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广东银监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交叉金融产品业务、与非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业务风险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禁止银行将非持牌金融机构列为同业合作交易对手,严禁银行资金购买非持牌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的融资产品。
广东银监局下发《通知》的背景是该局在近期开展辖内银行金融机构交叉金融产品业务及与非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业务摸底调查时发现存在四方面的风险隐患:一是底层资产层层嵌套,无法全部真实穿透;二是委外投资交易对手管理制度欠缺,存在交易对手风险;三是交叉金融工具与分级结构融合,存在外部风险向银行系统内部传递的可能性;四是缺乏与非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通知》未明确非持牌金融机构具体包括哪些主体,业内人士认为,或包括P2P、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基金等。
事实上,对银行与非持牌金融机构的合作限制,并不限于此。银监会早在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中就规定,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
业内人士认为,该《通知》下发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防止一些机构通过兜售理财产品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也可能与前期银监会针对有关理财以及房地产信贷的政策相关。
广东银监局下发的《通知》还要求,禁止将非持牌金融机构列为同业合作交易对手,不得为非持牌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提供违规担保,银行总行要对所投资的金融产品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审批,加强投后风险管控。
另外,《通知》还要求,规范开展与网贷机构的资金存管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进一步加强与非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业务相关的信息科技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的防控力度。(吉盟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