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关 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
严把调任资格关。严格实行任前审核制。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坚持“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原则,严把调任资格条件关,并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从严从实从细审核拟调任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干部提拔转任过程性资料、工资关系等重要信息,确保拟调任人员符合调任资格条件。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严把调任程序关。严格按照“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提出调任人选,组织考察,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政法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调任公示”等程序开展调任工作,全面考察调任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素养、执行力、创新思维、统筹规划等方面能力,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确保调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严把纪律监督关。严格按照调任程序规定办理,对拟调任人选及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全面实行全程记实制,从动议、考察、讨论决定到任职等每道程序、每个事项都如实记录、实况反映并形成文书档案,为准确界定责任提供了基本依据。严格执行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综合政治素质考察、干部人事档案等意见,据实从严认定、统一认定,做到执行政策不打折扣、审批把关不偏不倚,杜绝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