池”的时候,整夜整夜连绵的雨,白天也总是阴沉沉,又多云雾,“天”总是低得要压到人脸上来。无怪我前二十年总是对课本上的“秋高气爽”持怀疑态度的。
京城的秋自是有它的好处,但每年真正最适宜的日子,也不过那么几天而已。等不了三五日,西北风一起,再加一场小雨,就迅速寒冬凛凛了。韶华正好却又极易逝,一喜一悲的夹杂,几千年来我们都在为此感慨。赏秋、伤秋、咏秋、叹秋,大都脱不了这个窠臼的。那缠绵悱恻的,自然是“红藕香残玉簟秋”,那豁达豪迈的,也有“我言秋日胜春朝”。民国的小青年郁达夫,“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这秋天“三分之一的零头”,是过于愤青了一点。曹雪芹的大观园菊花诗十二首,一到秋天我就会想起,最喜欢的还是探春所作的后四句:
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秋光荏苒休辜负,相对原宜惜寸阴。
这种心态是平和的,不怨不狂。秋天原是这样短暂,悲也罢,喜也罢,最终还要归结到这个“惜”上。
而我又要怎样来“休辜负”这秋光呢?本欲往高峻清静处登高极目,奈何京畿之内处处人满为患。僻静的所在自然是难寻的,大小公园基本上踏足已遍,再难以兴怀的。末了想用彩笺写下数行,寄予故人以相问候,却怕人嫌弃这冗长的言辞,当代人原是更爱看短句的。难道真的就只能吃吃买买拍个照,发个票圈再睡觉了吗?
等到一轮明月高挂的时候,忽而又想起“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来了。我多年淹留在此,故乡,故乡现在又怎么样了呢?同龄的人,不过结婚的结合,生子的生子,还没明白青年人的意义,就要迫不及待地去跨入中年人的行列。此刻或许正是酒足饭饱,老少围坐,老的打麻将,少的玩游戏。与我这眼前,竟俨然是两个局面了。
“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在此蹉跎数年,恍然之间,脚步却已不能再踏回去了。而此地也并非什么行乐处。八十年前所谓的“只见树木不见屋顶”的“绿色都会”,已经成为了钢筋水泥的森林,我们成了依靠交通工具衔接的流水线上的机器,在各自的格子间内时刻待命。“无憎人之貌”的京城人,早已变得鱼龙混杂,人人相防,多有隔膜。更别说夏有骄阳似火,冬有狂风雾霾了。也唯独这清新的初秋,能在一年中的这个时候,予我些许的慰藉。
于是便释然。那清冷的月光下的孤影,它所忧虑的,其实不在于“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更不是“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它只是挂怀这“进亦忧,退亦忧”。
我却也没有别的办法,倒不如化了一片银杏叶,躲到这宜人的秋光中去吧。可是,四周已经满是银杏叶了,连一个空位都没有。
2018年9月23日
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