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两道铁门,才进到看守所的最后一道防线前——这是一个还算宽阔的过道,拱形的天花板很高,只是单调无力的白色无法与欧洲教堂里的斑斓多彩相媲。
男的穿着灰色短袖短裤,女的则是粉色,我原以为会是一样颜色的衣服。灰色全剃了寸头,但不少留着胡子。狱警上身蓝色制服——制服,是一个很厉害的东西。衣服,可以迷惑人,震慑人。
过道的一面墙下,被要求接见的灰色粉色,一律或蹲或坐在地上,只有要走了,才站起来。另一面,则站着律师、看守所工作人员等等,当然他们可以自由走动。我在灰色粉色面前站了一会,不得不走开,因为太不自在。灰色和粉色中不乏稚嫩清秀的面孔,即使是年龄大些的,我也没在他们眼中看出凶恶之色。清一色没有戴眼镜,一定程度上表明他们的受教育水平。那一双双眼睛之中,呆滞着困惑,脸上鲜露笑容。他们蹲坐在那里并不都是因为要见律师,更多的是刚从管教室出来。我没有仔细看那管教室,但瞥到一点:狱警站在站台上,台面上立着话筒,几个灰色坐在地上,一个粉色站在那里好像在哭。现代刑罚中自然没有了对犯人肉体的折磨,刑罚的执行也不再暴露给大众,据福柯的理论,这是统治者为维护统治而做出的机制变动。
对面墙边,律师零散可数。当然了,也可能是因为他们已经在服刑。但我想,就算是在诉讼过程中,又有多少人想到请律师会请律师能请律师呢?如我们要见的被告,他在自己被判了一年多的刑罚后才想起请律师,理由是一开始他以为只关几个月就会出来。这样看来,在他眼里,几个月的人身不自由就不是什么大事了。延伸一下,可以推测,制度的弊病,也完全可能是因为公民的姑息、不争取。我想,或者这不再是一个理智命题,而是意志难题。
透过窗户往他们住的地方打量:一个大院子,中间种着几棵大树,围着一圈小灌木,旁边晒着一排粉色短袖,一个粉色正翻着晒在灌木上的军绿色长布;除了大铁门这侧,其余三面都是两层高的牢房;牢房与中庭之间还种了一圈小树,下面放着蓝色的塑料桌椅,有几处几个粉色正围着一个蓝色谈话;一些人在扫地,也有几个粉色蹲在那里唠嗑。临近盛夏的中午,天气很好,太阳很亮,树叶闪着光,美中不足的是,这一切都平静地发生在看守所里,而不是某个江南小村。看见一个女人(很年轻,二十岁光景)从牢房出来,先单膝跪下,双手十指交叉扣在脑后,脸朝下。等狱警关好门,她伸出双手让手铐圈住她的手腕。
真的很安静,没有喧嚣没有吵闹没有哭喊没有谩骂,他们就那样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多余的动作。这儿毕竟不是监狱吧!我想。我对监狱的印象完全来自美国影视,与这里大相径庭。我的总体感觉是,老美的暴虐罪犯比我们多,罪行的恶劣程度也拉我们好几条街。要说公民生活越富足,犯罪越少,我是不信了;但要说在生活物质匮乏的社会借道德教训来阻却犯罪,我更是不信,即使真的罪犯少,那也会是因为法治不健全——实际上是可能会更多。
一条手铐,限制了灵活的双手,不停宣示你的不自由。在牢房,是有限的活动空间。种种限制都在不断提醒他们:你是不自由的,这是违法犯罪付出的代价。
手铐不是手铐,手枪不是手枪,也不是所谓符号——它们造成的东西很实在,它们从诞生之时起就灌注了太多污秽,尤其是后者(有些东西本身确实没罪,是人没利用好,但枪就是罪恶。核弹头是最大的罪恶。)。它们闪着黯淡的光泽,是宇宙幽暗的铮铮实体。
现今确实是一个规训社会啊,以往何尝不也如此?只不过名义上不那么光鲜亮丽。我也会觉得社会步入这种状态无可厚非,似乎这是唯一的办法,要稳定要秩序,必然面临多数与少数的战争。但我希望这战争,不会停歇,因为它可能就是自由最后的焰火。
男人犯着罪,女人犯着罪;富裕的人犯着罪,穷困的人犯着罪;暴虐的人犯着罪,懦弱的人犯着罪……原罪之说这般有市场,是有原因的!犯罪,从现实来看,它是一种常态,也是一种表达。
所以,我们进步了吗?容我悲观但不绝望地猜想:不,我们一直在泥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