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马路飙车?危害有多大?这里不是今日说法,我就不絮絮叨叨了,看看《老炮儿》电影演的,小飞飙车飙车了人命,在他父亲百般打点后终于是不了了之。后面被老炮举报才又把事件挖出来了,最后父子被制裁了,现代飙车是有法律制裁的,那么在宋朝飙车会遭受什么样的处罚?
“官二代”“富二代”在哪个时代都是遭人厌,待人与善就罢了,偏偏要为富不仁。
在闹市飙车跑马草菅人命的事件很早就有的,果然恶人总恶得如此雷同。交警叔叔们对这样的恶霸着实头疼。
众多刁民一把鼻涕一把泪向唐朝法官们诉讼这些嚣张跋扈的二代们后,法官和皇帝实在没办法就制定了飙车的法律条文。到了经济自由的宋朝,有钱人多了,喜欢炫富飙车的人就更多了,深刻阐述着“金钱是万恶之源”,针对宋朝这类“交通肇事”行为,法官大人们终于是设立了专门立法——“走车马伤杀人”罪。
《宋刑统》规定:“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中,无故走车马者,笞五十……”
别看这么短的一句话,里面的含义多着呢!
意思是:任何人不得在城市街巷以及有三个行人以上的地方快速策马、驾车,否则,不管有没有撞伤行人,均给予“笞五十”(屁股打五十板)的刑罚。除非有公私紧急事情。
原来宋朝实行限速驾车的鼻祖啊~这处罚比现在驾车扣分还严格!打屁股50大板,嘿嘿,看你还能不能驾车骑马!
但是总有些人喜欢以身试法,知法犯法的新闻还是屡屡出现,来看从宋朝发来的一则马路上肇事新闻:
新任长安市市长陈尧咨率众兵将查访马路交通安全,将官二代李衙内一伙拘捕处罚。
李衙内一伙在闹市驾车疾驰,撞翻压碎百姓物品,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每人被鞭笞五十大板,并责令他们对毁坏的物品加倍赔偿。
陈尧咨是谁?《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尧咨,李衙内还是旧交好友的儿子。新官上任三把火整治市内交通安全,陈大人还是很给力啊!
下面这则新闻就不一样了,当地报纸是这样写的。
吊念幼童亡魂,朱熹大人亲审肇事者!
事情是这样的:肇事者孙衙内被送入监狱,等候审判。按照法律,先将这个孙衙内打五十板子再说。好霸气的法律!!朱熹到监狱中查看案情发展,却发现孙衙内毫发未损,没有一点被打过板子的样子。这才知道肇事者已买通吏人。朱熹大怒,立即将吏人与肇事者一同连夜提审。吏人就被“杖脊”并开除公职。
大宋子民们请时刻警醒,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家长们要看好自家孩子不要被车马伤到啊,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大宋的二代们没事不要在大街上飙车,屁股要挨打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