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JavaScript是一种专门为与网页交互而设计的脚本语言,由以下三个不同的部分组成:
ECMAScript,由ECMA-262定义,提供核心语言功能
文档对象模型(DOM),提供访问和操作网页内容的方法和接口
浏览器对象模型(BOM),提供与浏览器交互的方法和接口
作者:
布兰登·艾奇(Brendan Eich)
布兰登·艾奇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1995年任职于网景期间,为网景浏览器开发出JavaScript,之后成为浏览器上应用最广泛的脚本语言之一。
诞生过程:
当时工作于 Netscape 的 Brendan Eich (布兰登·艾奇),开始着手为即将在 1995 年发行的 Netscape Navigator 2.0 开发一个称之为 LiveScript 的脚本语言,当时的目的是在浏览器和服务器(本来要叫它 LiveWire)端使用它。Netscape 与 Sun 共同完成 LiveScript 实现。
他的Netscape上司坚持认为该语言的语法要类似于Java,但是,布兰登·艾奇对Java一点兴趣也没有。为了应付公司安排的任务,他只用10天时间就把Javascript设计出来了。
使用:
使用<script></script>元素向HTML页面中插入JavaScript。
<script>标签常用属性:
src
可选,表示要执行代码的外部文件
type
可选,表示编码使用的脚本语言的内容类型
async
可选,表示应该立即下载脚本,但不妨碍页面的其他操作,比如下载其他资源或等待加载其他脚本。只对外部文件有效。
defer
可选,表示脚本可以延迟到文档完全被解析和显示之后再执行。只对外部文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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