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风说,邋遢的姑娘又来了,你几天没洗头了
旁边的简乐,嗑着五香瓜子,滑溜溜的脑袋像颗呆瓜似的点了三下。
他点的时候,我很认真的心里数着,直到第三下,我才停止。这是我的习惯,当有节奏的东西开始运作时,我的心总是跟着一起走节拍,比如吃饭时,一边播放《小苹果》,我会只花15分钟就把一大碗饭吃完。但是如果播放的是林志炫的《你的眼神》,必要超过30分钟的。我做过实验,不会错。
当然,我没有对晨风,简乐说过,他们不知道。
听到这话,我开始悲伤起来,我不想这么安静的听别人的议论自己,我想带着声音,带着那种震耳欲聋的声音,然后在万人瞩目中,凯旋而归。
晨风侧着身,阳光打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一个美少男的轮廓。
少年,你好美!
我们在一起吧。
如果我是个没心没肺你的妹子,那我就可以毫无顾忌的对你说出这句话,就像开玩笑似的,笑着就把真心话说了。
可惜,我不是。我只会安静地望着你发呆,即使内心的狂想曲震破心脏,也只会捂着受伤的位置,笑着说,我没事。
简乐叫喊着,别在这里抒情了!走,吃火锅,火锅,火锅,火,火,火…我爱火锅…
你,没有动。我也没有动。
一刻钟的沉默,空气中只有风呼吸的声音。掀起我的白色连衣裙的一角,你说过我穿这件好看,也适合我。
走!像我们的简乐一样,像个man一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你突然兴奋起来,跳起来,拍着简乐宽大的肩膀。
同时俯在我耳边,悄声说,也该换身衣服了。
我睁大了眼睛,脸红到了耳根。但是我没哭,我没那么没出息。我要生气,我要发火…
即使我喜欢你,也不允许你这样说我。
咋滴,你不服气?死变态,穿什么,要你来管,老娘的老娘都没管过,别仗着我喜欢你,就说三道四,你没资格呢……
一边挥舞着我瘦小的胳膊,修长的手指上的指甲,又尖又长,充满了杀气。情绪的激动带着唾沫飞溅在水泥地上。
我还在继续,我看到了你和简乐的一脸不相信,不相信我是那个安静到尘埃里的姑娘,不相信像我这样的姑娘,还会发脾气。
在心里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永远失去你,甚至失去和你做朋友的机会,我不想就一直这样被你戏弄,嘲笑,然后一个人抹眼泪。虽然我要为我现在的行为流好久好久的眼泪。
反正目前这样的日子,不想在继续下去了。
就这样吧。就这样结束。
我是可以为了爱卑微到尘埃里,但是我的那份卑微是留给那个爱我,懂我的人的。
你,不是。
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更不可能是。
所以,你,闭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