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障制度: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而建立的一种安全制度。
2.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出资为那些生活困难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而建立的制度。
3.社会保障基金:国家、单位和个人统筹而积累起来的专项基金,当受益人出现生、老、病、死、失业等情况时,提供给他们的一定的社会物质帮助。
4.社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各种制度的总称。
5.部分积累:将当期筹集的基金,一部分用于支付现有的退休养老金,一部分为现有的就业者预留下来用以今后的养老。
6.养老保险: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固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7.绝对金额制:这种计算方法是将被保险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按不同标准划分为若干种类,每一种类的人按同一绝对额发给养老金。
8.薪资比例制:被保险人退休前某段时期内的平均工资或最高工资数额为基数,根据是否与投保年限有关,按一定比例计算养老金额。
9.失业保险: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通过社会统筹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资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0.医疗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照顾的一种制度。
11.商业医疗保险:由合法的保险企业承办,按照商业经营原则来经营,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在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订立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受到伤害时所花医疗费用如药费、手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经济损失,由保险人给予补偿。
12.补充医疗保险:从社会保险的原理出发,可以说补充医疗保险时一种自愿性的辅助医疗保险。它产生的需求基础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其经济收入的增加,为了抵御高额医疗费用风险而自愿投资的行为。
13.医疗社会保险给付:被保险人生病后,医疗社会保障机构按照事先规定的条件和待遇标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以确保被保险人能获得适当的医疗照顾。
14.工伤保险: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等物质的制度。
15.工伤认定:根据国家有关工伤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是因工还是非因工造成的事实。
16.工伤预防:事先防范职业伤害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减少事故及职业病的隐患,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健康的、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
17.生育保险:女职工因怀孕和分娩所造成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中断正常收入来源时,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8.住房保障制度: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对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进行扶持和救助的一种住房措施的总和,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设置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给方式。
19.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它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举办各种福利事业和采取各种福利措施,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不断改善生活状况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0.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通过政府行为,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及其家属实行的具有褒奖和有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
2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法律赋予每位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救助的社会保障。
22.绝对贫困:是指在基本生活没有保证,温饱没有解决,简单再生产不能维持或难以维持。
2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城市居民最低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
2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我国农村的非城镇户口人员(包括城镇企业职工)通过预先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而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以保证衣、食等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补充题目:
1.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制度,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在遇到各种不测事故时,能得到救助而不至于陷入贫困。对于已经处于平困境遇的人们,则发给社会保障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
2.社会保障:国家为了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以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3.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根据自生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4.医疗社会保障基金:也即医疗社会保险基金或医疗社会保险经费,是指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的用于保障被保险人医疗服务开支的专项资金。
5.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货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总称。
6.社会优待:是国家和社会按照立法规定和社会习俗对优抚对象提供资金和服务的优待性保障制度。
7.退役安置: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向退出现役的军人提供资金和服务保障,使之重返并适应社会的一种优抚保障制度。
8.市场菜篮法:又称“标准预算法”,它首先要求确定一张生活必须品的清单,内容包括维持社会认定的最起码的生活水准的必须品的种类和数量,然后根据市场价格来计算拥有这些生活必须品需要多少现金,以此确定的现金金额就是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