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对我来说一直都是只存在脑海中的一个词汇,确实点的来说,我曾一度想要自己尝试去种。
后来发现我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养花人,即使成功地将东北的灯笼果这么奇怪的植物,在南方养活了。
但对于玫瑰,却始终未敢尝试去饲养。
有人说,为了避免鲜花的凋零,所以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
是的,有时候明知可能这么做,会失去了一种欣赏绽放的可能,总比期待会落空好一些。
我尽可能这样安慰自己。
今天从店里把玫瑰花握在手上的那一刻,嗯,花确实好看,也很鲜艳。
但是,也和图片所看到一样,带刺的。
好在,我并没有用力去握的习惯,不然真得扎出血。
是的,好多东西好多事情好多人,我早已都没有喜欢用力去握的习惯了。
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不过这一点上,我觉得并不重要。
而回归到玫瑰花身上,它给我的感觉有过像情人之间那种浪漫,对,就是浪漫,十分为妙的那种。
也有过妖艳,像极了那种带有魔性的少女,分分钟能够摄人心魂,然而你又无法猜透她的内心。
还有一丝像神,像极了那道白月光,遥远又触不可及。
可如今流传于世道上的玫瑰,都是色彩缤纷,如同昙花一般,在情侣间相拥那一刻才绽放那么一刹那。
美么?
美,就是有点太快。
不美么?
也的确,毕竟衰老的速度也好快。
是以,如今听闻爱情时,十有九悲,还有一个下落不明,不知所踪。
可为何还要难为那么一朵玫瑰花呢?
它本身就是带刺的,这一点上已经是不讨人喜了。
难道图它外表光鲜亮丽,就已经是定义了天使与魔鬼的符号么?
我想不是,曾经有人问我,一段感情里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说,信任,盲目。
这个回答令其十分诧异,是以,从前或许可以凭心中仅有的悸动而为了一段情奋不顾身;
但如今,也许要顾及的因素太多了,性格,身份,三观等,再加上所谓的快节奏时代里,哪里还有那么多心神来得以折腾,不是么?
而后,我只说了句,人清醒的时候,谁还头脑发热去谈恋爱,你会么?
在世上,能睁开眼睛的恋爱真的不多,何况是婚姻呢?
而后,当我把玫瑰放回瓶子的时候,其他一旁所在的满天星,百合花等都瞬间暗淡失色了不少。
忽然发现,那里才是它适合的地方。
毕竟它本身就没有罪过,如果有,只是它太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