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四月后,因为实在对理财没有半点天份,导致四月刚开始就进入赤贫状态,每天只好尽量拖延起床的时间点,让自己来不及吃早餐,中午只要能忍住饿就忍住,坚决不往餐厅的方向跑,奈何到了晚上终于坚持不下去,图书馆闭馆后走入已经人烟寂寥的校园,餐厅早已关门,但各个零食店还开着。去到寝室楼下的“百草味”零食铺里,称上六七块的炸蚕豆带回寝室,一边看书一边吃,不觉时间流转,一会便吃尽了,抬头看时间,已经十点多了,这时候困意袭来,于是揉揉有些饱胀的肚子,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爬到床上戴上耳机,就此睡去。
吃夜宵的习惯,大概是从高二时候养成的,高中三年,学海无涯,书山无顶,一年更比一年累,晚自习从最初的一节逐渐增加,终于在高二时定下了三节自习的规矩,放学后往往已经是深夜十点,傍晚五六点下肚的晚饭经过一整晚的苦练早已被肠胃充分吸收,供给大脑,走出校园冷风一吹,肚子早已伙同不知饥饱的大脑一起唱空城计,于是走进小区附近的便利店里,买饼干买饮料,买蚕豆买辣条,买卤蛋买火腿肠,拎了一满袋的零食偷偷摸摸地溜回家,还不敢被爸妈发现,不然免不了又是一通唠叨。
到家了,趁着爸妈都睡了把门,蹑手蹑脚回到卧室里,把零食袋子往床上一丢,扯过条被子盖住后,再去洗脸刷牙,然后坐到写字桌旁,打开题集,零食袋子放到手边,随写随吃,脆蚕豆嚼的嘎嘣嘎嘣响,吃一会,嘴咸了,喝一大口饮料,拆开一包饼干,配着火腿肠吃下,另一只手还不忘在卷子上写写画画圈圈点点,好不舒坦。
奈何这种习惯有两点不好:一个是吃的太多太油了,吃饱后也就困了,看着眼前的试卷越看越困,最后往往直接一头栽倒在书桌上;而另一个就更严重了,那就是胖……
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对于一个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年而言,胖绝对是最要命的麻烦。奈何夜宵的毒一朝沾染,就再难戒除。无数个清晨醒来我都在告诫自己,今晚绝对绝对不能吃夜宵了,奈何到了晚上,经过了一整天应试教育的摧残,清晨发的誓言早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再被深夜的冷风一吹,浑身打个寒颤,那还管他高热量卡路里,大不了买零食的时候避开那些炒货干货罢了,我如此宽慰道,一双脚自己便乖乖地走到便利店门前了。
其实相较于一日三餐的“正餐”,作为夜间拿来充饥解乏的夜宵更像是“小食”一类的东西。比如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卷六.除夜》中关于夜宵的记载就是:“是日,内司意思局,进呈精巧消夜果子合,合内簇诸般细果、时果、蜜煎、糖煎及市食”。可见夜宵那“拒重油拒重口”的光环,打它出世之初就带上了。而到了强调饮食健康的现代,这种光环的光芒更加强烈,甚至强烈到要把夜宵赶出我们的日常食谱去。电视上电脑前西装革履的专家们连同白大褂的医生们一起,振振有词侃侃而谈,将夜宵的害处讲的头头是道,恨不得把夜宵当做洪水猛兽给驱除掉才好。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古人饮食讲究的“已饥方食,未饱先止。”今人也同样适用,人生在世,往简了说,也无非衣食住行四大件,远不必有那么多的忌讳,只要不是暴饮暴食,也就够了。
写到这里的时候,突然想起来梁实秋先生在他的《雅舍谈吃》里写到的一个片段,讲老先生当年因为抗日而离开北平,颠沛流离之时总念念不忘老北京的羊头肉,胜利之后终于回到家乡,在一个冬夜里突然听到窗外又小贩叫卖羊头肉的吆喝声,于是大半夜里翻身起来,把小贩唤进屋里,看他片好一盘羊头肉,撒上椒盐,躲在被窝里放到枕边用手拈着吃,不知不觉便入了眠乡,十足的解了馋瘾。看到这里,只觉得口舌生津,痴想起那羊头肉的鲜美来,至于什么高热量高脂肪,谁还耐烦去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