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只红宝石戒指。
说是红宝石,其实不过是银铺用不知名的人造水晶切割出来的罢了,胜在切面很工整,一颗小拇指指甲盖大的红宝石镶嵌在银戒托其中,四周包围了十二颗小红宝石,无论从哪个角度望过去都是闪闪发亮的,很是美丽。
江都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地方,那里有我的许多朋友,我们一起去学习经管,学习礼仪,一起军训挨骂,一起踏上舞台,也一起喝过酒,在路边撸过串,半夜在公园的路灯下笑得像个疯子的自拍,坐着没有头盔的摩托车在无人的曲径狂飙。
阿落笑道,太久远了。
是了,那以后,已过了十年。我把红宝石戒指从一堆杂物里取出来,端放在手心处,布满灰尘的戒指暗淡无光,戒托发黑。好似也就剩下这个小东西留下来了,这些年搬过无数次个住处,能一直留在身边的东西并不多。很多书也在搬迁中遗失了,香水,衣服,饰品,化妆品,被子枕头,都在每一次换地方时能扔即扔。
阿落说我是一个很淡的人。
我一直没明白,淡是什么意思。
我把红宝石戒指用牙膏洗刷了一遍,喜欢绿茶味的牙膏,不喜欢薄荷味,却不喜欢绿茶味的饮料,当然,也不喜欢薄荷味的饮料。以一种怪异的姿态存在,又以一种卑微的姿态活着,所幸无人看管,可以肆意妄为。
戒指上的红宝石还沾着没有擦拭的水珠,窗户透过的阳光细碎的洒落在戒指上,清亮的水珠也被染成了阳光的颜色,折射出红宝石闪烁的光芒。
我还记得当时买这个戒指的心情。
忐忑不安与期待,怀着复杂的心情在决定后又豁然开朗。
喜欢,怎么能不喜欢。
每天都戴在手上,舍不得摘下,后来是怎么被封存起来了,是热情过去了吧。就像一锅水一直在加热,烧开了,也烧干了,烧干了的热情不是不喜欢,只是没有那么强烈的喜欢了。
后来才明白,有些事物,喜欢,可以埋藏在心里很久很久,有些事物,不喜欢,就算表现得再热情,都会觉得牵强。有时候东西坏了,确实可以修,可是人们的关注点往往在于修,却不知道,不喜欢的东西坏了,还是不喜欢,就算修好了,也还是不喜欢。重点是我不喜欢了,而不是它坏了。
我把红宝石戒指小心翼翼的用绸布包裹起来放入首饰盒中,拥有是一种幸福,如果不能,那就把喜欢藏起来,藏深一点,假装不喜欢,可能还有可能继续喜欢下去。
我知道这样很丧,但是,喜欢就是喜欢,你要我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还会喜欢多久,可能是下一个十年,可能是明天,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