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这本书呢,我花了将近三周的时间看完的,期间夹杂着上课、六级、回家等等的其他事,总觉得像是要完成某种任务一样的去读,不过不管怎样,还是在昨晚读完了这本书,然后又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看完了同名改编电影。
先说说小说版本的吧;写的非常平平淡淡,语言平平淡淡,内涵平平淡淡,看完后感觉也是平平淡淡的。他以一个智商将近才七十的主人公阿甘的视角进行描述的,描述了他上了五年公立学校被嫌弃后被转校到“傻瓜学校”,后来被人看上去打美式足球,因此顺利进入大学,在此期间发掘了自己音乐和数学方面的天赋,后因打球输了被踢出大学,征收入军队,重遇室友布巴与其一起经历了打仗途中的各种恶劣环境,最终在一次越战中布巴战死,阿甘痛苦万分,心中坚定了退战后去养虾的决心;在养伤时期遇到了全身被炸伤的士兵丹,与之成为好朋友,最后自己受到了总统的接见,却以丢脸收场。自己也在养伤期间发现了自己对于乒乓球方面的天赋,并代表美国与中国队进行比赛。退伍后找到了自己一直深爱的女孩珍妮与之在一起后从事乐团活动,后因染上毒瘾后又被珍妮看见与两个女孩亲近最终珍妮离去,阿甘便痛改前非寻找珍妮,稀里糊涂和她一起参加反战活动被抓,阴差阳错强行被训练成太空人与一个女人和一只被搞错了的公猴一起上了太空,后遭受意外坠落于新几内亚,被食人族要挟种了四年棉花并练成了象棋高手最终从黑人族手中被救,又一次受到了新任总统的接见;后又重遇丹,与其一起寻找珍妮,最终与珍妮与丹一起生活,后被麦克发掘有做摔跤高手的潜力,逐渐训练成摔跤名人,又因自我膨胀,赚够了养虾的成本后还不愿隐退,最终珍妮离开,自己也身败名裂。和丹分开后遇到前任国际大师崔伯先生,最终进入围棋总决赛,期间又试镜了电影,与当时的大明星拉蔻儿-薇芝合作并重遇公苏猿猴,最终因撕破了拉蔻儿-薇芝的衣服而退出演出。在象棋总决赛中因放了一个巨大的屁而侥幸赢了比赛却被判犯规加上公苏的捣乱而落荒而逃。最终回到布巴的家乡开启了养虾生意,最终越做越大,布巴的家人,丹,公苏,阿甘母亲,麦克,崔伯等都成了他的员工,最终偶遇珍妮得知她有了和自己的孩子但现在也有了个美好的家庭,变感叹了一下人生,最终结束本文。
相比较小说,电影有了较大的改编,少了很多小说的经历、社会的黑暗以及大众对阿甘的嫌弃。或许是内容过多,电影无法拍完,所以很多经历都是几笔带过,甚至是直接删去。电影的一开头是阿甘坐在公交车站等公交车,并向旁边的人讲述自己的经历。自己小时候因为跑得太快被母亲用铁片固定住,后遇见与自己同龄被父亲性侵的小伙伴珍妮,两人一起长大互相安抚,后因偶然跑入橄榄球场而被发掘成为橄榄球员而成功进入大学,并受到总统接见,大学毕业后告别了迷失自我的珍妮进入军队认识了布巴经历了战争救了上尉丹,再次受到新总统的接见,误打误撞进行了反战演讲,最终代表美国与中国进行乒乓球比赛,最后回乡捕起了虾,成了大老板,与珍妮重聚度过了美好的一段时光,后因珍妮的离开,开始长途跑步,成为跑步名人,珍妮知道后联系了他,最终找到珍妮的阿甘得知珍妮为自己生下了儿子,随及与之结婚,后珍妮病逝,阿甘独自抚养儿子...
对于这同一部作品的两种表达方式,各自有各自的优点,小说中的阿甘人生中有许多离奇却又十分精彩的经历,一起接着一起,我们可以看到他人生中的各种奇迹,虽说他是有许多方面的天赋,但似乎 每一件天赋实现的价值都是别人替他找出来,替他发扬光大,最终也还是因为他自己的愚蠢而使本来可以就此完美的人生破裂。在他的一生中也有过世俗,例如染上毒瘾,又例如被名利熏心,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人物,既白痴又天才,既纯真又世俗,或许这就是作者想塑造的人物形象吧,让我们通过对这个人物一生的经历的阅读,找到自己人生的定位。电影中的阿甘,一生非常执着,执着着妈妈告诉他的命运说--“每个人都有她自己的命运,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做好命运给我们安排的每一件事”从打橄榄球开始,阿甘就一直很执着,别人让他跑他就一直认真的跑,不管周围有什么,发生了什么,他只是听别人的话一直跑,一直跑,最终他成为了优秀的橄榄球员。参加军队时,别人让他如何行动他就如何行动,尽自己的能力尽可能做到最好,最终成为了优秀士兵。捕虾的时候,别人叫他怎么捕,他就认真的学着,最终成了商业大亨。他的一生自己都很少选择,只是不停的做不停的做,遇到什么事就尽量把什么事做好,最终成就了别人眼中传奇又成功的一生;而在他看来,却只是在做着简单的事而已,不经让我想起林徽因的一句词“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小说中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么写的“我或许是个白痴,但是,无论如何,我多半岁月都在努力做对的事情,梦想终究是梦想,不是吗?所以,撇开其他的不谈,我认为,我永远可以回顾过去,然后跟自己说,我的人生过得并不乏味。你明白我的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