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ver,三个温柔的拐弯,仿佛百转千折。他一直很喜欢这个单词。
他曾经很喜欢在傍晚时分站在道路旁,看太阳慢慢从浅橙变为淡金,再是暮色苍灰。这时,从地面仰望天空,会发现倒映在天空中的城市散发出一种魅惑的温柔。他喜欢黄昏的世界,因为灰褐暮色中的阳光最安静。
城市的角落有一片草地,上面长着很多蒲公英。他不知道这些流浪的植物为什么会结束漂泊,选择在这样一片被遗忘的角落永远驻扎,再努力长出更多蒲公英种子,替自己接着流浪,蒲公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一种永远的形式。
大概到了12岁,他发现自己其实是一个特别孤独的人,只有感觉不到安全的人才能感知到孤独。而感觉到不安全的人,总是比常人更渴望脱离孤独。他想,蒲公英就是很孤独的,虽然它们曾紧紧地生长在一起,但只要风一吹过,就要开始它们注定的生命旅途,开始日复一日的孤独,直到风再让它扎根某处。所以蒲公英的孤独也是永恒的。
Forever。不会停止。
他长大后,觉得那种12岁的小孩式的“孤独”很好笑,也许是因为太急于扮演成熟,所以在学步路上就更显得滑稽可爱。12岁的孤独和18岁的孤独不同。年少的孤独是一颗蒲公英种子,是对即将展开的路途的渴望。而更年长一点的人,他们所理解的孤独,是对路途的厌倦,想要停留,却不知道怎么做。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一株前世的蒲公英的灵魂,需要一条路,路上所见的变幻风景就是那些起伏的生活演变。后来,在飘荡许久之后,他想停留了。
以前他以为生命也许是永恒的。
生命里那些浓烈和激情会给他带来新鲜的刺激。这种刺激就是支撑生命永恒的动力。永恒多美啊!执迷不悔。独自上路。有更多世间风月等着他去走过、尝试。但他在经历许多痛苦之后突然领悟,原来这些所向往、所追求的浓烈与激情,不过是一场幻觉。游戏人间。它正在被荏苒时光消磨,渐渐淡薄。
16岁夏天,他在城市的雨水中呆了一天,这是一次被提前的离家出走。夜晚站在路边,非常冷,雨水敲击着伞面和路面,声音格外轻灵,宛如夜间悄悄抹过天空的静谧星辰。
后来,他经常想起那夜的雨水,他想雨水敲击时的那种孤独,就是一种对朴素世间的热望。
后来他找到一个把孤独绵延下去的形式。写作。他写了很多人的孤独,可总是迈不出自己的孤独。他在小说里把孤独定义为一种欲望。欲望,是心对世间的慕恋。这依旧是属于年少的孤独。
真正成熟的孤独最后,会使人感觉一切都在地老天荒。人在真正懂得孤独后,会开始变老。孤独最能书写人的故事与历史。人会流失,但故事和历史不会,是永恒的。
Forever。永远。
风景这边独好,流年那边剥落成殇
聚一段难过的日月,分开,愁了一地枯草
陌上花开,夕颜已老,你的眼眶,深深地凹陷进去
挽留,苍白无力;写下,颇显多余
该留下来,还是离去?
谁都没权利执意……
此地心绪,乱了笔迹,滴落的心事,痛了四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