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是因为相同的地方更多,一方才有机会“干掉”另一方。
感想:如果你是卖泡面的,那么干掉你的不可能是卖手机的,因为这两者满足的需求是完全不同的。但有可能是送外卖的,这看上去形式不一样,但底层的需求都是一致的——那就是我不想做饭。
看问题要从第一性原理出发,找到最本质东西。
2012年王健林和马云打赌,看线上和线下的零售额在十年后谁高谁低。
虽然看起来线上和线下是完全不同的逻辑,但从本质上来说,二者都是流量、转化率、客单价和复购率四部分的不同组合,所以他们才能够吵起来。
笔记:两个人发生争执的时候,一定是因为他们之间有更多的相同之处,而不是不同之处。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是吵不起来的。
感想:吵,是基于一个共同的事物表达出自己不同的看法,如果没有这个共同的基础,那么想吵都不知道要吵什么。
笔记:事物间的共同点,就是底层逻辑。只有不同之中的相同之处、变化背后不变的东西,才是底层逻辑。
感想: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这里的宗就是底层逻辑,虽然形式总在变,但其实内在的本质都没有变化。
笔记:所以,只有掌握了底层逻辑,只有探寻到万变中的不变,才能动态地、持续地看清事物的本质。
感想:底层逻辑+环境变量=方法论
笔记: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①法学家的对错观,②经济学家的对错观,③商人的对错观。
感想:法学家讲究法律,法律讲究证据,证据指向谁,就是谁的错。
经济学家讲究社会成本,谁更能降低社会成本就是谁的错。
商人讲究自己的利益,谁的损失更大就是谁的错。
这三种对错观,无优劣之分,在于你处于什么样的立场和角色。
如果是放在日常生活中,最好是选择商人的价值观,即“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这可能不太好理解,我试着解释一下:
做为个体生活这个社会中,最重要的是保全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如果发生了一件事,导致两个人都损失了。
那么要避免这种情况,就得有人做出改变,而想要人改变,就得有动机。
而很明显,损失越大的人,动机才越强烈,所以应该由损失大的人做出改变。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改变是需要成本的,而很明显,损失更大的人能够承担更大的成本,所以也应该有损失大的人负责。
当然你可以说,我负责,但并不是我的错,我只是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而已。
但这会陷入到无尽的辩解和争执之中,你还不如说自己的错,因为我的时间比他的值钱,浪费同样的时间,我的损失大——“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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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我都能做一个自己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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