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一些留言和私信,有咨询到被执行的问题,以及诉说被执行后,对生活丶工作以及子女
上学造成的诸多不便。
因此,特整理一篇关于被执行的帖子,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借鉴。
首先要了解,当成为被执行人时,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1、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2、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中的义务,纠正失信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取消限制消费令。通过法院审理,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被称为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限制被执行人员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员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座位。
对于一些特殊执行人员或者是有一些特定的条形,想从执行中解脱出来的,也整理了一些资料给到大家。希望对大家产生一些帮助。
被执行人如何向法院申请取消限制消费令?
人民法院可以在有效期内提前撤销信息,办法就是“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即该还钱还钱,该处理处理,完成以后可以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同时,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1、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总而言之,在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内想撤销信息,尽快还款是最简单的,否则只能等2年后自动撤销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 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是小欧为大家编辑一篇关于被执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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