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婚礼上,我是伴娘,而我一下子就在人群中看到他。据说如果喜欢一个人眼睛就会有GPS功能,不管他藏在人群中哪个角落,都能一眼就把他找出来。分开了这么多年,这个功能好像一直都没有退化。
趁着他还没有发现我,即便他已经知道我是今天的伴娘,反正伴娘那么多,又不会上演好久不见的尴尬。我佯装淡定,陪在新娘左右。
“宝儿,你知道我也把他请来了吧?”朋友试探问道,“毕竟都认识这么多年了。”
“我知道啊,不就是一个前男友吗,还能一辈子不见面?”我假装淡定,心里却想着如何避免尴尬。反正作为伴娘,婚礼结束后就直接找个地方躲起来就完啦,打个照面没关系,别单独相处就好。
朋友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她说:“等一下你就漂漂亮亮的站在台上,让他看到你很好的样子。”
当台上的灯光亮起来,舞池的音乐响起来,好朋友终于嫁人,曾经的他也在现场,恩,分开后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还是很温馨的。
又一年,周杰伦的全球巡演终于开始了。这一次,我比往年都土豪的,买了国内好几场的内场第一排,这算是个人的一个梦想吧:坐在离他最近的位置,完整的看一次巡演。其他几场都是跟朋友一起的,只有上海站是自己去看的。因为在上海没有可以约的朋友。
那天我照例在脸上、胳膊上贴满了周杰伦的贴纸,因为是自己去排队所以去的特别早,我去就坐的时候,内场还有很多的空位置。正当我在傻不拉几的自拍的时候,有一个人出现在我的镜头中,并且越走越近,直到坐在了我旁边的位置。那个人的脸,特别熟悉,但却不知道怎么的不想被发现。
是的,他就是那个很久不见的前男友。
内心开始乱七八糟的纠缠,正当我在纠结要不要冲出去的时候,灯光变暗,粉丝们的呼声越来越高了。我默默的从手袋里又拿出几张贴纸,恨不得把全脸都贴上只留眼睛、嘴巴和鼻子。距离这么近,怎么能不被发现?
后来,后来就沉浸在周杰伦的音乐里了,后来他也看到我了,真希望演唱会永远不要结束。
这是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重逢。
最近换了新公司了,老板请吃饭,说要介绍一些“牛逼”的朋友给我认识。
像往常一样,收拾利索后就直奔饭店了。打了车去,稍微有点堵车。好像在北京如果快要迟到了一定要选择搭地铁而不是打车,我吃了很多亏总是记不住这一点。
磨磨唧唧到了饭店,老板发了包间给我,刚走到门口好像听到了熟悉的笑声,于是在门缝里往里瞧,正瞧着,里面的服务员“啪”的把门打开,屋子里四五个人直接被我忽略掉,因为我看到了他也在。
他是谁呢,当然是好久不见的前男友了。
少许尴尬的走进去,老板特意留了他身边的位置给我。还热情的介绍他的名字,看他同样震惊的表情我决定隐瞒我们认识的事实,反正现在周围人说什么我都听不到了,只听到自己脑袋里嗡嗡嗡的声音。
这样重逢,虽然是很多电视剧的烂梗,可我依旧觉得这才能称得上“缘分”二字。
恩,现在的地点是在家,在自己的家。自迷恋上慢跑后,发现真的有减肥奇效。之前怎么也瘦不下去的腿,竟然在跑了一年后瘦了下来。
又是一个下午,照例去跑步。这次的方向是往湖边跑,那边人少一些。
就在我戴着耳机沉迷于David Bowie的音乐时,突然对面有一只金毛飞奔过来,是直挺挺的往我的方向飞奔而来。我正想,要不要停下来呢,这是大金毛看到我就停下来了,两个小眼珠子看着我,让我想起了我家之前的狗。
“喂,狗狗,你为嘛挡我的路?”我伸手摸摸它的脑袋,它竟然没有反抗。它还闻闻我的脚踝,然后就这么坐了下来。
“狗狗,你是不是迷路啦?”我看路上的人没有人像它的主人啊,直到我看到在桥边钓鱼的一个背影,很熟悉的背影,很遥远的记忆。
与一只狗的狭路相逢,恩,我喜欢由狗狗带来的重逢。
以上,完全是一种幻想,幻想着好久不见的人能够再一次相逢的画面,有一些想了很久很久,索性就把它们都写下来,这样以后就不会再继续这样想了。有时候会想啊,当你下定决心忘记一个人或者另一个人决定忘记你,都是非常困难的决定。因为人并不是说做了一个决定之后,这个决定就立刻成为你以后的生活状态。它一定是需要经过一个反复的、迂回的状态,就这么想起来了又忘记了、忘记了又想起来了,这样一直循环下去,直到那个停止的终点。
如果永远不要见面该多好啊,那样我们的记忆永远把对方锁定在那个年纪,不会有变化,也不会有落差。如果万一在某年某月某时某刻某个街边角落遇到,你会选择擦肩而过还是寒暄几句?
这一刻不发生,你就永远得不到正确答案。
毕竟,狭路相逢,勇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