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就是一条分水岭,之前你是浑身带着毛刺还顶着小黄花的嫩黄瓜,之后就变成了大冬天藏在地窖里的老白菜。高考前谈恋爱,通通叫早恋,高考后不恋爱,那就叫剩女。不管是亲戚长辈,还是同龄朋友,都在替我操心终身大事。21岁没谈过恋爱很怪异吗?或者我现在不谈恋爱很不正常吗?什么叫“你都大三了,再不谈恋爱就晚了!”?合着在我去年满20岁的时候,是不是就该拉个男人去民政局领证啊?还有初中的时候一小妞跟我说“18岁之前没谈过恋爱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这都是什么变态的逻辑?我21岁也没谈过恋爱,你见我缺胳膊少腿缺鼻子少眼了吗?
以上纯属我作为单身老腊肉学姐打肿脸充胖子打死不承认能够在十几岁的花样年华谈恋爱是一种幸福和美好的事实……乃们要相信,当有人来问我自身感情经历的时候,没有任何恋爱经历的我真的非常羞愧。哦,不,是没脸见人。可是,虽然作为一名24K纯女汉子(这里的女汉子仅有胃口好、力气大的含义),虽然平时少了女儿柔情,但毕竟是一姑娘,谁没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幻想过白马王子?谁没在年少无知的时候暗恋过白衣少年?有本名著说得好:Whoever is a girl does not want to be loved, and whoever is a boy does not want to be royal to his lover 。看不懂的亲,请自行百度。
虽然本大仙儿真的是从没谈过恋爱,但我曾经真的十分非常尤其格外很是喜欢过一个人。
很俗套的故事,小时候青梅竹马,长大后各奔东西。但是,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男婚女嫁再无干系。
那时候真的是做了很多傻事啊!自己发烧,故意发信息给他,等他担忧地回电话过来,还装作吃惊的样子问“你怎么知道?”,好像信息是不小心发错的样子。初三的时候他天天找我借英语课本,于是我就在英语课本的空白处写满了文艺得能够掐出水酸掉大牙的词句。后来看到他在自己的同学录封皮上写上了一段我胡诌的文字,心情快乐得就像要飞起来一样。作为嘉宾跟着他参加他们班同学聚会,暗想要是家属身份就好了。为了拒绝向自己表白的男孩子,带着毫不知情的他在别人面前秀了一圈恩爱(就是就是两个人肩并肩在我们学校走了一圈而已,连手都没拉)。听着他给我打电话时那边有起哄的同学,我明明心里甜蜜得要死,可是嘴上仍然装着生气的样子埋怨他的同学乱说话。自己在别人面前一直疯疯癫癫大大咧咧的样子,在他面前说话都克制着不敢大声,走路也是小碎步,吃饭更是数着米粒。见了面就抑制不住的脸红心跳,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啊!因为高考压力大的时候,想想他就能心情明媚起来。晚上失眠睡不着的时候,幻想着和他在一起的未来就能安然入梦。
究竟是什么时候感觉此生不能与他共风月了呢?也许是发现自己太过适应一个人,最渴望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已经过去。现在有了时间有了机会,天时地利俱全,却失却了那份简单悸动的心。两个人之间越来越多的欲言又止,不知不觉的渐行渐远,成长起来发现我们有那么多的不一样。所以,也就算了。反正我那么真心而又满心欢愉地喜欢过一个人,最后能不能在一起真的不重要。
虽然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我真的有很喜欢很喜欢过一个人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