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戏剧融入教学源于启蒙运动时期法国思想家卢梭(J.Rousseau)的两个教育理念:“在实践中学习”和“在戏剧实践中学习”。后来美国教育思想家杜威(J.Dewey)实践学习理论的“渐进式教学”和赫兹-麦恩斯(hughes mearns)的创造力(creative power)教学理论等,在欧美国家有了深远影响。1930年,美国戏剧教育家温尼弗瑞德-瓦尔德(Winifred Ward)编写出版《创作性戏剧技术》一书,正式提出了“创作性戏剧教学方法”。在英国,教师芬蕾-琼森(Finlay Johnson)的戏剧化教学,以及教育家卡德威尔-库克(Cadwell Cook)首先具体的运用戏剧方法于艺术课程教学。 因此戏剧性质的教学方法开始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1950年后,在英国发展了斯累德(Slade)儿童戏剧教育传统。他与布雷恩(Brain Way)合作,致力倡导儿童和青少年的“参与剧场”及教育戏剧,认为戏剧学习的运用,是个人成长的必要部分,也是人格成长的教育模式。60年代,多萝茜-赫斯克特(Dorothy Heathcote)和博尔顿(Bolton)将戏剧视为经验与反映经验的最佳途径,强调戏剧的认知是省思某一议题的一种方法,他们将戏剧做为学习的工具,教师的角色必须顺应学生学习的情况而随时作调整,建立一种“make-believe”的自然学习环境,让学习者在假设的共识中进行即兴表演,表现出生活的某一层面,再藉由戏剧活动里反应的问题、产生的危机,让学生解决。Bolton承袭了Slade、Way的教育戏剧概念,并以Heathcote的教学实作为基础,建立了教育戏剧教学理论,于1979年出版<迈向教育戏剧理论>。塞西莉欧尼尔(Cecily O’Neill)受Heathcote的影响,发展出过程戏剧(Process Drama),其重点在于学习者勇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反应,并能够付诸行动的参与能力,进而透过演出和讨论产生螺旋式交织的辩证过程,学习者除了是与他人对话外,个人内在的历程,也是学习自我对话,透过外在不断的与他人对话、内在与自己对话的过程,这种开放性的课程,让学生有多元发展的机会,以议题带领学习者探索自我在社会和环境的成长。
我国戏剧教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1915年7月,当时的教育部所设立的“通俗教育研究会”,下设有小说、戏曲、讲演三股,“以研究通俗教育事项、改良社会、普及教育为宗旨”(《教育部公布通俗教育研究会章程》),。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卢作孚等人利用戏剧普及教育,对学生人格培养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1944年南开四十周年校庆之际,张伯苓总结性提到南开学校为实现育才救国之目的,对于学生训练,特别注意体育、科学、团体组织、道德训练、培养救国力量等五点,其中针对“国人团结力薄弱,精神涣散,原因在不能合作,与无组织能力”,张伯苓意图利用一些课外活动,以锻炼学生的“团体组织”能力,其中就有“新剧”一项,并指出南开提倡新剧,“最初目的,仅在藉演剧以练习演说,改良社会,及后方作纯艺术之研究”(《四十年南开学校之回顾》)。这就明确了张伯苓在南开倡行戏剧的学校课外活动性质与教育戏剧性质,目的是培养将来能服务社会的新人才。这些都是对戏剧的教育功能的有效探索,并给我们留下了诸多有形的参照和可贵的经验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21世纪的今天,课程改革呼唤新的教育方式和学习方式,在高中历史教学中大力推广戏剧教学,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