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纪念我小有遗憾,但幸福无比的少年时光。
——楔子
在一个没课的午后,宿舍空无一人,安静的像笼罩在真空里的一朵玫瑰。阳光暖暖地,斜斜地照耀在我淡蓝色的小床上,留下了大大小小的光斑。伴着叮叮淙淙的钢琴声,我提笔写下了如今呈现在你眼前的这些文字。
故事得从我的小学说起,记忆中的年少是在漫天的杨花飞舞中忆起来的。明明有很多场景,我却单单只忆起了这一幕。在杨花慵懒的飘散在人间的时候,时节大致是暮春了。大片大片的阳光从天空扑下来,迫不及待地投入大地的怀抱。而此时的杨花漫天飞舞,满天遍地,杨花会伴随着暮春的微风擦过你的脸颊,头发,嘴唇,伴着草木和百花的清香,和着你随风飞扬的衣角。调皮的杨花甚至会透过你的呼吸到你的鼻孔嬉戏。有很多人讨厌这样的日子,总会在这个季节带着厚厚的大口罩出门,我却独爱骑着单车在杨花中穿梭,飞扬,尽情享受自由的欢乐。我是一个受不了束缚的人,从这里倒是可见一斑。可是自从小学毕业,换了一个城市,似乎却是再也不曾有过这样轻舞飞扬的日子了。
每次回忆我的年少,我的脑海里都会不可避免的浮现出一个他。白色的衣角被洗的微微泛黄,黑色的发丝在风中微微凌乱,年少的喜欢很简单,或许仅仅是因为他穿了一件白衬衫,又或许只是在阳光下恰好对你绽放了一个灿烂至极的微笑。他是我暗恋了12年的人啊,却也在这岁月的打磨下渐渐没了痕迹,似乎他只鲜活的留在我的年少时光中了。就像四维说的那样,那些念念不忘的人就在这念念不忘的时间中,被渐渐淡忘了。
我得承认我是个矫情到无可救药的文人,我多愁善感却又倔犟无比。就像年少时的多数人一样,我小心翼翼的掩饰我的小心思,生怕他发现任何蛛丝马迹。那时男生女生似乎暗地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越是喜欢一个人,就越是沉默,越是离他疏远。或许是怕被拒绝吧。想想那时,也是幼稚的可爱。
这样想来,我的小学时光都是围绕着他在转圈。他毕竟是那样美好的一个少年啊!他的皮肤,在阳光下我甚至可以看见他薄薄的脸皮下的粉红色的血管。眼睛里总是带着些狡黠,嘴角总是向上翘,保持着一个上扬的弧度。但我最喜欢的是他的两个小酒窝,他的小酒窝里似乎藏着世上最甜蜜香醇的玫瑰花酿,每次他一笑起来,我的心都在震颤。这或许就是倾慕的味道。但我从来没得到过他,是的,我的感情就是最卑微的暗恋。暗恋是一朵不结果的花,苦涩异常但又诱人品尝。或许是因为得不到太过于遗憾的缘故吧,也或许是年少时就已经确立了我的审美观,以后我喜欢的男孩子都像他,有着甜甜的酒窝,笑起来如晨曦一般生动和明媚。
那时,我们两个的家住的很近,只隔着一条街。我有时候甚至会从街的这一头,远远地望见他。看到他纤细的胳膊在挥舞着打羽毛球,我甚至能看到他晶莹的汗滴划过脸颊的痕迹。我无数次期盼他能回过头来,远远的望我一眼。只是一眼,一眼就好。那时的回眸一望可以惊艳我晦暗暗的年华,成为我苍白的年少时光中的一抹彩色。但,只是奢望罢了。他从没有回过头来看我一眼,一次也没有。
一年级之前的日子我都记得不太真切了,甚至连模糊的轮廓也不曾有过。仿佛我一生下来就直接上的二年级。我那时候学习很好,特别好。每次大考都是我第一,他第二。从不曾变过。我们差距最小的时候,只差零点五分。尽管如此,但是他那时候还不认识我。只是记住了我的名字,知道我成绩很好。
我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但是我很喜欢很喜欢写字。尤其喜欢在阳光下写字,虽然在现在看来这是个特别不好的习惯。每次我都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打在我的身上,对着阳光,闭上眼睛。阳光会透过眼皮折射出粉红色,那是童年的颜色。每次在阳光下写字,我的笔下都会有一个光圈在围绕。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是上帝在看着我写字,心里不禁有一些小自得,所以字也写得又快又好。我从来没用过字帖,他是一直写字帖的。他的字写得瘦长,飘逸。我觉得没人比他写的更好了。可是拿给老师看,老师却总认为我的字略胜一筹。每每此时,我的心里总会为他鸣一声不平。
似乎从那时,我们开始认识。后来知道彼此住的那么近,就更加喜欢在一起玩了。她长得好看,爸爸是书记,他的性格又很讨女生喜欢,所以总会有小男生小女生喜欢围绕在他身边。他也乐意带着他们。我们总喜欢到一棵横着长的树那里去玩耍,坐在树身上,荡起来的感觉就像在划小船。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日子可真美好,每天都无忧无虑的。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想着如何去玩。
每次坐在树的身上,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直射下来,变成光斑在我们每个人的脸上来回闪动。大树在摇啊摇,我们在笑啊笑,一不小心就换过了青春年少。那时候的天总是蓝的,那种透彻心扉的蓝。每每回忆起那种蓝色都让我美得想哭。怎么突然之间我就长大了呢。小时候的我总渴望长大,总渴望飞到外边去看一看,总认为长大以后就可以干所有自己喜欢的事情。却从不知珍惜,那如金子般珍贵易逝的少年时光。
他不喜欢我,也是有原因的吧。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很丑的小孩,皮肤特别黑,又特别胖,特别高。每次都坐在最后一排。关键吃的还特别多。所以从小应该就给他留下了我是一个女汉子的形象。那时候最喜欢吃的是米饭,一顿能吃四五碗。每次到了亲戚家,他们也都会记着我的爱好,给我留出两个人的份量。我那时候也不会打扮,总是穿得像假小子一样。头发又长又厚,又不经常洗,总是油腻腻的糊在脸上,自然是没有丝毫美感可言。
大概他也把我只是当成他的哥们儿吧,以至于我们结拜的一个姐妹团——“七仙女”。成员们基本上都跟他传过绯闻,就我没有。平常我们勾肩搭背,嘻嘻哈哈,他们也不会想到这一层面去,大概是我长得太安全了吧。真是由衷的绝望!但我却又很欢喜地想,就这样吧,一直这样待下去也挺好的。
那时候最漂亮的女孩子是七仙女中的老三,她是那种所有男孩子都梦寐以求的类型。他总喜欢扎一个干净的马尾,穿一件白衬衫,一条蓝裙子。照毕业照的时候,她冰清玉洁的站立在毕业照的最左边,不食人间烟火的像一个下凡而来的天使一般。这是她小学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那时的她可是我心目中最想变成的女生的样子啊,我做梦都想变成一个美美的小女孩。如果这样的话,他肯定就能喜欢我了吧。这样就,肯定能的吧!
也不知是上天听到了我的祈愿还是怎样,总之,我开始变瘦了,皮肤也开始变白,五官的轮廓变得深邃清晰。尤其是我的一双眼睛,自那时起,总是得到不少人的夸赞。
开始,有追我的人了。那些男孩子给我写情书。在放学路上总会有人抢着送我回家。甚至,三个年级的人都开始知道我。我那时想,我是变美了吗?这样我会不会就能得到他的喜欢了。我还是卑微的,卑微的如一朵只在暗地里盛开的野花,任凭我百般掩饰,他的一个微笑就能让我万劫不复。我没有接受任何一个人的追求,我只是渴望着能考上高中。我想让他看到我变美的样子。我变了,我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丑丑的黑黑的小女孩子了。我已经彻底的蜕变了。
很幸运地,我考上了高中。并且在开学的时候,我了解到他在隔壁班。于是,在晚自习的时候,我兴奋地去找他。当我站在他教室门口的时候,心里是既兴奋而又忐忑的。很好奇他现在长成了什么样子,又怕他不记得我。
我在门口一直耐心地张望着,像一株快要枯死的植物亟待雨露的滋润。正在我四处张望的时候,一个穿黑色衣服的男生从他的座位上站起来,然后不紧不慢的朝门口走来。啊!她朝我走过来了。我只是心里这样想着,却没想到最后他真的在我面前停下了。可是他根本没有认出我。他一脸茫然的问我:“同学…你好,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我看他一脸茫然的样子,完全不知道我是谁。我的心突然就凉了,那株在暗地里生长多年的植物,在快要开花的时候,一夕之间枯死。我苍白着一张脸,扶着墙对他说:“对不起,是我找错人了。”然后我就像逃难一样的仓惶逃走了。我在他心里终究是了无痕迹了,如浪潮涌向海滩,企图把最后一丝痕迹也抹去。他永远不会想到有一个女孩子一直爱着他,愿意为了她所爱的人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
那个少年啊!终究是随着呼呼飞逝的岁月,也长着翅膀飞走了。
你是谁的白衣少年,
有修长而湿润的指尖,
为什么在错误的时间出现,
难道仅仅是为了残忍的对我说再见。
你是我的白衣少年,
有精致而隽永的容颜,
我只能在苍白的未来预言,
明白,遇见是为了荒凉的对我说声抱歉。
可是,亲爱的白衣少年,
你有没有记得我,
哪怕是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