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山

清涼峰的海拔只有1787.4米,但在中國東部算得上是一座高山了。每次要爬山,都會花上一整天的時間,清晨六點出發,中午才能登頂。穿過幾大片原始森林,走過幾段懸崖邊的路,到了山頂,只剩下風化之後裸露在高處的灰色岩石。即便是晴朗的夏天,在山頂站上一小會兒,身體上細密的汗珠就慢慢收進去,頃刻間便開始發冷了。一陣云從腳下的峽谷冒上來,風呼呼地吹,你就進入了秋末的云國。

每到此時,父親就說,下山啦。

我央求了很久很久,從七八歲一直到十四五歲,父親才肯帶我爬上清涼峰。那是個有著暖陽和枯草的冬天,其實按照農曆已經是春天了。春節剛過,我陪著父親值班,整個自然保護區就我們倆在看護。有一天午飯過後,陷入飯後的某種滿足和惆悵之時,父親突然說:“想去爬山嗎?”我以為聽錯了,真的決定要帶我上清涼峰了嗎?這件本來很尋常的事情,因為等得太久,忽然得到,卻有點讓人受寵若驚。我心中竊喜,想必那個春節過後,父親就開始真正把我當做一個成人來對待了。從前他們清晨出發時,我總是追隨到山谷的溪流邊,看著小溪流中的小魚小螃蟹度過漫長的時光,一直坐到夕陽西下,若有若無地聽見一些下山的腳步聲,漸漸清晰起來,跳起來循聲往森林中探尋過去,過很久才看見幾個晃動的身影漸漸從綠野中跳脫出來。

我走在父親前面,兩個人一路沉默不語。我雖然在山中長大,但清涼峰是我心中一個雲霧繚繞的神秘世界。我一路走一路看,周邊的山都漸漸低矮下去。《指環王》第一部裏面Frodo和Sam翻山越嶺,離夏爾越來越遠的時候,有這麼一段:

[Eventually they find themselves before a cornfield. Frodo walks through the corn. Sam following behind, stops besides a large scarecrow.]

Sam: “This is it.”

Frodo: “This is what?”

Sam: “If take one more step, it’ll be the farthest away from home I’ve ever been.”

我對這一幕印象極為深刻。Sam走到自己熟知的世界的邊緣,面臨一片未知的土地而惴惴不安,有些害怕又渴望得到Frodo的鼓勵,然後信馬由韁地去新世界里馳騁。

當我第一次看見我爬過最高的山出現在我的腳下的時候,我心裡也感到同樣的害怕和激動。從那一刻起,之前的人生就被刷新了。歇息過後,幾乎是一口氣爬到了懸崖上的一大片原始森林。那也是我第一次見到山的高處原始森林的模樣,後來只有在西藏林芝去爬雪山的時候才見過這樣的森林。一棵棵大樹千百年來恣意生長,樹根盤桓,枝葉茂密,一隻錦雞“嘎”地一聲驚號,猶如一塊大石頭砸亂了清風拂過松林的低語。我張大著嘴仰著頭,看它從頭頂上飛過茂密的森林,直到消失在懸崖那邊。它的尾巴在天空劃下一道彩虹,那飄動的斑斕的顏色,在肅殺的冬末,有如一個奇跡出現在我的成人禮上。

爬上山頂卻是一年多以後的事情。父親已經登頂了,我還在懸崖邊一路探尋。我似乎是在尋找那些早已印入腦海的地方,從小見到的照片中,父親年輕時候站在某一處埡口,背後是一團雲氣。和後來許許多多次爬山一樣,我總是後於父親登頂,開始是尋找父親過去的影子,後來是拿著相機一直在拍照片,捕捉我自己的生命記憶。

父親也許從來沒有過要在山頂待到天荒地老的癡念。下山啦。

倘若帶著我的兒子,我會取出包裡的絨毛衣給他穿上,和他一起端坐在山頂上慢慢被云吹,等待雲霧散去,這樣又可以眺望見遠處的崇山峻嶺和山腰的奇松怪石。

每每及此,我就想要像《西藏七年》最後場景中的那樣,Heinrich Harrer 坐在雪山頂上對著爬上山的兒子說:“Take your time.”

慢慢來。

父親和我在山中行走的時候,從來沒有催促過我,當我跑著下山的時候,他總是後面喊我走得慢點。當我離開我的夏爾,去到城市裏面,追趕公車,地鐵,火車,就沒有人叫我走得慢點了。跑啊,追啊,一個人總是無視時間的人,毫無懸念總會遲到,誤點,眼睜睜地看著火車離開站臺。直到我來到歐洲留學,遇見一些心平氣和的人,一次次攀爬阿爾卑斯,才又重新學到這個深厚的智慧。

爬山是生活中一個厚實的慢動作。爲了爬山,需要提前數天收拾行李裝備和養好精神體力。出發之前要吃好早餐,吸收了能量在精神飽滿的時候才可以出發。在平地上人的步行速度每小時約五公里,一旦地表開始攀升,速度就大大減慢下來。每當抬起一隻腳,另一隻腳就得承受整個身體在傾斜的泥土石塊上的重量,如此往復,整個爬山的過程其實都靠一條腿完成。力量扎扎實實地壓在一條腿上,通過前腳掌扎扎實實地傳遞給地面,大地迅速地把這份力量吸了進去,同時把人托起來,人因為用了力,出許多汗水,又被風吹走。一個美妙的力量循環。

爬山的時候,我總是喜歡看著腳步踏下去的周遭,泥土、石塊和植物,總是在搬運東西的螞蟻,小花小草中的蜜蜂蝴蝶……在世界上所有的地方,他們本質上並無多大不同,但沒有任何一塊石頭,一朵花和一只螞蟻是一模一樣的。即便是這種簡單的變化,都讓我感到自然的廣大和奇妙。

看景其實是爬山的附贈。走在山路上,看到的是移動的山的細節,只有在休息的時候,把視野靜止下來,方能近觀或者遠眺。近觀樹木的毛孔,石頭上的苔蘚,遠眺群山的線條,時間消失了,只有雲朵飄過來,葉子在動。西方有許多研究景觀(paysage)的學者,說火車的發明使人類在廣闊的陸地上壯游得以實現,並且因此改變了人類對自然的觀看方式。依我看來,那確實只是在觀看,如同快速播放一個風景影象,從窗口中望出去,一條鐵路線決定了一個景觀被呈現出來的面貌。相對均勻的速度,將視野平均地分配給了千差萬別的景觀。對自然分配速度,這顯得有些滑稽。在這裡,火車是一個巨大的軀體,一扇扇窗戶代替了人的眼睛。

只有慢慢看,人才能感到內心的滿足和歡喜。這種歡喜,若不是艱辛換來,就不會感受那麼真切。只有慢,才會有真切。

在我們這個快時代,吞食和排泄都急不可耐。吃了什麽也不知道,肚子總是感到飢餓。微博上每天都有熱點新聞可以圍觀,大家一如既往地起哄,貌似在熱情地追隨時代的進程。多少人都在貪圖語言的快感,那些語言充滿狡黠,人們把它想像成長矛短刃,從嘴巴中揮舞出來,像密密麻麻的武器飛速地射向飄渺不定的未來。

空談讓人輕鬆得到短暫的虛妄的滿足。多年後回想起來,當時的滿足早已淡忘,甚至為了什麼事情都不能記起。人類也許從未像今天這樣熱衷于喋喋不休,一邊壓力重重一邊漫不經心,渴望關愛卻又冷漠無情。我想這就是我們的時代病。

可是生在此時,時代的可悲亦是我的可悲之處。若要反抗時代,只有先反抗自己。高更可以在一百年前逃離巴黎,拋棄妻子去荒遠原始的塔西提島和土著女人一起生活,最後畫一幅《我們是誰?從哪兒來?到哪兒去?》留給大步開入醞釀現代藝術和戰爭的世界,但是當時有幾人能讀懂其中的困惑和無奈?

看李叔同的傳記電影《一輪明月》,我竟然感動得落淚。李叔同在俗世因為無法解決精神的苦悶,才決定摒棄塵緣變成弘一法師。他在小屋中閉門修讀經書,每日僅從一扇小窗取得些許食物,心沉似海,智深如宙。如此專心致志地去完成一件事,這對我心裡震撼極大。這種對生命的專注中蘊含的極大智慧,在苦行僧中,在朝聖者身上都能看見,相比我從前努力去同時協調多重事務,看似眼觀八方身手敏捷,其實卻是一個人自鳴得意的小聰明。

在小舟上,他的妻子那樣深情地呼喚他的名字,被一句“請叫我弘一”隔成兩個咫尺天涯的世界。縱然藝術不能改變現實,連愛情也不能求得解脫,這世間再也無可留戀,遁入空門也就成了李叔同唯一的選擇。最後一次,塵世的妻子問他什麽是愛,弘一答道,“愛是慈悲。”

所有立志于穿透時空,追求永恆價值的人,都是帶著巨大的精神滿足艱難地走向一個亙古不變的悲劇。當我一步一步,爬上一座高山的時候,望見群山都在腳下,從前“山臨絕頂我為峰”的豪邁漸漸地隨著年歲而淡去,只是越來越感受到作為人的卑微,可憐。群山之間的縫隙中,遙遠的山外,有著形形色色的生活,數不清的慾望和傍徨……人永遠都跳脫不出肉身的沉重和精神的空虛,哪能像一座山這樣使得萬物滋長,世世代代生生不息。

反抗時代,這根本就是一個朝著悲劇的努力。就像畢加索評價凡高的藝術生涯,說他拿起畫筆就開始了讓人崇敬的悲劇命運。

爬山就是在反抗肉身,用腳步來一點點脫離喧鬧,跳出三界外,接近無限的天空和光明。

人能夠抵達光明么?站在高山頂上,跳一步都要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墜落到最初的低谷,在墜落中化為塵埃。這樣失落的旅途,還是吸引著人們不停地花費如此艱辛向上攀爬,即便明白山頂除了“空”,或許再有一陣陣風吹來,其實什麽都沒有。

我的好友皓嵐,去年一個人失蹤在阿爾卑斯山里。一年後的忌日,我和他的家人一起去爬這座高山。這是阿爾卑斯山裏面坡度極大的高山群,一座山有如一面洪鐘,穿過森林,走上陡峭的岩石碎塊,有些地方要借用雙手才能攀登上去。一陣一陣的雨在幾座山之間密密地下,很遠很遠。

我爬到山頂陡峭的岩石上,往峭壁下看,想像一個人的身體墜落下去,受石塊的撞擊,動物的爭奪,日落之後徹底消失在寒冷的黑夜中,與泥土岩石,小花小草,動物的痕跡不辨彼此。我不由的感覺到這是一種奇特的死亡,一個卑微的軀體,包括它所包藏的感知疼痛和歡愉的神經,在短短的時間內就化作了不生不滅的狀態,譬如雲中鳥,一去無蹤跡。

下山的時候,我想起了出國前最後一次爬清涼峰。在半山的守林人小屋里大口大口地喝酒,我和父親都喝醉了。山間清涼,我脫完衣服走進小溪的回流處。松風長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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