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好几种了,比如说负责查案的刑警、负责治理交通的交警,不同警察之间不能越权。我有个高中同学当刑警,人可好了,就因为有一次越权帮自己一个交警朋友开了罚单,结果被全天津市通报批评~
不仅仅不同警察彼此之间不能逾越,不同管辖区之间同样是刑警也不能逾越。打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比如说在老校区东门对面(卫津路东侧)的电视台门口被抢了,这地方属于新兴派出所(在气象台路上)的管辖范围,学府街派出所就不能管;相应的,如果一个人在天大东门(卫津路西侧)被抢了,新兴派出所就不能管,只能去找学府街派出所管。
这年头,有困难找民警,民警会告诉你该去找谁管~
原本是为了明确管辖范围的制度,变成了互相推诿的理由,人民报案的第一件事不是先问发生了什么事,而是先问在哪发生了事。可悲~