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开始,我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女生。
我不漂亮,不幸运,没有男人缘,似乎连女生的交际在我眼里都是那么的困难。
记得上学的时候,多数都是自己静悄悄的在角落里,看着同学们嬉戏打闹,我就默默的笑,即使无我无关。
上了初中,自己的性格可能有改变,开朗了一点,可是还是不能随心所欲的和别人交谈,开玩笑。老师说我是个内向且奇怪的孩子,平常的我连一点关注都不会在老师那里得到,算起来真是羡慕调皮捣蛋的同学,至少他们是被关注的。
课下的时间大多数是看书,什么书都看,当然,最爱还是三毛,喜欢她的自由洒脱,不怕一切的勇敢,人往往缺什么就向往什么,我向往那个一望无际的撒哈拉沙漠,我也向往结婚时荷西送的骆驼骸骨,在书里我自己仿佛就是主人公,随着别人的喜怒哀乐而旋转,而消逝绽放。
工作了,未佩宝剑,已在江湖。累乏,压力大,每天在工作中挣扎,在情感中求解脱,感觉自己迅速的成长与蜕变,感叹自己更坚强的内心,也为自己的这样而悲哀。
算是午夜随笔。
文笔不好,想到哪说哪,当作家是我的梦想之一,我不期望别人看到,但我想至少为自己而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