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间发现,恋爱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
因为这是一件需要互相认可的事情。这种认可,并不是那种表面上简单的你接受我,我接受你。而是要脱离开表面,从本质上,甚至撕裂内心去达成共识的认可和接受。这样为了一个人,要把自己的内心都给撕裂了,这何尝又不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
法国作家菲利普·德莱姆在《一直下雨的星期天》中写道“在女友的注视下,阿尔诺必须承认一些录像的平庸本质。但这种招认令他悲伤;就像要他必须承认自己的过去是平庸的。克莱曼斯给他带来新的愉悦,但每一缕欢快的光芒都在某种习惯、某个心爱的物件上投下一片阴影。他那个镶金边的小波尔图葡萄酒杯是不是有点可笑?他们于是只留下特殊的时刻,但这些时刻越来越转瞬即逝,越来越不特殊。他们不再触碰彼此。”这是一个失败的恋爱,也是一个应该引起我们深思恋爱的例子。
这对恋人最终选择最安全的生活,他们逃离了对方,他们没有勇气舍弃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习惯去融入对方。他们无法忍受为了应和对方而要贬低自己的曾经、自己的习惯、自己的行为,他们无法忍受内心被撕裂这个过程。
所谓的内心撕裂,也就是互相刺痛。在爱情中,磕绊互刺是痛苦难捱的,但是又必须去忍受这种利刺互扎的过程。安全通过利刺互扎的关卡,爱情才算会长久。因为蜜恋期的情侣享受到的只有甜蜜,浸盈在荷尔蒙中,此时大家的头脑都被蜜裹着,一切的感官、感知力都很迟钝缓慢,在某种程度上此时的情侣二人是生活在生活之上的,眼里心里都只装着虚幻放大的美好,并没有与现实接轨,所以自然也感受不到实际生活里与对方在生活习惯、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上的异状,也没有任何的摩擦;所以利刺互扎这种情况只存在于度过热恋有心奔着未来共同生活的爱侣之间。
利刺互扎真有那么重要吗?
在爱情中,只有深入地去扎去刺痛对方才能让对方真正感知到你,真正注意到你的危险性,这时候的对方要么会设法找到方法来应对你的利刺,要么会怯懦的逃离。只有找到方法或有勇气坚持找到方法来应付你的客观利刺的人,你们才有持续对峙的可能。
利刺互扎,自然是你扎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在扎你。因为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要想捆绑在一起,肯定是各有性格各有习惯的也会各看不顺眼的异体把各自身上的尖刺刺进对方的身体。
在你承受对方的利刺、应对对方的利刺的过程中,你同样会感受到锥心刺骨的痛,对方会在言语上对你的人格、尊严、行为等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否定,严重的还会有侮辱性的言论,可说成是人身攻击,但因为爱,你忍受着,你们互相忍受着,你们始终相信会有风平浪静的一天,会有相濡以沫的一天,你们现在只是不适应这全新的另一种生活模式而已。
因为痛得深、痛得钻心、痛得要命,并且你们还坚持过来了,所以你们知道你们为了这爱情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所以你们不会轻易舍弃,因为是受苦得来的。
大学时,我们班级的第一任班长,她与班主任老师关系特别要好,她特爱在班主任面前打我们班级同学的小报告,在评奖学金时爱莫须有的告诉老师某某同学上课经常旷课迟到,谁知考试成绩是不是作弊来的。在评助学金时爱告诉老师某某同学她表舅是开公司的,在评党员时爱告诉老师某某同学他爹好像以前犯过什么事……也曾在老师面前说我不配合她团支书的管理工作。打报告也算了,关键是几乎没一样与事实相符,我为了坐实罪名,从那之后再也没给过她好脸色。
她当了两年的班长全班同学讨厌了她两年,到最后半年我甚至厌恶到听到她的声音就觉得恶心烦躁。那会大二快结束了,当时,我想,她真是我见过的最恬不知耻最不可理喻的人,我估计会一辈子讨厌这个人。
大三开始她就不再担任班长,也不再在老师面前兴风作浪,但我仍旧讨厌她,看到她全然无视。一学期过后,那种厌恶感渐渐消失,见到她招呼一声,她加入我们玩笑也会递个笑脸。我当时想,自己也太奇怪了,怎么变脸比翻墙还容易。
慢慢地,我想通了,她曾经的打小报告,曾经的种种招人厌恶的小动作,是我们之间唯一的磕绊、唯一的联系。不当班长了,不再打小报告,她与我就不再有任何接触,没有瓜葛没了磕绊,她就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再没有用心的必要,有的也只是人情间的客气。
爱情的主体之间也一样,像阿尔诺和克莱曼斯,为了避开心灵上的互相伤害,他们决定只留下特殊的时刻在一起,久而久之,越来越不特殊,终至不再触碰彼此。因为磕绊伤害也是一种接触,躲避就再没了瓜葛;没了瓜葛就再没有在乎的必要,分离也就是早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