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源于电影《走出非洲》,断续看过那部长达3小时的非洲故事后,我开始好奇它的原著。与此同时,又在书架上看到被我一直搁置的《夜航西飞》。
于是,两本书在白天与黑夜交替阅读。开始还因为两位女作家处在相近的年代,同样作为白人生活在非洲还有些混淆,到后来,渐渐可以清晰地在两个故事里穿梭轮换。
凯伦·布里克森不愧是专业作家,文笔细腻入微,情感饱满,非洲的山川荒原在她笔下都沾染了情绪。当然,因为时代背景处在两次世界大战间隙,凯伦的言语之间总是不自觉地带着白人贵族面对殖民地土著的傲慢式怜悯。
《夜航西飞》的作者伯瑞尔·马卡姆则不同,除却飞行日志,这是她一生中唯一的著作,是作为飞机师和赛马师偶然的偏离,仿佛从机舱里丢下的邮包一般,为我们留下些许淡漠又惊险的故事碎片。
伯瑞尔自小便生活在非洲,她的成长记忆由土著、马驹、狮子、荒原等等构成。她不是无法体会非洲韵律的“闯入者”,而是早已习惯了非洲生命脉搏的自然之人。
她跟随着纳迪人狩猎疣猪,遭遇狮子,险象环生;她为母马接生,为拥有属于自己的小马驹而欢欣;她是优秀的驯马师,那些活跃在赛场上的漂亮马匹在她眼里从来不仅仅只是获胜的筹码,她可以隔着人潮感受到它们的紧张、得意、失落与坚韧。
她曾驾着飞机为白人贵族侦查猎象,在那个大象还未成为保护动物的年代,她一边认为大象与其他人类捕食的猎物并无不同,一边毫不吝惜称赞象群与人类战斗的智谋。她站在自然的角度,冷静地把人类也划归普通动物的一员。
她没有经受过专业写作的训练,但却仿佛天性里就有最本真的敏感,在她眼里,世界是扛着落日的大树,窃取火山火焰的粉红湖泊,表里如一的狮子,脖子上缠着电线的长颈鹿,谨小慎微的疣猪,一切都那么鲜活生动,令人着迷。
比起人世的规则,她显然更加信奉自然的规律,可却又能够无比深刻地描摹出人类刻入骨髓的狂欢与孤寂,快乐与痛苦。
那段对于濒死之人的描写,隔着书页,似乎能够将渗入空气的痛苦传递过来。
他将躺在病榻上,感觉分分秒秒像无尽痛苦交织而成的绸带般经过他的身体,因为彼时,时间本身已成为痛楚,光亮与黑暗也成了痛楚,他所有的意识只为感受这痛楚而存在,任其一次次不间断地侵入他的意识。
她从不讳忌谈论死亡,因为在非洲,人们是会像尊敬开得繁盛的艳丽花朵一般尊敬死亡。
纳迪人有一则寓言。
第一个人类降生之时,前尘后事混沌不清,上帝派变色龙带去口信:“死亡并不存在,明天将如今天一般,永无止息。”
过后很久,又派白鹭带去口信:“死亡会发生,有时候明天将永不会到来。”
谁先到达,哪一个就算数。
变色龙一路偷懒,不停伸出舌头捕食,耽误了时间,只比白鹭提前片刻抵达,却因为太过着急,口不能言,身子不停变色。
于是,人类接到了白鹭的口信,从此便有了死亡。
关于生死,伯瑞尔偏爱这则寓言,我也是。
一直在书中隐没自身的伯瑞尔,并非彻底远离人类社会。她的那些声名显赫的朋友们,被她寥寥数语记录下来,各有各的魅力。
对她放任自流的飞行教师汤姆·布莱克,让其通过体验犯错带来的危机来记住正确的操作,他说:我本该警告你,但你不该被剥夺了犯错误的权利。
坚韧乐观善社交的布里克森男爵,仿佛时刻都有冒险情节,但却总是在危急时刻用不够惊险的行动来化解一切。
想要亲临大象狩猎现场的温斯顿,某一刻没有了政治场上的镇定,满脸胡茬地等待救援。
还有丹尼斯·芬奇·哈顿,《走出非洲》里带给凯伦幸福与伤痛的丹尼斯,伯瑞尔口中智慧与力量并存的丹尼斯,会漫不经心地朝着末日抛媚眼。
如果你必须离开一个地方,一个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着你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离开,都不要慢慢离开,要尽你所能决绝地离开,永远不要回头,也永远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才是更好的,因为它们已经消亡。过去的岁月看来安全无害,被轻易跨越,而未来藏在迷雾之中,隔着距离,叫人看来胆怯。但当你踏足其中,就会云开雾散。
她总是在不经意间留下让人回味的哲思,这大约是独自身处机舱的时日破解无聊的消遣。
如今只有偶尔出行才能乘坐着客机靠近天空的我们,很难体会到将飞机作为星球,自己作为此星球上唯一的居民,俯瞰地球的感受。
人自出生那一刻起,双脚便禁锢于大地,于是有人用铁与木创造出猎鹰般的双翼,用以翱翔天空。
在那些静谧的只能听得到发动机轰鸣的夜晚,她说:我感到独处的圆满,逃离的愉悦。
前些日子碰巧看了埃航坠机的视频,短短十几秒,机舱内的人群从勉力保持镇定到俯冲地面时绝望的尖叫,我的心克制不住地狂跳,仿佛自己也曾身处其中。
伯瑞尔不会明白我们这些“恐飞”的人,她的生命从来没时间感伤,大把的时光都用在冒险和开拓,飞行与疾驰之中。
我敬畏这个女人,这个敢于在夜间独自飞越两万五千英里海面的强悍女人,这个拒绝把文字浪费在情感纠葛与自我分析的女人。
她是我人生的反面,也因此如此打动我,让我在阅读完全书半个月之后,才得以整理思绪将它分享出来。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再无他处。”
谁不会被这样的开篇所吸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