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调岗”遭拒,企业有权解雇

女员工不同意企业对其工作内容的变更,拒绝到临时岗位上班,企业以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炒鱿鱼”,女员工则要求单位予以经济补偿。5月13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鑫港公司向原告徐某支付所欠工资1930.37元,同时驳回徐某要求鑫港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抵制临时调岗

鑫港公司是海安一家知名企业,建立了一套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2003年2月,鑫港公司经工会批准讨论通过《员工奖惩制度》,并分别于2003年3月和2008年1月在公司公示栏内张贴公示。该《员工奖惩制度》中规定,公司员工有非法罢工、怠工或鼓动他人怠工而有具体事实情形的,经查属实,予以开除。

2003年4月,原告徐某到鑫港公司工作。鑫港公司与徐某所签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中约定:徐某从事生产岗位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鑫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以依法变动徐某的工作岗位。工作期间,鑫港公司安排徐某在注塑车间从事注塑工作。

2013年5月21日晚,鑫港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底板组装压条的任务分配给注塑车间完成。因操作工序简单,公司安排带班班长提供技术指导。徐某认为该项工作并非注塑车间的工作,拒绝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停止提供劳动。2013年5月23日,鑫港公司经理就相关工作事宜与徐某谈话,徐某拒绝改变态度。

遭遇企业解雇

2013年5月24日,鑫港公司征求本单位工会意见后,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书面决定与徐某解除劳动合同。徐某对自己作为老资格职工,竟如此被“炒鱿鱼”十分不满,转而就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问题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于2013年8月28日作出仲裁裁决书。仲裁委未支持其经济补偿请求,徐某不服仲裁裁决,引起诉讼。

法官调查得知,2013年5月,因鑫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徐某除在注塑车间工作外,还曾在装配车间工作4天,进行预加工及包装线工作。2013年5月,徐某的工资为1930.37元,鑫港公司尚未支付。

原告徐某诉称:我是到鑫港公司工作十年以上的老职工,一直从事注塑工作,工作期间能在本职岗位上认真负责,积极完成公司交付的各项任务。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公司无权单方进行调整。公司单方调整工作内容后,我们要求协商处理,不存在罢工之说。鑫港公司制定的员工奖惩制度内容违法,不能作为解雇我的依据。现公司以不存在的罢工为由,依据单位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将我无端“炒鱿鱼”,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应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请求法院判决鑫港公司赔偿我经济补偿金48855.96元,并支付2013年5月份工资1930.37元。

被告鑫港公司辩称:2013年5月21日,我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徐某从事底板组装压条工作,并未变更徐某的工作岗位,工序比较简单,且安排专人进行指导。但徐某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非法罢工,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在与徐某沟通和劝说无效后,将其解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徐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未获判决支持

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徐某进入鑫港公司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徐某2013年5月的工资为1930.37元,鑫港公司至今未支付,应依法补发。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遵守。鑫港公司在徐某进入公司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经工会批准讨论通过,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已于2003年、2008年二次向职工公示,依法可推定徐某等职工知悉,可以作为审理本案的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制度,职工非法或违规罢工,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鑫港公司与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实际约定了两种调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的方式,一是双方协商调岗或变动工作内容;二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公司单方变动徐某的工作岗位或内容。当然,按第二方式调岗时,企业不得违反诚信原则滥用权力,对徐某工作内容作出不合理的变动。本案中。2013年5月份,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徐某除在注塑车间工作外,已在装配车间从事了本职以外的工作。2013年5月21日晚,公司再次基于其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安排徐某在注塑车间从事底板组装压条的工作,所调整的工作内容不复杂,操作工序简单,在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合理范围,不明显超出原工作难度,因而公司有权依合同按第二方式单方调整,徐某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徐某以该项工作并非注塑车间的工作为由,拒绝服从工作安排,停止提供劳动,系非法罢工行为,且经公司说服和劝导,拒不改正。徐某的罢工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徐某非法罢工系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其被解除劳动合同依规定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遂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徐某不服,提出上诉。

南通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法律讲坛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199,830评论 5 468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3,992评论 2 376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6,875评论 0 331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3,837评论 1 271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2,734评论 5 360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091评论 1 277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7,550评论 3 390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217评论 0 254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0,368评论 1 294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298评论 2 317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350评论 1 329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027评论 3 315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8,623评论 3 303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9,706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940评论 1 255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2,349评论 2 346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1,936评论 2 341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自从电视发明之后,远程教学便尝试将影像这项新媒体应用于教学上。到了上世纪八到九年代,电化教育更是以录制高质量教学视...
    王者之声阅读 2,358评论 1 2
  • 夜风习习 蛙鸣如歌 风吹云动 是多情的云 还是绝情的月 云和月还是擦肩而过 一只乡下的蚊子 站在柳梢上企望 瘪瘪的...
    王逸闻阅读 226评论 0 0
  • 世间安得双全法, 不负如来不负卿。
    诗意飞鲨阅读 215评论 0 0
  •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的确是的。无论是富有还是平穷,每个人都会有烦恼,就看你如何处理,处理后的待人处事。 为什么有人选...
    April414阅读 386评论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