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闻报道中最近北京清退租户以及虐童事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有怨气、官民关系失和的局面,这不仅反映出了当前社会生态建设的缺位,也表明社会理性存在不足。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促进社会安定的中间组织,在建构社会理性维权、行业自律、积极修补、完善机制方面应起引导作用。
1、社会组织在社会事件里应发挥理性维权作用
这在这些事件里,都有看到代表受害群体的非正规行业群体的发声,这些群体表现出积极关切和参与热情。相较于媒体,专业的行业社会组织具有相对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甄别信息的能力,进而有效搭建起媒体报道与事件当事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但由于我国当前社会建设相对经济建设的滞后,这两起事件中合法注册的行业社会组织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响应,可见政府与民间协同应对此类社会事件的机制仍未形成。
2、社会组织需要加强行业自律
虐童事件对应着幼师行业的自律建设,事件过后百万幼师签名接力,反映出幼师这个群体对行业规范和教育的呼唤。毕竟整个行业因为一个事件而蒙羞,其中普普通通以百万计的从业者均是受害者。然而,行业自律建设是一件久久为功的工程,临时抱佛脚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这项自律工作需要一套健全的组织结构来更新和捍卫行业的公益利益和价值坚守。
3、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修补社会裂痕的作用
两起事件以后,《百万幼师签名接力》和北京一大批市民和志愿者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和住宿,这些自发的互助行为,无疑给这个冬天带来了一缕暖风,不仅为身处困境的同胞提供了帮助和温暖,实际上也成为政府在应对偶发性事件时的矛盾缓冲器。
这些乐善好施、乐于助人的市民是可敬的,他们的行动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生动的体现。有组织、规范地引导市民参与社会建设,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改良群体素质,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办法。
每一场灾祸后通常能孕育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比如2008年的汶川地震孕育出民间公益的元年,2017年的北京大火孕育出市民自发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重要标志。这些事件和行动,理应成为中国迈向现代化国家治理进程中的标志性节点。事件发生至今,除了媒体的报道,我们并未看到当事人和市民出现对抗行为,反而有草根力量自发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必要的帮助,我们不得不为这样理性的互助行为所感动,并心怀敬意。
现代化国家与社会治理需要建立积极的社会组织制度。过去的几十年发展经验,以经济建设为纲,相对弱化了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民间参与社会建设的行为多是自发、无组织、蒙昧的状态,在新时期下,需要在社会建设方面形成逐渐完善的制度体系,让群众参与社会改良的热情和力量更加有序起来。
一个健康的社会,民众应该理性的,善于沟通,懂得协作,能够利用和争取更为充分的表达机会和多元的参与方式,面对突发的社会事件,有自我节制、正向推动的机制,而不至于恶化至更大的社会冲突甚至社会动荡。一个稳定、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是一切梦想得以实现的最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