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先生回来跟我说,他一个客户在我们附近租了房,刚搬好家,邀请我们过去吃饭。
我们过去的时候,屋子里有一个年轻女子,肤色微黑,五官端正,秀丽温婉。她怀里抱着个可爱的小女娃,约莫两岁大,那是他们的女儿。
客户姓张,是一家纺织企业的老板,一个性格温和的中年人。他招呼我们落座,然后就去做饭了。
他用啤酒煮了一锅大闸蟹,又简单做了几个菜,荤素搭配,味道很好。
张先生很勤快。吃过饭,他把女儿换下来的脏衣服扔进洗衣机清洗,又给她冲了奶粉,自己再去洗碗。
后来才知道,那个年轻女子叫小兰,是张先生的情人,两人之间相差了小二十岁。
张先生每天过来买菜,做家务,逗一逗女儿,吃过晚饭再回自己的家。他家里还有老婆,在自家的工厂里管财务,两人有一个儿子,在寄宿学校读高中。他跟我先生关系很铁,特地把房子租在我们附近,就是想让我们平时多照应小兰母女一点。
他和小兰是在广州认识的。
小兰来自于西北一个很偏僻的小乡村。她初中毕业就跟着村里人去广州打工,在那里认识了张先生。
张先生把厂里生产的纺织品销去广州,还在那边的轻纺城弄了个门店,小兰就是他聘请的女店员。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好上了。
小兰怀孕后,就跟他过来了这边,生下了女儿。
这时,第一次矛盾爆发了。
小兰因为生下了女儿,就要求他回去离婚,不然女儿就是私生子,没法上户口。
那边的原配知道了,说离婚可以,但是要平分财产,工厂和他们住的别墅她都要分一半。张先生家里坚决不同意。工厂并不是他的,是他父母创办的,所有权属于他父母。现在由他和父母一起经营。他还有一个弟弟,对于工厂也有一半的继承权。
他家里就商量,不如给小兰一笔钱,让她离开,把女儿留下来给他原配抚养。
小兰也坚决不同意。她说她和张先生之间是有感情的,她不要钱,也不会把女儿给别人养。
她要张先生自己过来和她说。
张先生性格温和,但是这样的性格也有弱点,他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在这种几方都向他施压的情况下,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达到了极点,就干脆躲了起来,来一个“眼不见,心不烦”。
大过年的,他玩起了失踪。
这下子小兰惨了。张先生消失不见,也联系不上,她刚生了孩子不久,没人照顾,没有钱,也不能出去工作,几乎陷入了穷途末路之中。
在这样的窘境中,张先生的家人又一次找到了她。这次是张先生的弟弟,他继续劝说小兰离开张先生,拿一笔钱回去重新开始,好好生活,孩子他们家会抚养。
小兰依旧咬牙拒绝了。这个从小过惯苦日子的女子骨子里就带着倔强,柔弱的外表下是像野草一样坚韧的性格。不达目的,决不放弃!
这件事就这样搁置了起来,张先生没有自主权,他的身家财产都来自他父母,他没有权利给出承诺。所以他提供不出完美的解决方案。
我知道小兰为什么咬死了不肯离开。
她就是那种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后面笑的女孩。
抛开张先生已有家室这件事不说,张先生的条件完胜时下的年轻的丈夫。
他家境富裕,事业有成。小兰跟着他出入坐宝马,完全不必为生活操心。张先生把她和女儿的生活安排的妥帖细致,吃的用的都是高档货,往往小兰还没想到他就已经买回来了。
张先生脾气好,温柔体贴,人又勤快,洗衣做饭带孩子样样都会。
张先生用自己的私房钱给她们母女在高档住宅区买了一套房,在那一片最好的学区里面,从幼儿园到中学,完美解决了女儿的上学问题。
张先生每月给她老家的父母打一笔生活费,并把她的妹妹接到这边来上学。小兰的哥哥之前因为犯了事坐过牢,出狱后也来这边投奔“妹夫”,工作问题也解决了。
可以说,小兰靠着张先生解决了家里面的绝大部分麻烦。
如果她选择跟其他女孩子一样找个门当户对的男人结婚,两人一起踏踏实实打工赚钱买房过日子,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熬出头。期间各种鸡毛蒜皮的矛盾就能迅速消耗掉一个人所有的青春和热情。所以她实际,选择了走捷径,尽管那是不道德的。
谁愿意过上了好日子以后再回头去过苦日子?
小兰每次看到我,都要跟我说张先生答应她会尽快离婚的,他的父母已经同意了。说张先生偷偷带她去见过母亲,老太太很喜欢孙女,还给她织了一件毛衣。她把毛衣拿出来展示给我看。
这时候我难免要为那个原配感到悲哀。张先生疼爱女儿,却听说和儿子关系冷漠。事实上,儿子和父母的关系都很冷漠,青春期的少年,从小在寄宿学校长大,衣食无忧却缺乏亲情。稍微懂事一点,却得知父亲另外还有一个家,有一个年轻的情人和女儿。可以说,整件事里最无辜最可怜的就是他。
但是,我知道张先生是不会离婚的。没有什么内幕消息,是直觉。张先生平时话很少,语气轻柔,脸上却时不时会流露出些许忧郁之色来。其时,纺织行业已是夕阳行业,越来越不景气。环保部门对纺织污染这一块查得特别严,动不动停业整顿。张先生的事业已经陷入了低谷期。离婚的话,他势必要分割出去一大笔财产,是他目前没有能力支付的。
事业的不顺和家庭的纷争给了他巨大的压力,哪天他扛不住了,估计又会躲起来。
我先生说他是老寿星吃砒霜——自己找死!日子本来过得红红火火的,偏要去找个小三,惹一堆麻烦在身上。
我说你又怎知人家不是乐意享受这齐人之福呢?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再后来,我先生转行了,去了外地发展。我也天天忙于工作和生活,两家的联系也渐渐地少了。
再一次看到小兰是在一个水果店门口,她带着女儿在那里玩。我发现她挺着个大肚子,就问她几个月了。她说已经六个多月了,一个孩子太孤单,所以就想再生一个。我无语,这是要增加筹码么?
她又说,过几天要搬家了,新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正好赶上女儿九月份进幼儿园。她女儿长高了不少,站在那里,已是一个文静秀丽、亭亭玉立的小美女。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们。
张先生后来还是没有离婚,小兰也没能成功上位。
我不知道张先生有没有后悔过,他最大的烦恼在于他良心未泯。他招惹了麻烦,自己却没有能力解决。他两边都不想伤害,实际上两边都受到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