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饱醉豚喜欢说,互联网上能够赚钱的生意,主要是三个G,分别是赌博(Gambling)、游戏(Game)和Girls(色情),其实,网上的毒品产业也非常大,美国政府先后打击过暗网世界的多个毒品交易平台,比较有名的是几年前的“丝绸之路”和不久前的“阿尔法湾”,这两个站点上的毒品交易量巨大,但相比起全球的毒品市场来说,仍然只是冰山一角。
我们常说的“黄赌毒”,都是可以让人成瘾的东西,而成瘾是生物本身的一种天生的弱点,因为黄赌毒对于人自身或是社会的影响巨大,因而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这些生意都不合法。
比如毒品,不仅仅会影响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会影响到社会,乃至改变历史的进程。清朝的时候,中国成为鸦片的巨大市场,导致大量白银外流,终于导致了鸦片战争。
但是单单把战争的原因归结于鸦片并不公平,当时的中国也在向欧洲输出一种可以让人成瘾的商品——茶叶,因为巨大的贸易逆差,欧洲诸国不得不想办法向中国输出商品,从而把钱换回来,而鸦片这种易于使人成瘾的商品,无疑是非常好的选择。
用茶叶来类比鸦片,似乎有点不公平,但二者的差别,只在于让人成瘾的程度。在当今社会的量刑标准中,4000克咖啡因相当于1克海洛因,而茶叶中含有咖啡因,鸦片则含有海洛因。
这也正如游戏和赌博之间的关系。在一些情况下,游戏只是换了一种形式的赌博。如果一个人通过押注,有可能获得潜在的现金回报,这种行为被定义为赌博,但如果这个人通过下注,得到的不是现金而是一些虚拟的积分、装备、皮肤等等,这种行为就变成了游戏。在日本,赌博是不合法的,但无论大小城市,都有遍布街头的弹珠房(Pachinko,台湾译为柏青哥),人们花钱买弹珠玩游戏,获得一些非现金的奖励,所以这种生意没有定义为赌博。但所有弹珠房不远的地方,往往都有可以将奖励兑换成现金的地方,从实际上来说,在弹珠房玩游戏与赌博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黄赌毒之所以经常被人并称,并不是因为它们让人成瘾,而是因为它们不合法。能让人成瘾的事物非常之多,大多数都合法,而能够让人合法地成瘾的生意,往往都是非常大的生意。
咖啡因、酒精、尼古丁都是让人成瘾的物质,因而与此相关的生意,咖啡和茶、酒、烟草都是巨大的产业,有一些宗教禁止人们饮酒,有一些国家(比如不丹)则完全禁烟。食品业则是另外一个不易被察觉的成瘾生意,在这一行,有一个秘诀——如果你的商品销量不好,多加些糖。糖,也是日常生活中能够使人成瘾的主要物质之一。
不让人成瘾的生意,也有可能成为巨大的产业,但是成瘾物质的优势在于,它可以让人消费超过自身基本需要的分量,从而使得生意有非常大的增量空间。据说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有一个怪癖,当开着跑车等红灯时,他会拿出一把牙刷来刷牙。世界上大多数的人,恐怕对于刷牙都没有什么瘾,不可能每天没事刷牙玩(即使村上春树,据说在跑车上刷牙时也并没有用牙膏),因而对于牙膏生产商来说,全球牙膏的消耗量大致可以估算出来。但对于一些成瘾的物质来说,人消耗的潜能是无限的,如果不加以控制,一个小孩可以吃掉很多糖果,一个成年人则完全有可能摄入过量的毒品。
因为成瘾更多地是心理需求而非生理需求,所以并非一定是实物才可以使人成瘾。赌博的人,虽然有实物筹码,但实际促使他们成瘾的则是短时间获得意外收获的刺激。既然是赌博,往往意味着参与者相比庄家而言会血本无归,许多赌徒也知道这一点,但仍然参与其中,是因为沉迷于这种刺激之中。对于游戏玩家,也会沉迷于一种刺激之中。
但因为成瘾所带来的沉迷,并不仅仅限于吃喝玩乐,有很多人们不曾想到的领域,也存在着沉迷的现象,“阅读”这件事也是其中之一。
二
英文单词binge的意思是“过度沉溺于某件事(尤其是酒精或是食物)的一段时期”,简单地说,就是“放纵吃喝”。但如今它的意义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吃喝,过度地沉溺于某项事物都可以称为binge,比如说连续看了一整个周末的电视剧。互联网的出现,使得集中看完大量电视剧成为可能。
连续看电视剧也是一种瘾,即使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也总有人会在固定时间收看最新的电视剧。而所有的电视剧,都会设置各种悬念,促使人们迅速上瘾。作为一种免费提供的商品,人们获取电视剧集十分方便,因而很容易成瘾。可以说,电视剧是最为常见的使人上瘾的内容商品。
当人们对于某种事物上瘾,即对它产生了依赖,因此我们看到许多电视剧拍得越来越长,无论是《生活大爆炸》还是《乡村爱情故事》。当人们对于某个角色产生依赖之后,便不希望电视剧完结,希望可以一直看到围绕这个角色发生的事情。
在这方面,电影相对于电视剧行业有很大的劣势。电影的制作周期长,并且终端(电影荧幕)相对电视机来说远不够普及,所以很难具备让人成瘾的条件。目前为止,大多数电影都是一次性的生意,因而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宣传,收入基本局限于电影在院线展映的时间段。
不过,如今的电影也逐渐有“电视化”的倾向,因为人们容易对某个角色产生迷恋而持续关注,一些电影在不断地推出续集,《星球大战》是典型的例子,几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粉丝,只要推出新的续集,一直会有多年的粉丝前往影院观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星球大战》可以看成以在影院播放为主的长篇电视剧。
甚至,对于电视剧上瘾的人们,甚至会通过观看所有能看到的电视节目还解除对于电视剧的瘾,这也是“沙发土豆”一词的来源,总有人坐在沙发上,拿着遥控器不停切换着频道,寻找一切可看的节目。在互联网时代,这种行为变成了转换一个又一个视频网站,或是点开硬盘内下好的一部又一部剧集,在观看的同时开始新的下载任务。
要想让人因为成瘾而过度消费某种事物,必须提供足够的供应,从而满足人们的瘾。对于电视剧来说,一直拍下去并且不完结,就可以笼络人心。在好莱坞,一部戏的第一季往往用来测试是否能够让人成瘾,如果不行,将很难有第二季,如果能够让人成瘾,则会长年累月地拍下去。像《绝命毒师》这样的的剧集,所讲述的故事本身就与让人成瘾有关,但当它终于要走到大结局的时候,还是引起大量粉丝的惋惜,在他们看来,如果这部关于制造毒品的化学老师“老白”的故事能够一直不完结就好了。
一直不完结的故事当然有,比如《海贼王》,作为动画片,它仍在不断推出新的剧集,而它的原作也一直在推出,看不出有完结的迹象。这在漫画行业很常见,据说鸟山明在画《七龙珠》的时候,本来到了某个反派(似乎是弗利萨)已经完结,但因为太受欢迎,出版社要求他继续画,于是才有了后来那些反派。
大多数成功的漫画,都是“永不完结”型的。
在文字领域,其实也一样。据说《堂吉诃德》是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但以它的长度来看,基本上也是朝着一直不结束的目标写下去的。塞万提斯写过大量的骑士小说,还在《堂吉诃德》中借主人公之口不断地给他别的作品打广告。
一些在商业上获得巨大成功的作家,往往深谙此道。J.K罗琳的《哈利波特》写了许多部,使得她成为最富有的作家。如今《冰与火之歌》的作者,大有接过罗琳的旗帜的意味。
在中国,金庸的武侠作品读者众多,但在他十四部作品中,知名度的大小往往与作品的长度有关,《白马啸西风》不必说,就连《连城诀》这样质量上乘的作品,因为篇幅的原因,读者数量远远不如《天龙八部》众多。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那些篇幅较短的作品“剂量”太小,不足以让人成瘾,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不过瘾”。
三
近年来网络文学大行其道,许多流行的长篇电视剧即改编自网络文学。但并不是在网络上产生的文学作品就叫做网络文学,一般来说,只有那些特别长的作品才可以称为“网文”作品。甚至可以说,长度是检验网络文学的唯一标准。
早期互联网上的写手安妮宝贝,写出来的作品就不能称作网络文学,因为长度不够。更早些时候,还有更出名的痞子蔡,如今基本已经销声匿迹。后来出名的路金波(网名李寻欢)、宁财神等都是早期互联网的知名写手,但并没有什么让人记得住的作品,后来宁财神凭借电视剧《武林外传》为大众所知,虽然是电视剧,《武林外传》却满足了网络文学的标准,即它具有足够的长度,因而可以使人上瘾。
除了长度以外,网络文学对于其他方面的要求,比如写作水平或是历史背景等,要弱很多。许多的网络文学作品都属于“架空”或是“穿越”的类型,即完全不必考虑真实的历史背景,对于作者来说,因为要创作大量文字,不大可能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另一方面,则有助于发挥想象力。
甚至,在网络出现之前,“网络文学”就已经存在,只不过没有发在网上而已。堂吉诃德的骑士小说,中国的四大名著,张恨水的姻缘小说,金庸的武侠小说等,都具备了相当的长度。从历史的角度来说,那些特别出色的大部头小说,经过了时间的检验之后成为经典,但与此同时,也有大量没有流传下来的长篇作品,解决了人们一时的“读瘾”。
在网络文学方面也一样,尽管评论者对于网络文学作品的质量褒贬不一,不可否认的是,作品优秀与否,与发布的媒介关系不大,网络文学当中也有大量可以经受时间检验的优质作品。
人们获取内容成瘾,有可能对关于某个人的消息成瘾,也可能对关于某件事的消息成瘾。在互联网时代,围绕这些成瘾的行为,出现了大量的商业模式。
人们沉迷于电视剧,是因为关心虚构人物的命运。一些网络文学平台,如起点、掌阅等等,做的是满足人们对于围绕虚构人物成瘾的生意。在桌面互联网时代,就有大量的读者在电脑上不停地追着读长篇小说,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转而通过手机上阅读。许多电视剧产生自网络文学,反过来说,网络文学作品可以视为用文字形式呈现的电视剧。
如果人们对于某个真实的人物成瘾,则会在网上搜寻关于该偶像的各种信息。微博、贴吧等平台正是在解决人们在这方面的瘾。尽管许多关于明星的新闻并没有提供太多信息量,但对此成瘾者依然会乐此不疲地消耗相关的信息。
人们也有可能对于某真实的事物成瘾,比如“军事”之类的话题。今日头条这样的产品解决的正是人们要获取某个话题之下大量信息的瘾。当一个用户浏览了今日头条上某个领域的话题之后,平台会向该读者提供无限量的相关信息——只要用户一直刷新,就总有相关的内容出现,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一种文字形式的电视连续剧,只不过主人公是话题而非角色。
一个名人本身也可以成为一个话题,因而今日头条所能够做的“成瘾”生意涵盖了微博的领域,二者必然产生竞争。
今日头条可以向读者提供无限量的内容供给的产品特性,也为它带来了一定的难题——虽然技术上做得到让用户一直刷新便会出现相关的内容,实际上却并没有足够的内容存在,这样的问题在网络文学领域同样存在,因而大多数平台会要求网文作者每天提供大量的文字。
对于今日头条来说,则通过广告分成甚至现金补贴的方式向内容提供者们征集内容,于是这催生了“做号”的产业。“做号者”们可以迅速地根据某个话题或是名人的信息,经过一定的拼凑生产出一条全新的信息,尽管质量难以保证,但该条信息至少与某个话题或是名人有关,可以满足对该话题或名人上瘾者一时的需求。如果一个人对于某种事物严重上瘾,往往就无暇顾及产品的质量了。
四
2007年,一位名叫Justin Kan的美国青年创办了一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网站Justin.tv,向全世界播放他的生活。借助互联网,他上演了现实版的《楚门的世界》。
《楚门的世界》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吉姆.凯瑞扮演的楚门是一场大型真人秀“楚门的世界”的主角,他的周围遍布摄像头,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通过直播的方式向全世界播放,而他对此一无所知。尽管只是虚构的节目,《楚门的世界》却具有让人成瘾的重要因素,它永远不会完结,尽管楚门不是什么大人物,他却收获了大批电视机前的粉丝,他们关注着楚门的喜怒哀乐和他命运的走向。
Justin.tv后来很快转型,并最终被并购,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Justin开创的这种模式开始大行其道,近几年,在国内出现了无数个直播APP,许多吸引了大量的用户。
直播是另一种形式的电视剧,在某些方面,它不如电视剧,比如演员不够专业;但在另外一些方面,它则比电视剧强得多,因为制作周期短,成本低,直播可以一直播下去,这一点是让人成瘾至关重要的因素。
今日头条这样的APP通过提供某个话题之下无尽的话题让人成瘾,从而延长用户停留在该APP的时间,但如之前所说,最大的挑战来自于并没有那么多内容可以提供给用户,即使有大量“做号者”一直在生产低质量内容,仍然满足不了读者的需求。由于该话题之下内容质量良莠不齐,让用户对于某个话题成瘾,难度要远远大于对某个具体的人成瘾,因为作为一个人,无论生产出什么内容,与用户的预期都不致于差太远。
今日头条如果要持续让用户上瘾,除了能持续提供给用户各个话题之下的优质内容之外,势必要将人作为内容的重心。无论是后来推出的类似快手的火山小视频,或是类似于微博的微头条,都是在朝这个方向发展。
初期的快手正像今日头条一样,通过向用户提供无限的短视频内容而使用户上瘾,但从生产制作成本方面来说,短视频的制作难度仍然高过直播,而快手也渐渐地成为一个以直播为主的平台。上瘾者需要看到的是使他们上瘾的人,至于对方产生的内容是否有实际意义,则没有那么重要。
除了满足人们对于某个人物的瘾,直播软件也在同时满足着人们的另一种瘾——购物瘾。在各个直播间里,人们争相购买各种虚拟礼物赠予主播,出手阔绰者,一场直播打赏数万块只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相比阅读之类的瘾,购物瘾更容易养成,而且它的覆盖人群要广得多。培养人们的购物瘾有利于经济的各个环节,无论商家、厂商、广告公司乃至金融机构等都能从中获得巨大利益,因而培养人们的购物瘾已经成为了社会各行各业共同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